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雙方無惡意。不追責,傷害不大時,孩子

學會自己承擔責任,寬容以待,更有利於孩子以後的發展。人生不要讓孩子先學會推責,盯在錢上,失了擔當精神,與良性互動交友。


不需要。

相撞,相互運動,只是一個意外…


屬於無惡意的意外狀況,不應該承擔責任。

孩子們在學校玩耍,出現這種意外是很正常的現象,平時多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出了問題就找人擔責反而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我們小時候出現這種意外受傷,家長很少有讓對方承擔責任的,但是對方家長也會主動承擔一些醫藥費(一般情況下不會要),還會買些禮物主動慰問,是一種很融洽的關係。


我家有個熊孩子,上幼兒園的時候,他有一個好兄弟,兩人天天在一起。睡覺要睡一個牀,上廁所都得隔壁坑。

有一次在幼兒園玩戶外遊戲,老師一個沒看好,他兩人開始玩自創遊戲,司馬光砸缸,或者叫司馬缸砸光。

互相在地上撿石頭朝對方扔。老師沒看住其實老師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但是這熊孩子跑太快了,精力又旺盛。

兩人你扔我一下我扔你一下。

該小兄弟扔的時候準頭不太好,該我家熊孩子扔的時候真是見鬼了,一塊石頭直接呼在那個小盆友腦門正當中……

立馬起了一個雞蛋大的包……

老師帶醫院處理了一下,孩子們都有買保險的,老師也沒有找我要醫療費,但是我肯定不能啥事也不幹。

放學就帶著他,去水果店買了一些水果,上別人家去了。問下需不需要我後面再帶去醫院看看。

那個小朋友的媽媽平時也常碰到,挺熟的,她絲毫沒有說啥,只說兩人以後不要再玩危險遊戲了。

兩個小盆友也沒有記仇啥的,馬上又一起玩起來了。

後來我家熊孩子就知道了,不能隨便拿石頭扔別人,很危險。

如果說我不管不顧,就這麼算了,以後大人孩子見面該怎麼處關係?


別管雙方誰受了傷,主要看故意行為,還是雙方都在未察覺對方的情況下相撞,如果是前者可以賠償,如果是後者自行承擔醫藥費。我個人的觀點就是,如果對方不是惡意行為,只是玩鬧中的無意碰撞即使自己的孩子受傷也不會要求對方賠償,但我會教孩子安全知識和危險意識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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