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愿意相信孙杨是清白的,但是我凭什么去相信孙杨是清白的呢?

我不是他的队友,也不是他的朋友家人,我没有和他接触交流过,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从电视上和新闻里。就算是我身边的我有足够了解的朋友同学,我都不敢百分百相信他们说的话。

那么我凭什么去相信一个与我素未谋面的孙杨的清白?我只能说没有实锤的情况下我不去妄加怀疑他,但没有任何理由能支持我去相信他的清白,难道只因为他是一名中国运动员我就要无条件相信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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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不表态相信孙杨就要移民去澳大利亚????


用了一整天看完了整个听证会,非常精彩,也推荐给所有小伙伴。整个听证会程序正规,每个证人都可以充分表达,各方面的观点都有,很多问题非常有启发性,逻辑非常清楚。

孙杨听证会全程10小时重播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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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全程10小时,看完来答,里面提到了「误服」禁药事件,也有提问是否能预见严重的后果。孙杨的回答难以让人信服。

1.主检官提供了资质,虽然没有孙杨的名字,但不影响效力。

2.根据WADA规定,主检官出示资质证明即可。

3.孙杨签字确认了药检,并提供了血样,此时血样已归属反兴奋剂组织,而不是孙杨,之后孙杨打破了血样。

4.孙杨的医生巴正曾经禁赛一年,还继续为孙扬服务,而巴医生坚持血样不能带走。

5.国家游泳队领队威胁主检官,如果在报告上写「拒检」,她就会被解雇。

6.孙杨签字的检验确认表上,写明了拒检的后果。

7.即便一切为事实,则孙杨将全部职业生涯赌在了一个可能有争议的程序上,是否赌注过高?而他一定是做好了接受结果的准备

8.孙杨认识主检官,更证明他清楚主检官是有资质的,不存在滥用的情况。

9.深夜药检是孙杨提出的,那是他唯一有空的时间段。


分析问题的时候,看事情就应该看事情,而非看人。

你把孙杨换成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按照这个角度来思考:在当时的条件和环境下,做出毁掉检测样本的决定,谁是最大的受益人?或者再按照有罪推论和无罪推论都走一遍,分别怎样做才是最优解?

孙杨不止孙杨,还有一整个团队,这就意味著所有的决策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年误服事件闹得这样大,该拼尽全力保清白还是一时冲动砸样本?

我没有任何观点,只是始终保持怀疑的态度,人有太多面,任何公众人物主动展示给人们的样子,就是他希望人们看到的样子。

别被舆论带跑,也别随意愤怒,等待真相吧。


人不是我撞死的,只是把他尸体烧成了灰。

那个警察是打车来的,我跟那个计程车司机要警官证,他拿不出来,他说他只是个开车的,我就愤怒了,开车的也有资格来配合执法吗。愤怒了之后我跟律师打了电话,然后我的保镖就自作主张帮我把尸体烧了,可不是我动的手啊。

我跟你说啊,我们这儿的警察就不是好东西。上次我醉驾撞伤了人,局长跑我家来跟我商量,说要不然就报个刑事拘留30天糊弄一下,反正这案子都过去俩月了,咱就说你已经执行完了。我们本来不同意,我妈心肠好替我答应了,我算看出来了,这帮混蛋领导就是想坑我。

律师、保镖、领导、警察……这么多人都要坑我,你说我多怨。

法院给不出尸检报告,就拿我毁尸的事情说事儿。我跟你讲,我手上有证据,我行车记录仪里记录了整个事件过程?但是出于做人的善意,我没有拿出来,我还是给你们公布一下来检查我的警官的身份证号吧。

并且我手里有更直接的证据,我给你看我拍的骨灰照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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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一点,当然是无条件相信他,毕竟他是我老乡,无论如何我都要帮他。我还要发动所有老乡联合起来一起挺他,我跟你讲,我们那现在也是GDP强市,经济增长全国前列的。

不就是谁经济好谁有话语权么,你们北上广深就是嫉妒我们市增长的快,借著自己的话语权横行霸道,我代表我们市全体市民,就是要跟你刚到底,绝不向任何人低头。

我就要让全国人民看看,我们市就是这么团结,就是要让我们市的人出去以后,不管干什么,也没有警察敢来过问,问就是掀起地区矛盾,把你警衔一撸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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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用「其他国家也不干净」来开脱……这么说吧,一个地方盗窃案很多,我会觉得这个地方警察不够作为。

但是如果一个地方的人偷了东西,乌央乌央一群当地人上升到政治高度,围攻警察局要求放人……我会对整个这个地区、所有这个地区的人产生恶感(举个例子,不针对任何地域)。

当然有人会说管他洋鬼子白皮猪怎么看,或许在这样的人眼里,中国在国际上的外交影响力,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在外交事务中可以拥有多少支持者,真的一毛钱不值吧。

真的,有些网友做的恶,甚至比孙杨本人更恶劣。


最后一次更新:

很多孙杨粉丝涌入,评论里他们一直在维护孙杨。问题能回答的我都回答了,不再赘述。

从评论里,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孙杨支持者都有一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心态,凡事我们孙杨宝宝都没错,出了错是人家的问题。你看看,这个心态和孙杨妈妈心态何其相似啊?妈妈爱他,领导包庇他,粉丝们维护他。出了事,总有人替他擦屁股。

所以好多人说,孙杨之所以走到今天人人喊打,就是因为他周围堆砌太多大家对他的溺爱了。这道以爱之名堆砌的墙把他和外界阻隔了。他不理解外面的人为什么恨他,也许他也曾怀疑过自己,但围绕著身边人的悉心宽慰,他又选择了坚信自己没错,继续仇视外界。

但是我们必须认清楚一个事实,人要长大,「四海之内并非皆你妈啊」。

说到底,18年采样小组过程有没有犯过错?是有的,但这种瑕疵是在情理范围内的。我们可以要求IDTM、WADA改善这些规则,但它没有不公平、没有黑幕是事实。它完全不足以掩盖孙杨方更大更恶劣的问题。

为什么我不相信孙杨的清白?

第一、就事论事,以现有的证据,他就是构成了暴力抗检,暴力抗检的理由不合理;

第二、他14年有服禁药前科,且处理过程存在严重包庇,我国反兴奋剂氛围有很大问题;

第三、从无证驾驶、代言风波等事情看,他一直是个不守规则的人,人品是个大问题;

第四、竞技泳圈历来不干净,不论是澳大利亚、美国,还是中国。

第五、疑罪从无,那是针对刑事案件。对于竞技体育,就应该疑罪从有。

最后我想呼吁的是,孙杨也好,粉丝也好,不要总拿国家荣誉说事,不公平的竞争得来的荣誉只是暂时的。生于不义,它就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东窗事发让你整天挂在嘴边的「」国家」遭受更大的嘲笑。是个男人,就自己承担起责任,别网暴无辜人士。

我最可惜的,不是孙杨倒下神坛。最可惜的是因为孙杨一系列事件、因为孙杨妈妈近来朋友圈不理智不成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运动员这个集体在国际的声誉,也让普通中国人的形象。。。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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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更新:因为一些质疑,我把国际泳联对孙杨的调查报告英文原版以及中文版对照看了几遍,又发现了很多猫腻。正文发了一些英文截图和翻译,大家对照看看,尤其是孙杨的支持者,请你们自己也好好看看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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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更新:就在刚才孙杨的妈妈发文主动提到了2014年孙杨服用禁药事件的过程,按她的说法,锅全部是中国反兴奋剂协会的,5月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查到孙杨服了禁药后,偷偷在7月开了听证会,只给了口头警告、罚5000元,后来担心捂不住,假意对外宣布孙杨3个月禁赛。这种处理方式简直匪夷所思。

首先,这个处理过程肯定是中国泳协、孙杨、中国反兴奋剂协会之间相互博弈得出的结果。要知道14年9月份仁川亚运会在韩国举办。如果5月份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把结果上报WADA,CAS听证会大概率要14年年底开,期间孙杨必然是禁赛,肯定赶不上仁川亚运会。这么一来,泳协和孙杨方都不能接受。

孙杨方认为过错就是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没有及时更新禁药名单害的,不认为自己有过错。假设孙杨的确并非以提高成绩为由服用此药,诚然,中国反兴奋剂协会对此应负有责任,然而孙杨作为顶尖运动员,他自己本人以及团队对这样重大的改变一无所知同样负很大责任。中国反兴奋剂协会网站没有加上这个药,难道WADA官网没有吗?

被查出禁药阳性后,孙杨、泳协、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没有想过如实尽早上报WADA,最终达成的共识仅仅只是罚款5000,对外假意禁赛三个月。一直到仁川亚运会结束后的年底才上报WADA。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我国兴奋剂的检测结果是可以服务于政治的?它甚至可以根据领导及某些特权运动员的意志更改结果。细思恐极,我们可不可以怀疑,此前可能还有李杨、张杨类似事件被提早「扼杀」在摇篮里呢?

另外,从孙杨5月被查出禁药至10月中旬期间,孙杨对于中国反兴奋剂协会的决定很显然是默许甚至是满意的。此间他发了数十条微博,状态一直挺好,从未有对期间发生的事做半点透漏。仅在10月底当领导要求对外说明他被禁赛三个月决定时,他才表示了不满。这说明了孙杨及其母亲根本是在享受特权。他毫不为自己经历的反常的操作感到不安。也没有想过这样做对其他运动员不公平。我想,如果不是捂不住,他甚至永远也不想对大众公开这件事。

孙杨妈妈各种甩锅中国反兴奋剂协会、游泳中心坑孙杨,可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明明有很多机会可以选择别的路的,为什么每一次都依赖别人,每一次都走上别人安排的路呢?说白了就是巨婴心态又舍不得所有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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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

14年5月,孙杨就因为服用曲美他嗪被内部禁赛了3个月。但这个处理过程十分之耐人寻味。

首先,孙杨方给出的理由是自己心脏有问题,他承认08年开始服用药物。此药14年1月被列入违禁药物。但队医巴医生没有及时告知,导致了误服。

在此次事件之前,孙杨的确在12年鲁豫有约时有说过自己08年前后心脏出过问题。但14年1月份就入禁药名单的曲美他嗪,5月份还在服用,还是让人浮想联翩。(此前,我说孙杨被查出服用禁药前没有提及过自己心脏有问题是不正确的)。

第二、根据WADA(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条例,任何违禁案例必须在20天内公开通报,并且将决定告知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而孙杨「涉药」是在事发后半年、且遭受禁赛处罚已经3个月之后才被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公开,并不符合WADA的规定。

第三、据国际泳联公布的消息,孙杨在因5月17日药检不合格遭到3个月禁赛处罚的同时,队医巴震也受到一年禁赛的处罚。但未注册仁川亚运会证件的巴震,却仍然作为队医出现在孙杨参加亚运会的训练场上,中国游泳队怎么会纵容这种「执法不严」的情况出现?

然后回过头看本次暴力抗检事件

孙杨质疑采样小组尿检员没有足够资质,以尿检员乱拍照不专业为由拒绝尿检。

事实是什么呢?根据国际泳联在事后的调查报告(在此特说明,国际泳联的立场是支持孙杨的)

网易新闻?

m.baidu.com

根据主检官证词:

2018年9月4日,DCO与BCA以及DCA(「DCA」是IDTM对陪同人员的称呼)(统称为「检查团队」)乘车抵达孙杨住处。按计划,检查应在晚上10时至11时之间的60分钟区间内进行。IDTM派出的三个人被一名保安带到孙杨的别墅,但孙杨不在家。等待孙杨期间,DCA为别墅和小区拍了几张照片,以便在有需要时证明检查团队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地点。 晚上11时左右,孙杨和家人一起乘车到达了小区,双方一致同意样品的收集将在别墅附近的会所进行。会所里一个安静的房间成了兴奋剂检查站。

主检官说,一开始,孙杨就已经迟到了。孙杨后来的证词也同意了这一点。

然后:

翻译:孙杨怀疑DCA在兴奋剂检查站内用手机拍摄了他的照片。在同DCA对峙时,孙杨打开DCA的手机,删除了一些照片。DCO认为,孙杨所删除的只是检测团队在别墅外拍摄的、用来证明他们出现在了正确的时间以及地点的照片。DCO声称,DCA的手机上从未有过孙杨本人的照片。

这一段主检官只承认尿检官拍摄了照片,但目的是为了证明他们在正确时间、地点到了目标地。

翻译: DCO甚至在她的平板电脑上打开了DCO的门户网站,网站上DCA的联系信息与DCA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吻合的,但这仍不能让孙扬满意,因为DCO门户网站没有DCA的照片。孙杨认为DCA身份不明,也没有从IDTM获得参与检查任务的正当授权。

这段是主检官和孙杨争论尿检官是否有资格的问题,这个举动以及国际泳联后来调查组发现了IDTM总部尿检官的保密文件签署协议,结论都说明了尿检官是有记录在册的IDTM工作人员,当场也提供了有照片的身份证有效证件。

但是,调查结果如下:

翻译:「(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从多位证人处收集到了可信而且具有说服力的证词,可以证明DCA的手机里确实曾存有孙杨的照片。孙杨见证了照片的删除过程。关键在于,DCA没有拿出证据或者证言来推翻对他的这些指控。DCA的这个行为是绝不该发生的,非常不妥且不职业。陪同一名运动员是一件敏感、私人且严肃的事情,不是「追星」。DCA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可以成为拒绝让他参与尿样采集过程的理由。鉴于没有在场的其他的男性DCA可以担任陪同人员,尿样采集必须终止。这样的事实,一旦成立,就可以成为孙杨拒绝和DCA有更进一步私人和敏感接触的正当理由。」

这段说的是国际泳联认为尿检官确实拍了孙杨的照片或视频,但是注意这个证据是怎么获得的呢?原文说「The Doping panel heard believable and compelling evidence 」,根据调查报告全文内容,他们的证词来源就是孙杨的母亲杨明女士、孙杨本人以及一位不巨名的证人证词,注意:没有任何实证!当然,尿检官也没有证据反驳孙杨方证词。

翻译:孙杨要求BCA前去询问,DCA是否能删除其手机上关于他的影像,DCA同意了。孙杨的母亲也留意到DCA手机上的一些照片被删除,但她并没有看到是哪些。正在与Popa先生谈话的DCO没有看到DCA手机上的照片,也不知道是哪些内容被删除了。孙杨认为,大约有10张关于他的照片被删掉了。

这段充分说明他们并没有实在证据证明尿检官拍了孙杨的照片。从头到尾,主检官和尿检官都没有承认过自己拍了他的照片。令人震惊的是,此次的国际泳联调查组仅凭这几个「heard」来的证据就给尿检官定罪了。

然后这个调查报告显示国际泳联主张:

翻译:(1)国际泳联主张,根据检测与调查国际准则(下称「ISTI」),DCO、DCA和BCA给孙杨提供的证件是合规且完备的,体现了IDTM对这些工作人员从孙杨身上采集血样和尿样的授权。这是争论的中心。

(2)国际泳联主张,检查团队对孙杨的通知工作从各方面来说都是符合规定的。

(3)国际泳联主张,孙杨的所作所为缺乏正当理由支撑。

(4)国际泳联主张,孙杨破坏血样的行为构成了对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定中所描述的反兴奋剂程序的蓄意破坏。

(5)国际泳联主张,DCO明确告过知孙杨,其行为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以及违规会带来的后果。

然而此次国际泳联调查小组的法律解析却自相矛盾的认为:

IDTM所提供的用以证明样本采集人员有采集样本权力的「官方文件」是不充分的,检查团队没有以正当方式通知孙杨。

尽管由DCA和BCA签字,现保存于IDTM总部的IDTM保密声明可以体现,DCA和BCA在他们接受过培训的岗位上都经过了IDTM的认证,他们可以被委任以及授权参与或者协助参与某一次的样本采集任务。DCO也给孙杨展示了DCA名列2018年IDTM「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库」中。

但,这并不能证明DCA从IDTM获得了参加2018年9月4日这次采样任务的授权, 反兴奋剂委员会不同意国际泳联「一位得到正当授权、持有国际泳联发给IDTM通用信函的DCO,可以充分证明DCA、BCA和陪同人员也有权力从运动员身上采集样本」的说法。这样依靠单一国际泳联授权信函的做法与ISTI的要求不符。

随后又给出孙杨警告:

孙杨在本次事件中免于被判定为违反反兴奋剂条例,并不代表(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认同他所采取的策略。尽管这样的策略最终取得了成功,但距离失败也相当接近。孙杨的成功,到头来是由反兴奋剂委员会对「样本收集人员该提供怎样的『官方文件』」的理解决定的。孙杨将他的整个职业生涯押在他对这样一个复杂情况的判断之上,让反兴奋剂委员会感到极度愚蠢。

最后,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调查组宣布孙杨不违规。

然后根据瑞士听证会现场媒体披露的内容,CAS委员会在和制定ISTI规则的相关人士核实后,认为孙杨所质疑的采样小组没有资质问题,ISTI的规定,孙杨和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调查组理解有误!仲裁员在和IDTM以及国际泳联相关负责人当庭连线后证实,18年所有采样检查中,与当年与孙杨接受检查的同样资质的情况发生了3000次,孙杨本人此前也接受了同样情况的采样多达60次。所以疑问又来了,为何此前孙杨没有提出过对资质的质疑,这一次忽然就提出采样程序的问题。

况且,如果孙杨提出对采样小组的质疑,完全可以把血样留下,收集证据,事后再投诉。事实上,17年面对同一个主检官的时候,孙杨方因为认为对方不专业,也是当时配合采血采尿,事后投诉的。为何前后两次孙杨的处理方式如此不同呢?

总而言之,孙杨的嫌疑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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