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女性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對性別沒有要求的工作畢竟是少數。而用人單位通常更希望招到男性員工,這與女性的生理與心裡有關。那麼像我這樣的有兩個孩子的媽媽,將會面臨更大的壓力。

我所在的國企單位男女比例相差之懸殊令人瞠目,那麼我們這少的可憐的女性會有眾星捧月的感覺嗎?不會。會受到特殊照顧麼?不會。會享受女性該有的福利麼?很多時候也被忘記了。那麼我們有什麼?我們跟男人一樣拼工作,跟男人一樣分攤掃雪。筆者即使是懷孕,也依然東奔西走的腳不停歇。跟著一羣爺們一起加班。臨近預產期依然參加各種考試。如果跟領導申請稍微輕鬆一些的工作,會被告知,又沒少給工資,又不是單位讓生的娃,工作分攤給誰呀?到了哺乳期,晚上帶娃睡不好,白天又要外出,又要吸奶,這事怎麼破?

當然如若大家能夠對特殊時期的女性予以照顧,我們將非常欣慰。但是不照顧呢?也沒觸犯法律。

在這裡說出這些 ,只是希望社會能夠給予我們這些職場的媽媽們,多些理解多些擔待。畢竟大家都不容易。


作為未育職業女性我希望是不應該。

女性在職場處於劣勢,一方面是來自於男性普遍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一方面是來自於男性對女性的照顧,同時有很多女性也享受這種照顧,把自己處於弱勢羣體的位置。

如果身體確實不適最好休息,不要站在道德的高處要求企業或者同事照顧分擔工作,企業是以營利未目的的,同事都有自己分內的工作,被照顧就是工作分給其他同事,女性還是堅強點,不要自嬌。


沒有該不該的,照顧是情分,不照顧是本分。畢竟boss不是慈善家。

本身國家規定已經照顧了孕期和哺乳期婦女了呀,孕28周以後不上夜班,產後一年內不上夜班,每天一小時哺乳假。退一萬步說,如果「該」被照顧的話,我們單位這種女職工佔80%以上,且永遠有相當比例女職工在懷孕和哺乳的單位,那是要活活逼死沒生孩子的職工啊

應該照顧,人之常情。我部門同事懷孕時,都照顧,比如不安排外出調研開會等,保證孕婦按時下班,不在外面過夜。孩子小的也照顧,不安排加班,只要孩子生病就允許請假。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她們一定會盡心儘力幹好自己工作的,過了特殊時期她們一定會加倍努力工作的


當然希望是被照顧,但是事與願違。畢竟孕期10月,大家都有自己家庭,工作,煩惱。

我運氣好

原來一週16節課知道懷孕的時候已經6周了,學校也快期末了,所以主科老師要了好多節課走,輕鬆多了。下學期回學校時候,休產假的幾個老師回來了,所以課變少了好多。

而且我懷孕了,我的科學課,被允許在教室上課,不用進實驗室,害怕小學校,藥品管理不嚴,通風不好。

而且請假比較寬鬆,學校在山區,所以產檢都是請一整天,一般早上產檢就一個多小時,可以休息一天。唯一不好的是,只能提前兩周產假,教育局規定的。現在寶寶生了,一月份出生,產假180天,剛好碰到暑假,所以可以休到9月份開學。

但是我們沒有一年的哺乳期,就是可以推後一小時上班和提前一小時下班。

我們必須早上7點半到校。下午最後一節沒課的3點35下班,有課4點25下班。這點。。我覺得還是可以稍微再人性化一點吧。p.s:打個小廣告,我是科學老師,所以兼職賣點益智玩具,選擇6-12歲孩子玩具可以私信我哈。教育方便有問題也歡迎諮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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