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想起他,我就會流淚會難過,我不知道什麼是喜歡,我已經分不清楚是因為很喜歡他,還是因為求而不得產生的執念?


從佛教道理上講,

喜歡是貪,

反覆地貪是執。


喜歡就是跟他在一起會開心,執念是如果不跟他在一起,人生不圓滿。


就往通俗了講。

喜歡,就是你對她/他/它,時不時想一下,時不時想見到,同時心裡會有一種滿足感。

執念,就是你迫切想得到或者擁有你喜歡的事物,卻一直無法實現。


建議不要這樣問問題。什麼是什麼,這樣的答案往往把自己逼近一元論本質論的死胡同里,這是思維的陷阱。

真正想解決問題。想想你難過的是什麼?這是看到真相的關鍵所在。不在於這兩個概念什麼意思。

陷入思維就離問題的核心越來越遠了。

難過的感覺里有什麼?難過背後是什麼?可能是某個畫面。畫面的背後是什麼感覺?最後可能你發現你難過的根本不是失去對方,跟對方一點關係的也沒有。難過的是自己心裡的空落,是難以忍受的孤獨、恐懼。推薦閱讀劉素珍老《當下的釋放》喜馬拉雅可以搜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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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而不得真的很苦,但是得到了未必會甜,還可能更苦——當然,這是安慰,但也是最好讓你想開的方法。

也不一定是說我們得不到才這樣說的(好吧,其實是),但是客觀來說,你喜歡這麼久了,還沒有結果,那多半ta不喜歡你,本不會玩有啥結果。這樣即使在一起了,你也可能是備胎啥的,不值當,真的,還不如讓ta的美好停留在你暗戀的那個時候。

暗戀真的是美好的,你的眼睛自動給ta加了一層濾鏡,有關ta的什麼都是好的。要是在一起了呢,直接變成了華為p30的像素了,想不看見都難,這樣多多少少會有矛盾。此時,你仔細想想,此時你對他的感覺還如暗戀時那樣嗎?我想多多少少會有改變吧!人都是不完美的,可暗戀的時候看人都是完美的,這是相悖的。

什麼是喜歡?這個稍後更吧,晚上寫比較有靈感哈哈


分享一句陳奕迅的歌詞:

當世事再無完美

可遠在歲月如歌中找你


想起來就覺得美好,執念是想起來覺得還沒有得到呢


你每天都要吃飯,不吃就會餓,「餓」這個念頭也會常常出現,這是執念嗎?你會因為感受到餓就痛苦萬分嗎?

所以起一個念頭,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餓了也好,想念一個人也好,我們一天之中這樣的念頭有無數多個。這本身不會給人帶來痛苦。

有人說喜歡就是貪,是這樣嗎?我覺得這種想法本身就是一種執著,本身就包含著一種想化繁就簡的貪。

我們都會喜歡過一些人,或者優秀的品質,或者廣博的學識,吸引我們的關注,這就想飲水吃飯一樣正常。那是什麼讓人痛苦呢?究竟是我們的喜歡還是別的什麼?

其實很多人並談不上真正的純粹的喜歡,而糾結於「得到」這才是貪,這也才是煩惱所生處。我們腦中究竟是欣賞著對方的品質、行為,並加以批判的理解,在理解中提升自己,還是就想著能夠一起卿卿我我的兒女情長呢?

真正純粹的喜歡其實是一種豁達,可惜很多人把喜歡就理解為了男女之情,煩惱也因此而生了。真正的豁達就是放下那些對轉瞬即逝的人或事的執著。

一切的人或者事,年輕的臉龐、美好的語言、歡樂的時光終究會流逝,存在我們記憶中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但這些記憶帶給我們的領悟,由這領悟引導我們未來的行為,這才是會永恆產生後果的因緣。


故事的最後,我加了他,說了很多話,但我又一次成功吧的氣跑了,我也很鬱悶,不知道哪裡惹他了,鬱悶之外,覺得好笑,覺得我很缺德叭,又惹他一次。但沒以後了,他是過去式了。


喜歡是明明知道你喜歡我,我就喜歡你,

執念是明明知道你不喜歡我,我還是要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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