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原公司(股份制未上市)制度不满,各种克扣提成奖金,半年前从原公司离职,现在个体经营,但是保险其一直给交,没断,多交6个月,今天电话给我说财务疏忽,让我去补。当初在这公司建的档案,因不满,所以不想补多交的保险,问:想了解下我的行为可行否,我的档案还在原公司吗?如果在原公司,对将来生活有没有影响,比如退休领养老金等。希望懂的大咖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首先你已经在单位离职,原单位是不应该给你继续缴纳社保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功,可以去社保的稽核部门或者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立案调节。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你在这段时间内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话,这部分社保是不应该缴纳的。具体情况要视协商或者稽核结果来定,对您个人是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至于退休,社保是看的累计数而不是连续数,而且92以后参加工作的退休是按照实际缴纳数而定的,没有视同,如果是农村户口也没有档案,所以说退休的话与档案的没有什么关系,而是看你在那里选择退休。如果你有92年以前的视同缴费,那么还需要看档案。

社保方面需要档案的就这么多,目前来说档案您个人来说档案影响不大,就是不知道其他方面有没有需要档案的。


档案应该还在原单位,如果不想以前交的保险白交,还是把六个月的保险补齐,然后把档案转到当地社保局,继续交保险。关于退休金的影响,档案还是主要的,上面记录你参保的情况,退休也是按档案里的保险记账单来算退休金!退休金的前提是养老保险缴够15年!

与公司办理离职时公司是否提供了任职及离职证明,如果有相关材料表明你离职,那你可以不给公司社保的费用,如果没有相关证明,那公司可以要求你把个人承担的部分需要返还公司。档案你自己要是没有挪走,应该在原单位,公司这时候是可以往档案里填送资料的,这个你要考虑清楚,至于将来的事情,需要你自己评估,你会再次进入其他国企,或者要求要档案的企业吗?如果有这个可能,那对你以后任职的公司,不会留下什么好印象,养老金的问题只是社保累计计算,与档案没有关系


您问的档案指的是人事档案?离职后档案可以转出啊


你问的是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多交的社保缴费如何处理。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后合同义务并未完成,所以,如果你愿意,你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至今仍然存在。因此,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该公司负有为你继续缴纳职工社保五险的义务,你只须返还公司垫付的个人缴费部分即可。第二个问题,个人档案是否在公司。你在该公司工作历史的文字材料当然在该公司,包括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工资表、考勤表等。第二个问题,对你以后工作是否有影响。是否影响下一个用人单位对你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判断,这个见仁见智,需要你自己评估。但对职工社保关系有两方面影响,需要注意,首先,如果以后需要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提供以前的工作记录和档案。其次,如果是女职工,以后涉及50周岁还是55周岁领取职工养老金时,需要提供从事管理岗位还是一线工人岗位的档案材料。当然,如果以后你进入公务员队伍,则档案对你的重要性将不言而喻。
按理说 办退休需要档案 但你个体经营 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 公司建档?????档案是上学的时候就应该有的 我不是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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