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地方債多,那麼如果國家宣佈地方債不用還了,全部取消,豈不是皆大歡喜嗎?比如城投一筆什麼的,直接免除債務,祭出免死金牌,豈不是皆大歡喜了嗎?


對啊,皆大歡喜,只有每個老百姓哭。

地方債借誰的?銀行的。

銀行的錢哪兒來的?老百姓存的。

大筆一揮地方債免了,銀行壞賬出來了。

商業銀行壞賬多了要倒閉。你哭不哭?

如果國家不允許商業銀行倒閉大筆一揮壞賬銷了。皆大歡喜了吧。

可是壞賬銷了,你存的錢怎麼還給你呢?你又哭了。

再大筆一揮印錢充實資本金,皆大歡喜了吧。

印錢就是注水,全民貨幣資產貶值,你哭了沒?

大筆一揮,皆大歡喜。

有誰敢哭?直接擰嘴。


怎麼可能,債務永不消失,你耍流氓的結果就是讓別人替你還債而已。你的所有的債權人得幫你還債,地方銀行、城投平臺、債務購買人這些人成了替罪羔羊。你這個社會的規則和信用還存在不存在,以後社會如何運行


那樣的話人民幣肯定是廢了

可以出新的 比如金圓券


可以取消啊,老百姓存款利息歸零也可以啊,豈不是皆大歡喜嗎?


如果這麼好的話 ,那就 下次繼續借多點 拚命的借 拚命的基建 拚命的花錢 大家都開開心心的 哈哈.全面瘋狂花錢 買東西,大家都把東西買了,生產不了這麼多,那就漲價呀 ,但是漲再多,大家還有大把錢,那就繼續漲.最後 一個雞蛋 要一輪船的錢才能買到,一斤米要一個月球那麼多的錢才能買得起.


債務的直接原因,腐敗、浪費、項目價值低。。。

在個人是德才問題,在市場是公平問題,在社會是體制機制問題。

生產關係阻礙了生產力


好像地方債都是你借的一樣,地方債大部分都是向地方的商業銀行借的。都不還了,國有4大都得破產。


首先要知道,政府債欠的錢是企業的或者民工的工資,要麼是銀行貸款。政府債免了,直接損失的是這些債主,他們不跟你拚命纔怪。如果說我私下印錢給銀行,那錢會流向哪?還是市場,這樣等於通貨膨脹,全民財產貶值,來幫地方政府還債。剝削民力,跟古代加稅有啥區別?不過現在債務本來也是全民稅收在還,只是慢慢收稅慢慢還而已。真要馬上解決,那除了印錢(暗搶)就是加稅(明搶)了。


目前金融機構的很大一部分貸款,政府債,政府下面的平臺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如果債務免除了,那麼金融機構豈不是要大量的壞賬?政府和企業債不就大量的違約了?這就意味著金融危機。

但債務是永遠存在的,只是去哪了問題。

如果所有地方債務不用還,又確保金融機構不擔風險,那基本路徑就是印錢,通過多印錢,多發鈔票來填補債務。這樣就帶來通貨膨脹,錢購買力下降。


類似古代君王,每逢心情好,就大赦天下,真是皆大歡喜,豈不美哉


真就學美國了唄?

每個人每天就種一棵白菜的實力,非要一日三餐多多喫漢堡牛排?

這樣表面看上去幸福的是本國人,倒黴的是世界給他買單的國家。

其實這是在透支國本啊,老祖宗留下的產業和財富,都給揮霍完了。


想玩債務違約?放心吧,以後治死你。


歸根結底可能會是這麼一個結果,但是這麼說不合適。地方債務不均等,一刀切不符合公平原則。地方債券化真睿智!你就是還不起帳記到你腦袋上,以後分家產從你賬上扣。親兄弟明算帳,最後把屎都給擠乾淨了,實在沒法子了,再重打鼓另開張不遲。


當然皆大歡喜,「Foreign Enemies」就要開心得跳起來了!


你說的沒錯,但是並不能直接取消。

直接取消的結果,相當於宣佈sharen不犯法,必須要結合法律來規範。

什麼是法治?就是有一套正規的流程和規則,大家在規則下辦事。因為沒有規則的約束,導致社會亂象頻出,究其根本,是法律沒跟上經濟發展,違法成本極低。

回到地方債務,為什麼會積累這麼多,顯而易見的原因有二,一是政績,二是腐敗。

國家從「唯GDP」慢慢到綜合考量,只要不將GDP作為唯一政績指標,就不會有大量的政績工程。與此同時,反腐倡廉從前些年就一直在搞,雖說屢禁不止,還是帶來些震懾力,貪腐不再明目張膽。

此二法治標不治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徹底根治,影響較大的反而是推廣規範的PPP項目,出臺政府投資條例,財政、發改委等部門發布一系列遏制隱性債務的文件,雖然收效甚微,但好歹是從無到有。

從法律健全形度來看,還存在兩個超級BUG,相應的規則幾乎為0。

為什麼地方敢一而再再而三的違規舉債?回到開篇,相關法律沒跟上經濟發展,更重要的是後一條:違規成本極低。

以地方來看地方債問題就是:我違法了怎麼樣,舉債了怎麼樣,咬我啊!

如果發生刑事犯罪,大家都知道後果是嚴重的,對比一下經濟犯罪,量刑一下就輕了很多。畢竟,sha人越貨的,大多是窮苦人家,能犯得起經濟罪的,大多是高幹子弟。

政府投資條例出臺這麼久,我還沒看到過一例因違反條例而被處分的例子,在違規舉債上,大多是黨內處分,而實際上沒有抓住確鑿的貪腐證據,根本沒有哪條法律是可以限制他們的。

在法律上不禁止,相當於是開了綠燈,例如兩大人渣羣體的保護法,在心術不正的人那裡,就是在慫恿。

最後,是經濟制度的問題了,方向太大,不細說了,解決辦法其實也很簡單,出臺地方政府破產法,全民監督,進一步規範市場化秩序,類似你說的取消債務,但並不是無底限的容忍,做錯了,還是要還的。


一個人做生意虧了,然後由於虧了錢,賣了房賣了車,然後又由於感覺在朋友面前沒面子,抑鬱得了大病,後來又和老婆離婚了,父母又擔心又上火都去世了。這是一套連鎖反應,試想如果他當年做生意盈利呢,會不會是另外一個結果。所以說為了避免反生更嚴重的事情,必須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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