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均無出軌,男女雙方在婚前各自購買了一套住房,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因做試管辭去了一份收入可觀的工作,現做試管失敗,男方要求和女方協議離婚,要求女方凈身出戶,無任何賠償,合理嗎?


感謝邀請。

沒有任何道理,不能要求女方凈身出戶,法律上沒有這個規定,而且也不佔理。沒有要求說生不出孩子就怪女方,都是封建思想在作怪。

凈身出戶沒有法律依據,法院判決不可能支持,除非對方自願協議放棄全部財產。

1、凈身出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我們來看凈身出戶的概念,法律上沒有凈身出戶的這個詞語,是老百姓自己的用語,大概意思就是一方放棄全部屬於他的財產,把財產給與另一方i或者小孩所有,同時離婚,這就是凈身出戶。

到這裡我們理清楚一個思路,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凈身出戶的條款,也就是說一方即使存在外遇行為,但是要求他放棄一切財產,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沒有法律依據存在。

【外遇出軌】老公外遇出軌了,離婚財產怎麼分割?能讓對方凈身出戶嗎?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鍾濤律師:【外遇出軌】老公外遇出軌了,離婚財產怎麼分割?能讓對方凈身出戶嗎?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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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公也太薄情了吧!不能生育並不屬於任何一方的過錯,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都有生育的權利,當生育方面存在問題時,夫妻雙方應冷靜對待,積極想辦法治療或別的辦法,通過離婚的方式來解決生育問題是不可取的,同時,法律也不會判決離婚,更別說凈身出戶了。

我國《婚姻法》規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依據,對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院會從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判斷,而不會單純以能不能生育子女作為判決離婚的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並且在法律意義上,也沒有「凈身出戶」這個概念,除非是當事人自己願意凈身出戶。所以,你老公這個要求明顯不合理,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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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在我國法律中是很難凈身出戶的,就算您這邊存在過錯導致離婚,最多也只是少分財產而已,是絕對不可能凈身出戶的。如果你們雙方對財產分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建議可以聘請律師走司法途徑,這對個人權益是很好的保護。


第一,如果你不願意離婚,男方只能去法院起訴,第一次起訴大概率法院會判不離。

第二,男方要求女方凈身出戶毫無理由,法院也不會支持。不過從樓主的描述來看,除了婚前的房產外,你們還有其他共同財產嗎?目前我能給的建議是男方的工資收入樓主有權獲得一半。

第三,妥妥的渣男。


謝邀。

離婚訴訟中,有夫妻共同財產就分,沒有就不分。夫妻離婚,任何一方均不能剝奪配偶要求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只是分多分少的問題。

想一分錢不分給妻子,讓妻子凈身出戶,那隻能妻子主動放棄才行,否則很難達到。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法律只規定了分割原則,沒有具體規定分割比例。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實踐中離婚財產的分割比例,是由主審法官根據雙方在法庭上的陳述、證據等,結合司法原則,來自由裁量的。所以,在法院判決之前,誰都不可能知道具體的分割比例。因為,訴訟本身也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只要你在法庭上說服了法官,就會多分;反之,則少分。一般在離婚訴訟中,分割比例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這也為雙方努力爭取預留了較大的爭取空間。

請參考作者寫的二篇文章:

1、楊欣律師:離婚房產分割原則: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2、楊欣律師:討伐「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人一半平均分割」之悖論

希望上述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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