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經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證明也拿到了,但是公司方面想要我回去簽競業協議,這個競業協議如果我簽了會有法律效應嗎?是否可以不簽?


當然可以不簽。

競業協議一般針對的是公司核心技術或管理人員,可以這麼理解,至少也是高管級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商業間諜,一旦簽署競業協議,通常視合同期限而定,三年或五年不得從事與原公司經營範圍相同或相似的行業,受合同法制約。通常是在簽署勞動合同的同時,一併簽署的。

離職之後再叫回去簽署競業協議,這是搞笑嗎?還是後知後覺發現,一位重要的技術或管理人員居然離職了?


你可以簽,也可以不簽,另外看競業協議條款。單位按每月發的補償額不夠,可以拒簽。

如果你是IT行業的,不建議你簽。這是給自己下套。

你可以百度最近的新聞關鍵詞:收到神祕2400元匯款,卻要賠償18萬?


如果你簽了,當然會有法律效果。

單位需按月向你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你需要遵守競業限制的約定。

是否可以不簽呢?

首先不是所有員工都需要簽競業限制協議,一般是針對企業高管以及涉及到企業商業祕密或者核心技術的崗位的職員才需要簽訂。

其次,你都離職了,離職手續已辦完,你不想簽也可以不簽。

最後,如果單位還有拖欠的工資或者其他福利,以此來威脅你簽,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記得保存好證據。


嚴格來說,你跟這家公司所有利益關係終止了。

你這個人和這家公司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為什麼還要簽競業協議。

對了,如果公司比較噁心的話,可能會拖欠你的工資

所以要把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證明留著,以免扯皮。


不願意簽就不要回去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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