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因為我當時還未滿十八歲,所以我不確定我是不需要被處罰還是有處罰決定但不處罰,我只確定我沒有被下達處罰決定書。謝謝了


做出處罰決定會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會告知違法嫌疑人處罰決定,如果不執行也是會有違法記錄的。


你是正常處罰 只是拘留不用進拘留所而已 簽過行政處罰決定書嗎


謝邀。如果要處罰就必須有處罰決定書,上面會註明不執行行政拘留。如果沒有處罰決定書,說明沒有進行處罰


會有處罰決定書,法定不執行的一般會在文書中特別註明一下。


第二十一條是指下達行政拘留處罰,但是由於某些特定原因,不執行拘留。這種情況下處罰的決定已經做出了,按照規定拘留決定書是應當製作出來並交給你一份的,你回憶一下自己有沒有在處罰決定書上籤過字?


拘留底跟你一輩子罷了。考公務員,當兵等等都是你的阻礙


會下達的


如無決定書,就不會處罰。


記得民警告訴我拘留十五日,讓我簽了個字,說是疫情過後再執行,也沒給我拘留決定書啊?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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