這個問題不大


雙方可以和解並撤案,也可以不做鑒定,如果鑒定是輕傷了,就會面臨刑事處罰,但即使不鑒定,也會被治安處罰。


你都沒去鑒定哪裡知道就是輕傷了?刑法規定的輕傷可能和你理解的輕傷不一樣吧,你打架身上划了個口子,縫了三針,打了兩天吊瓶,覺得這也不太嚴重應該就是個輕傷,但是去到司法鑒定給出的結論可能輕微傷都夠不上,輕傷的結論只有司法鑒定了才能算的。


互為輕傷,也就是兩個人都犯法了,要坐牢的,這已經不是你做不做調解的事情了。不過也看派出所的意思,他要處理,你不驗傷也沒用。他不想處理,那就隨你們了。


雙方都是被害人,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強制對被害人進行鑒定,你們兩方可以商量好誰也不去做鑒定,多數的時候是可以的。


構成輕傷,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不過如果互相諒解,互毆也可以不予處理刑責


當然可以


目前這種情況,基本上沒有派出所敢給你調解構成輕傷的打架鬥毆。


如果是尋釁滋事的話肯定不給你們調解。


你先查查輕傷的標準,一般人空手很難把人打成輕傷,你們倆是不是職業格鬥選手啊


不鑒定,怎麼來的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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