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問題前,引用一段內容,摘選自《牛津通識讀本·繽紛的語言學》:

「語言學家常常被問及這樣一個問題: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種語言?答案是五千到六千種左右,肯定不超過一萬種。然而,任何一個答案都不可完全相信,因為在某個地區被視為不同的「語言」的很可能在另一地區卻被看作是同一語言的不同「方言」而已。

義大利語言學家朱利奧·萊普斯基講述了一個與此有關的故事。一天,在家鄉威尼斯避雨時,他聽到身旁兩個女孩在交談,卻聽不出她們使用的是何種語言。他能確信她們使用的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種屬於羅曼語族、日爾曼語族或斯拉夫語族的語言;甚至不像是印歐語系的語言。於是,他決定問個究竟。既然身處義大利,他便用義大利語問她們。女孩們感到非常驚訝,但隨即用義大利語回答說這是她們家鄉羅塞托——亞得里亞海岸中部的一座小城的「方言」。該言語形式和分布於義大利的其他多種言語形式,以及法語、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均起源於一千年前的拉丁語的變體。對於研究羅曼語族的專家來說,它僅僅是一種「方言」而已,但作為義大利威尼斯人的萊普斯基卻一個字也聽不懂。

為什麼它不能被看作一種單獨的語言呢?簡單說來,就是因為義大利人認為它不是。進一步說,原因在於他們的文化歷史,尤其是義大利語作為一種書面語言的地位。「沒有文學作品的語言不是語言。」以上是16世紀的學者彼得羅·本博對語言的定義。但是上述標準僅僅適用於具有較長書面文字歷史的社會。如果「文學」僅局限於書面語,那麼在世界的許多地區,「語言」起碼直到近期才算出現。

國界以及民族和種族的劃分也會影響人們對語言的闡釋。馬克斯·魏因賴希的警句(見下文)最初用意第緒語說出,這是一種曾廣泛流傳於西歐猶太人中的語言(?)或方言(?),但它並未被某個政治集團使用。而多數語言學家的基本標準是看使用不同言語形式的人群在多大程度上能夠理解對方的意思。這是一個程度的問題,部分取決於他們在多大程度上能夠下意識地適應對方的言語。根據這個標準判斷,來自羅塞托的兩個女孩會說兩種語言,她們相互間使用一種語言,而回答萊普斯基時用的則是另一種語言。

一種語言就是有陸軍和海軍的地區的一種方言。

-- 馬克斯·魏因賴希,1945

不管標準如何,「方言」顯然也是抽象的。我們是在討論羅塞託言語的具體形式還是在討論包含該方言的區域到底有多大?請注意由威廉·拉波夫劃分出的「紐約英語」的內部同樣存在顯著差異。因此,我們的根本問題涉及任何形式的言語,包括方言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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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朱利奧·萊普斯,他聽不懂兩個女孩兒的對話,互通性上來說就是別的語言,但是從起源上來說,她們說的是標準義大利語平行的的一個兄弟分支,由於這個語言在義大利境內,就可以被定義為一個方言,但如果在義大利境外,那可能又是另一種答案。

「一種語言就是有陸軍和海軍的地區的一種方言」。定義粵語和官話是不同的方言還是語言,與其說是語言學問題,更不如說是政治問題。


因為某些人非要這麼說。


如果單純從互通性來說,粵語、官話是不同語言。

但如果我們細看粵語內部,台山話和廣州話也可以視為不同的語言。如此,粵語則可以被定義為一個「語言簇」。


好傢夥

現在連方言的位置都不給了,直接降格到口音,請問「粵語」是哪種語言的口音?


粵語本質上是語言,但是在中國大陸它是方言,在其他國家它又是外語……這衝突嗎?

為什麼在大陸是方言?因為和通用語(普通話)相比社會地位較低、使用區域有限、使用場合有限……(和其他漢語方言一致)

在香港就不是方言了,港府「兩文三語」(中英文,英語 普通話 粵語)政策了解一下。

區分方言和語言要從社會政治角度。

而不是看有沒有文字、有沒有文學作品、使用人數多少、和互通性等……

建議多看基本語言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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