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狗肉的法律条款会成功吗?会不会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


会「胜利」。

四万多家正规狗场狗企大量关停。即便国家不采取强制手段,原本脆弱的产业生态也会有某个环节为规避风险停掉相关产品线,产业链会渐渐崩溃。

普通百姓难觅狗肉餐馆,狗肉火锅等传统吃饭成为小土豪猎奇专属,没门路吃不到,违法代价又远比保护动物低,并且烹饪手段成熟,菜式丰富。

流动烧烤摊会提供狗肉串,一串不过一钱肉,老百姓吃个稀罕,但其中大量用其他肉冒充的假狗肉。普通老百姓不得不接受只吃得到「狗肉味猪肉」的现实,这更推高了狗肉的价格。

狗肉价格一翻数倍,甚至可以超过「低档」宠物狗,巨大收益诱惑下偷宠物狗案件暴涨,狗粉求锤得锤。

宠物店不再出售低价宠物犬,因为还不如卖给收狗肉的划算。与此同时,宠物食品用品也同步高端化,养狗成本大大上升。

收容机构私卖犬只的现象比比皆是,无业游民自发抓狗卖钱,流浪狗问题得到显著缓解。

利益诱使下,收养渠道近乎断绝,卖不出去的狗几经辗转被送上餐桌。

狗粉口中的偷狗产业链终于真正实现,偷狗手段也越来越灵活。以前不小心弄死了弄残了,无法卖给宠物店,就值不了几个钱了。现在即便卖给餐馆甚至烧烤摊,损失也不大。

从此养狗变成短期行为,养不过几个月被偷,然后去宠物店买,再打一堆疫苗。由于人狗之间比较陌生,主人和家人被咬伤的情况普遍发生,养狗开支陡增。一些经济情况一般的养狗家庭选择将宠物转给宠物店。

结果是:

狗粉胜了,老百姓失去了几道可以选择的菜肴,肉狗养殖产业员工不得不改行,以传统狗肉菜肴闻名的餐馆生意冷淡,宠物店利润上升,黑心商贩多了一条暴利途径,无业游民多了一项黑色收入渠道,普通养狗者负担翻倍,宠物狗在被偷(被出售)、被卖、被买、被新主人训练中受尽折磨。

那么,欢呼吧,狗粉。


对于未来法律何去何从,可以理性讨论。但是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饮食文化的历史是毋庸置疑的。先承认问题,再讨论问题。

中国人吃狗肉吃了五千年,一直鲜有争议。第一次禁食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宋徽宗为避讳,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然而当时猪和羊的大规模畜养才刚刚开始(古代阉割技术不行,猪肉有异味,另据中医理论吃猪肉对身体不好,是低级食物,所以百姓不常吃),牛肉又不能吃,鱼肉仅限沿海,鸡鸭饲养技术不成熟,狗肉是老百姓的主要肉质食品,所以「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民众抗议:「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意思是你属狗就不让杀狗,你爹属耗子也没立法不让养猫啊。)当时伴侣型猫已经普遍被当成宠物饲养,而养狗的目的无非是守夜、打猎、食用。总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出现禁狗的声音是在2008年。在亚洲动物基金的呼吁下,北京政府决定奥运期间北京市暂停狗肉销售。与此同时,深圳猫网(即后来的行动亚洲动物保护团队)在深圳市有过一些小范围活动。自此狗奴在中国开始了反狗肉活动,在这之前,拒绝狗肉制品的声音没有出现过。电影《少林寺》李连杰吃狗肉的时候也没人说什么,因为太正常了。现在一些年轻的孩子长在现代社会,没有过去的生活经验,殊不知狗肉以前是主食之肉,某些时期还超过猪肉。

刚好上个月在 CCTV-6 看到老电影《八仙的传说》中播出狗肉片段,录了一下,但是因为版权问题无法上传到知乎平台。简单说一下情节就是蓬莱仙阁,烟笼雾锁,铁拐李邀七仙聚宴。席间,铁拐李做法引诱自己带来的小狗自行跳入锅肉,瞬间变成了一锅美味的狗肉大餐。八仙吃狗肉和济公吃狗肉是一个意思,指的是他们虽然身份是神,却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甚至吃狗肉这种最常见的平民食物,不愿意摆架子,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意味著平等。

我试了一下网上找到的电影资源是可以上传没问题的。但是故意露出 CCTV-6 的台标就是想表示,狗肉在中国是很普遍很普通的一种传统美食,在以往的电影、电视、文学作品中都经常出现,近年在重播的过程中也没有引起什么争论,禁食狗肉并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是一部分狗奴的一厢情愿。

回到问题禁食是否会胜利,很难说。深圳立法有其特殊原因,一方面深圳是中国动保和禁食狗肉活动的发源地,二是经历过2019,zf希望把香港的外资资源吸引过来,逢迎洋人。农业农村部是为了疫情过后对处理野生动物方面工作漏洞的补充。珠海纯粹是娶媳妇打幡儿——瞎凑热闹。农业农村部没有执法权,发布《目录》是为了下一步立法机关禁实提供专业依据,至于最终禁食是否会推广全国,我希望我们每一位朋友都能够为了自己的权利,为了我们的后代未来能够吃上猪肉、牛肉,勇敢发出自己的声音。

=====更新=====

另一方面看,全国立法禁食也未必就是「狗粉的胜利」。如果真的全国立法禁食狗肉,全国四万家肉狗养殖场一夜关门,稳定货源被破坏,但消费需求并不会一夜归零,一定会导致不法行为(即偷、毒)暴增,到时候每一个养犬人和他的伴侣都岌岌可危,终日惶恐不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他们想要的胜利结果。


不可能。这些爱狗人士标榜著狗子是伴侣,所以应该禁止食用。说国外所谓先进文化也是禁止食用狗肉。那么我想说,如果禁止食用狗肉以及养狗规范同时启用,那么我也就接受了。

德国,爱狗国度,给狗身份登记,给狗纳税,给狗买保险用来赔偿伤人事件,出去遛狗不拴绳罚款。

美国,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其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可判入狱90天。

如果这些都立法了,那么我将和爱狗人士们一起,将偷狗吃狗行为进行到底,如果这些都做不到,凭什么只禁食狗肉?这叫哪门子的进步?就是一刀切作风罢了。


其实比起偷狗产业链

我更担心宠物的主人亲自卖猫狗给屠宰店

别看网上拍出视频来,一个个为猫狗立命的样子

就这次武汉出现疫情,仅仅因为听说「猫狗有传播新冠的可能」,就有宠物猫主人把猫丢下高楼

活活摔死

那么,当出现狗肉价格上涨的情况

一只田园犬出手三千,五千,一万……

这些主人会不会把自己的狗,主动卖给狗肉店?

之前不想养了,就遗弃。现在不想养了,可以卖给店里换钱。

你说,他们会不会卖?


爱狗人士自己编了个「中央取消玉林狗肉节」的说法,结果本来自己自娱自乐的玉林,迎来了全国慕名而来的吃狗游客……

每次爱狗人士作妖,都能看到不少人说:本来没吃过的,现在贼想吃了。这次也一样,而狗肉这种东西,是真香,没吃过还好,吃过了就很难不喜欢。

至于立法……深圳大概率会通过这个模棱两可的法案,爱狗人士也会像每次作妖一样单方面宣布胜利,然后执法和司法领域当然一如既往地无事发生,毕竟这种脱离现实的「面子」法,只是为了满足洋大人。然后过了一段时间,爱狗人士又会发现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被戳破了,于是开始新一轮歇息底里地作妖。不断循环

所以你说这些爱狗人士,胜没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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