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字


說先救火的、自己跑的、誰近救誰的、畫/貓不用你救的、救出哪個給我哪個的,都是基於現實,而忽略了題目中隱藏的「假如」二字。

現實中只有一個選項:別管財物,迅速逃生——這沒有任何討論的必要。

所以說,這作為一個辯論題目,我們必須默認這樣一個前提:你一定能、且只能安全的救出【貓】與【梵高】其中之一,另一個會毀滅。且二者必選其一。

搬運前幾天看到的一位知友的觀點(對不起,我真的不記得是哪位知友了)。

中世紀被稱為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因為那個時代神學至上,人不是獨立存在的個體,而是神的信徒和附庸。直到文藝復興,「人」的意識覺醒,人真正的站起來成為「人」。這個時期,出現了一大批《蒙娜麗莎》這樣描繪人而不是神的偉大藝術作品。它們既是歷史的推動者,也是歷史的見證者。

《蒙娜麗莎》曾經兩次被盜,現在她依然能夠躺在盧浮宮裡,是因為有無數工作者為了保護她而不惜奉獻畢生心血乃至生命。

偉大的名畫只是一張畫布一些油彩嗎?不!那裡面凝聚著人類的歷史與尊嚴。

一代時代的沉淪,通常從漠視對藝術應有的珍視開始。

現在你讓我為了一隻貓,無視先賢的心血和生命、無視人類的歷史與尊嚴——對不起,我做不到。

小貓的慘叫,餘生會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中。但為了蒙娜麗莎,我甘願背負這份罪孽。

奇葩說裏,李誕說:「就是這種為了名畫犧牲小貓的人,一次次讓世界陷入大火」,贏得滿堂彩。

但我堅決反對這個說法。

第一,火不是救畫的人放的;

第二,讓世界陷入大火的人,固然不會救小貓,卻也絕不會沖入火中去救畫;

第三,最可怕的不是在火中救畫,而是大火燒到門口,你無視隔壁老王全家的呼救,抱起自己的小貓,拔腿就跑。


這是個廢問題,若是答辯比賽討論這個還有點意思。

那我也問一個問題:

博物館起火了,若是梵高知道你為了救他的畫,而棄貓的生命於不顧,他會欣喜還是會憤怒?

梵高若是選擇了欣喜,你會為以喜歡梵高而自豪嗎?若梵高選擇憤怒,你會以喜歡梵高而自豪嗎?

無論選擇哪個都是情有可原,非得要一個結果纔是喪智的表現。

我們對於事物的熱愛有時往往能超越生死,對梵高畫的喜愛當然不在話下,對貓的喜愛亦是如此。

當人站的站著角度不同,顯得珍貴的東西也不同。

非要兩者做出角逐,也無非是二者雞同鴨講的效果。

非要鑽牛角尖,那都已經是燒得連貓都逃不了了的火勢了,你還要進博物館救點東西,你要救什麼不是一目瞭然了嗎?

即使救了貓了,那也是對生命的熱愛啊。

這個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說都是答案。

救貓不救畫的,是不是輕重不分呢?

救畫不救貓的,是不是冷血無情呢?


當然是貓。換成狗也一樣。只是想告訴大家,再無價的物品,也沒有一個鮮活的生命重要。
這隻貓死了,還有其他千千萬萬隻貓進行繁衍生息。而這幅畫燒了,從此世界上就再也沒有梵高的這幅畫了。
為什麼博物館裡會有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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