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爱过,结局就是分手了。

那时候十六七岁,初见他是在初秋的傍晚,我去他的班级找人,他回头望过来,我与他对视,心跳瞬间漏了一拍,我想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

之后,我就会特别关注他的信息,找各种理由接近他,尽管有时候有些傻,还会在偶遇的时候装作不在意,他在食堂想请我吃早餐,我也不会表现出很高兴,害怕自己先表现出喜爱,就会非常没面子。

再之后就是渐渐熟悉,加上了联系方式,经常聊天,我发觉他对我似乎也有喜欢的感觉,于是经常一起吃饭,上网,上课,还会说一些暧昧的话。

第一次拥抱,是在一个雨夜,他脱掉外套,披在我身上,然后低下头盯著我的眼睛,说道,我也好冷,接著就抱著我,我没有丝毫反感,感觉真的好暖。

第一次接吻,是晚上一起散步的时候,他牵著我的手,说著风好大,天好凉,还有其他无聊的话,我抱著他,感觉好温暖,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他转过头,吻了上来。

第一次争吵,我真的已经记不住,我只知道,我们的脾气都不好,不懂得互相谦让,尤其是我,每次他谦让,退步,我都会得寸进尺,一定要刨根问底,要让他彻底屈服,我才心满意足。

我记得,他等在楼下,一次次的喊我的名字,拨打电话,我都不会理会,他找其他女同学来找我,我才下楼见他,他笑得很开朗,没有不耐烦。

我记得,他喜欢给我起昵称,很多很多,有些有趣,有些是故意气我,我每天都有不同的昵称。

最后一次争吵,他问我会不会后悔,我不知是为了面子,还是什么,倔强的说不会后悔。

他走了,我哭了,再也没有以后了。

破旧的巷口,他拉著我的手,说「我们和好好吗」,我只是摇著头,说著我们没有未来,因为我们性格不合适,有的只是因为喜欢所以包容的心,等待这份爱意消失,我们就再也无法忍受对方了。

他眼中的光,消失了。

再也没有以后了。


作为一个很难做到一心一意的双子座而言,我很难想像,那份年少时懵懂的喜欢,竟被我一直藏在心底,直到如今,也未曾放下。

我对他萌生的喜欢,源于初中新生典礼的那个晚上。清楚地记得,校长当时在台上讲话,楼上的学长学姐在对我们那一届的新生做出了一番评论,说著说著,声音渐渐大了起来,以至于我们都能清楚地听清她们的谈话。突然,有一个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学姐,朝著我们班的方向,喊了一声,说:「那个穿著白色衣服的男孩子,可以给个联系方式吗?」顺著学姐喊话的方向,我看到了他,一个穿著白色t恤,脸上白净得像个瓷娃娃的男孩儿 。那时,操场上的灯光刚好打在他的脸上,哦买嘎,这个自带滤镜的男孩。我承认,那一刻,我真的心动 得不受控制了。

刚开始我和他并不熟,只限于同学关系,同时还知道他是我同桌地理课代表的有力竞争对手。(这里插一句,后来我的同桌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一丝丝的转变是源于那场认亲。有一段时间班里兴起认亲,比如认哥哥姐姐啥的,他因为年龄比我们长些,所以基本是当哥哥的份。某天,我们班一个女孩正要找他认哥妹关系,我正巧从他们身边走过,稀里糊涂的,他也成为了我哥,我当时的心情用一个字形容就是:爽!真的是开心到炸了!!!(以至于我当天晚上都构想出我们以后一起生活的幸福蓝图了 )

随著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我们开始熟悉起来,不知不觉,半个学期过去了,我们也迎来了期中考。我很小的时候因为爸爸妈妈工作的原因,就随他们去广东了,然后一直在那边生活,上学。初中的时候因为妈妈回老家建房子,所以我也跟著回来读初中。因为突然换了一个新的环境,所以的确很不适应。所以因为这个适应阶段,我的期中考不出意外考得很差,能及格的只有寥寥无几的几科。当所有成绩出来的时候,一种从所未有的挫败感油然而生,我开始慌了,开始怀疑自己。我怀疑上辈子我可能是只小强,期中考的挫败的确让我萎靡了一两天,但我,嘿,自己拍了一下身上的灰,站起来了!我重新制定了我的学习计划,嗯,学习目标该定哪个人好呢?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我的目标对象就是他,咱班上唯一一个期中考进前十的男生。我发现当你喜欢的人很优秀的时候,你努力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就好像自带光辉,想著一步步就能靠近他。那段时间真的很努力,每天除了上课认真听,下课也不放过任何学习机会。课余时间如果都有空,我就会以他是我哥的身份,「压榨」他帮我辅导功课。他地理,历史,政治,数学学的都挺好的,他英语不太好,作为回报,我也会教他英语(因为我的英语基础比较好,再加上期中我的英语成绩考得不错,排在了全班前十)。他其实真的很有耐心,我是个学习天赋不高,只能靠后天努力的孩子,一般一道题,其他人听一两遍就能理解的,我可能需要花两三节课才能琢磨出来。他没有什么大脾气,即使教了我很多遍,我也不会向我耍脸色,他大多时候只是会说:「wlj,你怕不是只猪 吧?」而我往往会不甘示弱地回答到,「那你是我哥,你也是猪 呀!」他无可奈何又身不由己,哈哈哈!磕磕绊绊到期末,知道成绩以后我傻眼了,我居然进了全班前十,当然他的名次也在前十,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他一副老子就知道你可以的口吻,和我说,我就说嘛,「猪的脑子有的时候也是好使的,你要相信自己,下学期好好学哈。」虽然听起来很欠揍,但当时真的想第一时间冲过去和他说「谢谢你的优秀,谢谢你一直没有放弃我,让我可以不断成长!」


有,真的是特别刻骨铭心,我跟他谈了半年多,分了之后他又无缝衔接了一个,而且特别爱她,然后那个女的把他绿了,然后再联系的我,他告诉我他后悔了,还给我讲他个他那个前女友的事,后来我又知道了个什么,他跟他前女友分手之后,先找的他初恋,他初恋不同意,再后来他初恋骗了他三千多,他要自杀,给我打电话,我还跑过去找他,大半夜的 还有点想下雨,后来第二天我跟他断了,虽然来来回回像是在利用我,但是我还是挺傻的,觉得他会明白我的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男孩子,他对我很好,但是我们一直没有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他长得也很好看,一双桃花眼。最后因为一个女孩子追了他很久,天天给他送早点,隔三差五地给他情书和零食,我生气他没有告诉我,或许也是生气这样暧昧的关系,然后删了QQ,断了联系。

结局就是,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上大学,他遇到了一个满眼是他的女孩子,我也有了男朋友,我们从此各自安好,再不提及。


树叶渐黄,稻穗绽开笑容,红彤彤的果子在风中摇曳,阳光温煦,被微秃的枝杈碎成了流线,在地上轻轻摆动,秋天,它来了。

黄小广,还是一个人扛著大包小包来到了他的大学,独自报到,完成住宿登记、购置好必需的一些日用品后,他躺在了空荡荡的宿舍4号上铺上,听著走道的人来人往,深深的疲惫感让他慢慢入了眠。

梦里,父亲正开著车行驶在高速上,透过后视镜,母亲正微笑的看著喋喋不休的自己,自己则一边说著百度而来的前方要到达大学的信息,一边紧紧地握著母亲的手。那是个傍晚,夕阳透过车窗漫了进来,余晖落在了自己那惬意满足的笑容上。

突然,一阵开门声响起,吵醒了黄小广,原来是他的室友们陆续前来报到,看著这群年轻人身后的中年人群在互相寒暄著问好,他的心仿佛被什么揪了下,像是石入水面,荡开阵阵涟漪。

伴著秋老虎的热情,黄小广开启了大学生活的第一道难关---军训。

「立正,腿要夹拢,你这是在劈叉呢。」

「左右左,左右左,手脚协调好,哎,那个顺拐的,就说你呢,这么走不别扭吗?」

「最左边那个,怎么又是你,左转右转也能转错嘛,你就这么喜欢和别人面对面吗?」

经过教官长时间的指导关爱无果后,黄小广被分进了拉方阵营。虽然教官给拉方美名为一个享受的方阵,因为「爱生活,爱拉芳」嘛,但大家其实都知道拉方的全称是「垃圾方阵」。

黄小广很不甘心,虽然他已经很努力的去执行教官的命令,但终究还是败了。

拿著可乐,坐在观众席上的黄小广,看著操场上整整齐齐的方阵正步向前,齐齐整整,恢弘而响亮,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羡慕,他没法像其他人一样心安的接受这提前到来的舒适,默默地离开了人群,来到了街上。

「那个新生,过来搭把手。」 有人朝著小广大喊。

黄小广顺著声音看去,是一个学姐,她戴著个太阳帽,身穿黑色运动服,搭配著灰色牛仔和白色运动鞋,留著一头被盘起的长发,素面朝天,汗水顺著睫毛和侧鬓不断的滴落,闪闪发亮。她正咬著牙,弯著腰,使劲的推著一个卡在沟槽的三轮车,S型的身材在力量的衬托下,愈加完美。

而那被推的三轮里装著的却满是被废弃的纸盒。

「还愣著干嘛,过来推一把呀!」

「怎么又发呆了。」缓过神来的小广小声嘀咕著,快步跑了过去。

「一二一」,三轮车终于在两人的齐心协力下,迈过了那道坎。

「干得很好,学弟,你在这等我下,姐去请你杯饮料。」

不等小广拒绝,学姐便小跑著消失在了前方,留下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军装男孩。

「那个新生,谁让你跑出来的,快归队!」远方传来了教官的亲切问候。

小广皱著眉,耷拉著脑袋,望了望身边的三轮,还是无奈的朝著操场走了过去。

「来一个,来一个」。

这群新生正端坐在操场的草地上,围成了一个圈,而圈的中心站著一男孩,男孩拿著话筒,有些不知所措,仿佛自己站在了一个演唱会舞台,台下的观众全是清一色的绿色军装,正呐喊著让自己献唱。

可小广实在是开不了口,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实实在在的乐盲,从小生活在乡下的他,到高中才知道还有音乐课这么回事,看不懂五线谱,更没听过几首流行歌。小广闭著眼,拚命的回忆自己会的歌,可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像冬天的雪地,一眼望去,毫无痕迹。

「该死,这外出的惩罚也太不人性化了,实在不行,只能国歌了,被嘲笑就被嘲笑吧。」小广心里盘算著最坏的打算。咬了咬牙,在众人不断的催促下他最终还是拿起了话筒。此时的小广,像是被架在火上的鸡,动弹不得,却火烧鸡毛,难熬的要命。

「找了你半天,原来在这,奶茶还没给你呢,喏。」远处走来位运动身打扮的学姐,一只手拎著杯茶颜,朝著舞台中央的小广递去,另一只手做势便要把人带走。

「学姐,这不行哦,他的歌还没唱呢。」台下有人起哄。

「奶茶拿好。」学姐一把夺走了小广手上的话筒,顺势把奶茶塞了进去,同时还做了个鬼脸,仿佛在说,你个怂弟弟,还是要姐来救你。

从小,小广便幻想著自己能够有一场英雄救美的戏:那是个晴朗的傍晚,一个妙龄少女被一群混混堵在小巷,混混们嚷嚷著要女孩交出钱财。此时,自己出场了,他手持长棍,身披流彩,脚踏皮靴,就如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一般出场,三两下便打的混混们落荒而逃,他单手扶腰,安抚受惊的少女,一个微笑便俘获住少女的心,那天的夕阳把两人余光拉的很长很长。

「嗯,嗯」,学姐拿起话筒清了清嗓音,随即唱了起来。

/关外野店 烟火绝 客怎眠/

/寒来袖间 谁为我 添两件/

/三四更雪 风不减 吹袭一夜/

/只是可怜 瘦马未得好歇/

/怅然入梦 梦几月 醒几年/

/往事凄艳 用情浅 两手缘/

/鹧鸪清怨 听得见 飞不回堂前/

/旧楹联红褪墨残谁来揭/

/我寻你千百度 日出到迟暮/

/一瓢江湖我沉浮/

/我寻你千百度 又一岁荣枯/

/可你从不在 灯火阑珊处/

/怅然入梦 梦几月 醒几年/

/往事凄艳 用情浅 两手缘/

/鹧鸪清怨 听得见 飞不回堂前/

/旧楹联红褪墨残谁来揭/

/我寻你千百度 日出到迟暮/

/一瓢江湖我沉浮/

/我寻你千百度 又一岁荣枯/

/可你从不在 灯火阑珊处/

/我寻你千百度 日出到迟暮/

/一瓢江湖我沉浮/

/我寻你千百度 又一岁荣枯/

/你不在 灯火阑珊处/

学姐时而转圈,时而挥手,她在享受著这个舞台,深情忘我得演唱引得台下阵阵喝彩。同样在舞台中央的小广,看著身旁还矮自己一丝的学姐,感觉气场已经被完爆,不过他不在乎,此时的他早已被舞台中央那耀眼的歌星身上所散发出的魅力深深折服,他著迷了。

是呀,晴朗的傍晚有了,妙龄少女也有了,可堵在台上被解救的却是自己。

歌罢,学姐便扬长而去,她的身影被余光拉的很长很长。

再后来,小广平淡的度过了军训期,完成了阅兵,正式开始了大学的课程生涯。

「学生社团招新啦,学生社团招新啦。」

学院群里在疯狂的扩散著这条信息,今天是号称「百团大战」的日子——学校近百个学生社团统一招生的日子。

小广也随著众人在社团招新处散漫的逛著,突然他停了下来。

「学姐?」小广眼里冒著激动的光。

「嗨,学弟是你呀,脱了军装差点没认出来呢,彩虹社团,感兴趣不?」学姐也一下认出了小广。

「好呀好呀,我报名!」小广激动的拿起笔便在报名单上填了起来。

「你都不问问这社团是干啥的?万一需要露天歌唱表演呢?」

「额…我相信学姐。」小广红著脖子坚持道。

「骗你的啦,我们社团是公益社团啦,比如帮助附近社区的爷爷奶奶修修电器,帮拾荒的老伯卖卖废品,协助交警在人行道上执执勤之类的啦,放心学姐会罩著你。」学姐看著红透了脸的小广,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就这样,黄小广加入了他大学的第一个社团,成了一名公益份子,也是那一天,他知道了学姐的名字---张落落。

社团的办公场所是一间老旧的咖啡馆,里面摆放了一台一样老旧的台式机,机器上一直挂著个页面,那是他们社团的官方网站,城市里有需求的,便可在网站上留言,能办到的社团必会倾力相助。

「这社团成立于两年前,刚开始只有张落落一个人,一年前才有了这个咖啡厅,这台老电脑,这个网站,以及社团里的我们。可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张落落她一个人拼出来的,她的奖学金、她拉的赞助费、她售卖废品的收益等等,所有她能弄到的收入全都砸了进来,这个社团这才维系到了现在。但社团的一切活动都是免费的,因此,社团的成员不像其他社团有较多的福利,用她的话讲,在这个社团,只有苦吃,没有糖赚。我到点了,先走了,小学弟要有心理准备坚持下去哦,毕竟张落落和我都已经大四了。」说完话的学长,掀开门帘,离开了咖啡馆,屋里只剩下了值班的黄小广。

墙上钟声响起,已是晚上七点,小广伸了下懒腰,起身正准备关掉电脑,突然弹出一条紧急留言:半小时前夜游山路时,我家孩子丢了,六岁,女孩,叫小茹,很活泼,好心人发现请联系186xxxxxxxx。后附上了一张小女孩的照片。

「小学弟还没走?你有福了,姐今天发了工资,请你吃饭去!」刚结束兼职的学姐对著小广勾手。

「学姐,你来看,有个急救帖。」小广指著电脑屏幕,一脸认真。

「我们走,去山上。」看完帖子的学姐一把拉住小广起身就走。

来到山脚下时,他们看到了壮阔的一幕,,小百名来夜游的人们自发用手机照著光亮,在山上唤著那走失女孩的名字。

「走,我们也去。」学姐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加入了搜人大军中。

顺著大道往上,山道的岔路变得越多,搜寻部队也自发的分散再分散。

小广和学姐来到了一凉亭旁,两人坐了下来,打算作短暂的休息。

忽然,小广听到了依稀的哭声,寻著声音找了过去,一块巨石后发现了走丢的女孩。

「小茹?」小广试探性的询问。

哇的一声,小女孩扑进了小广的怀里,大喊著这山里有鬼。

小广安慰好小女孩,朝著所指的方向慢慢走近,一阵凄惨的低吼声也愈加清晰,小广吓得抱起女孩就跑,学姐在后面紧追,边追边喊著「停一下,停一下」。

奔了数十米,小广才停了下来,放下女孩,大口喘著气。

学姐终于追了上来,捂著肚子,一把揪住小广的耳朵,「你小子真能跑,让你停不听,害姐姐我差点跑出心脏病,屁的鬼啦,猫叫春你没听过?」

小广仔细一听,确实像老家那边猫叫春的声音,不好意思的咧著嘴对著学姐笑,「刚才太紧张了,没注意没注意。」

终于,小女孩回归到了父母的怀里,小广也和学姐吃上了晚饭。

一家小餐馆内,两人落座了下来,等菜的间隙,小广试探性的问出了心中的困惑。

「学姐,你为什么这么执著于这个社团呀。一个人这么扛著真的不累吗?」

「你又从哪听到了啥故事,告诉你,小学弟,姐姐我本事大的很,一个小社团而已,轻轻松松就支愣起来。」学姐避开小广关切的眼神,拿起罐装啤酒,轻轻一拉,泡沫四溢,「靠,这罐被摇过。」

「学姐不想说就算了,我会一直在社团的,帮学姐支愣起这个社团。」小广也拿起一罐,冲著学姐说道,「干杯!」

经历一个小时与食物的激情大战,桌上只剩下几个空盘和五六个空的啤酒罐。

小广酒量很差,两罐后意识便逐渐模糊,他仿佛听到了一个故事:

从前也有个小女孩,就跟今天被解救的女孩一般大,在一个跨年夜突然发病,后来知道是急性阑尾炎。那时,大量的人群挤在江滩,女孩的父母很著急,可是在诺大的人海里,很难移动,更别说跑起来,女孩疼痛难忍,冷汗直冒,眼看就要有生命危险,这时附近的一个壮汉,将女孩抱了起来,举过头顶,大喊著好心人接个力,就像今晚一样,大家通力合作,终于把女孩送进了一计程车,直奔医院。女孩最终获救了,因为这个世界的善意,所以女孩想回赠这个社会,通过她的努力。

第二天,小广从床上醒来,晃了晃脑袋,好像昨晚自己还说了些很重要的事,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可打这天起,学姐再也没有开过小广的玩笑,也没有再叫过他小学弟,更没有单独再带过他去执行任务,她的世界好像在慢慢远离小广。

转眼,便是期末,小广忙著备考,也没有时间去过多猜想,而学姐在准备著毕业答辩。

学姐的毕业典礼上,人流涌动,很多她帮助过的人都来和她留影纪念,也包括那晚的小女孩。

「大哥哥」,小女孩发现了人群里的黄小广,笑著跑过去牵起了他的手,慢慢拉到了学姐的身边,「我要和哥哥姐姐一起合影。」

「男生和女生靠近点,小女孩站前面,对,再靠近点,来,一起笑。」

摄影师将三张灿烂的笑容定格在了八寸大的画面上,这也是小广和学姐唯一的合影。

末了,临别前,学姐送给了黄小广一张磁带,那里是她自己录的许嵩的歌——《燕归巢》。

磁带后写著一句话:小广,社团就交给你啦,以善意之名,加油!姐姐看好你哦(′-ω-`)!

风儿划过散落在地的枯叶,两三片叶儿飞起,在空中盘旋,好似蝴蝶起舞,优雅而美丽。

小广想起了那晚他最后说出口的话以及得到的回答。

「我不想再被叫小学弟了,张落落,你比我大不了几岁。我从小便是个缺爱的孩子,从小便一个人生活,童年只有一只猫陪伴著我。高中我是一个人报道,大学也是,我多么渴望也能有个人为我安排好入学的所有程序,我只要乐呵呵的跟在后面傻笑。可我不能这么要求,我需要懂事。从我第一天见到你的那一刻,我便感受到了强烈的幸福。你就像那冬日的暖阳,和煦且温馨,我想和你一起去拥抱这世界,用彩虹社团,以善意之名。」

「傻小子,我毕业后会去北京,等你毕业后还想著去找我,那时我刚好还是单身的话,说不定姐姐会考虑哦,但在这之前,你要把我们的社团支愣住呀。」

「云水边静沐暖阳,烟波里久违的故乡。别来无恙,你在心上,儿时的窗,苍老的墙,是否偷换了方向。堂前的你和我,相逢时会沉默,还是会诉尽衷肠。」小广轻声哼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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