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上臨牀技能課,臨技老師和我們談到了會心肺復甦的醫學生在街頭遇見心臟驟停者是否需要主動進行急救。老師說,沒必要對其進行急救,但是依舊有必要撥打120、110進行求助,但在撥打急救電話前有必要先拍照取證或者尋求目擊者的幫助,即便特別需要,也不要進行嘴對嘴呼吸,僅僅進行胸外按壓。課上本人想次提出了質疑,向老師表達了我的意思——「我無法眼睜睜的看著一個人在我的面前死去而無動於衷」。但老師還是不希望我們對其進行急救,她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常常會喫虧。老師說,「不會自我保護的醫生永遠不會成為一名好醫生」。想看看各位對此事有何看法。


現在的社會,遇到好人還好,萬一遇到無賴家屬,你施救成功也就罷了,萬一沒有過來,你會面臨被打罵,斥責,起訴等等麻煩,心理陰影致使你一輩子當不了醫生,失去了挽救更多生命的機會,豈不是更可怕??不要為了一棵樹而放棄你的美好人生和整個森林。


看個人原則,無關與素質,不要道德綁架其他人,你對得起你自己就好。

提醒你一件事,練習時候默認的場景是復甦成功,實際搶救中這個成功率並不常見。你想明白你的學生身份,沒有執照,操作標準程度承不承擔的起人的質疑就好。


在沒有執醫證的情況下(即使有,還沒工作也不建議),還是免了吧,萬一救不活,或者判斷失誤,那就難說了,即使救過來了,壓斷肋骨,遇到難纏的,都說不清,醫學生還是在醫院進行醫學操作比較安全,在外面沒有人能給保障。


心肺復甦第一步:確認現場安全

這個確認安全我理解的包括很多方面


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出手,保護自己也是必須的。


建議有執醫證或者有急救證的人嘗試,但是可能大部分醫學生會本能地反應去救人,這個時候就需要你讓周圍人羣、或者你的朋友最好錄像全過程,畢竟這個時候,救人很重要,但是自己也很重要。


你老是是正確的,現在的狀況是,你救了100個人,99活了,一個死了。你就完蛋了,這輩子都完了


有執業證的話可以做。

沒有的話還是保護自己吧。


不建議,具體參看某年各證在手的醫生火車上幫忙接生,母子平安後舉報非法行醫,理由不在執業地點行醫,最終敗訴賠償


要!作為醫學生,會心肺復甦,為什麼不?

很多心臟驟停,心臟救回來了,但是腦部卻不可逆損傷。所以及時胸外按壓很必要!


不建議無證的或者學生急救,哪怕有證也要考慮再三,畢竟人不一定都是好人,最好的結果是救回了人,但是有肋骨骨折或者大腦損傷,病人家屬控告或者來醫院鬧事都是你最不願意遇到的事情,學醫是為了救人,但是社會教會了我們需要保護好自己才能去拯救別人,雖然大部分人都不買賬.


應該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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