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以後別邀請我,受不起,謝謝。

首先,你明確說明這是一場事故,發生事故,反過來想假如你新買了一輛汽車,你正高興,突然被一輛摩托車追尾了,你煩不煩?生不生氣?這種事放誰身上誰不生氣?沒錯是有保險,給你修,新買的車買來就修你能不生氣?

摩托車車主確實方式欠妥,罵人了,動手了,但是摩托車車主除了處理方式過激,沒有任何錯。

寶馬車倒車,後車發出警告鳴笛並倒車,最後發生事故,寶馬全責或者主責,一點毛病沒有。

當然你可以選擇報案,選擇起訴他,說你被他言語侮辱了,傷到自尊了,小小的摩托車車主竟然辱罵個你寶馬車主,讓你得了抑鬱症,你沒法工作了,你需要他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2項的規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責任。

你看不起摩托車是你的事,你造成事故,你就要賠人家醫藥費,誤工費,修車費。懂了嗎?


罵回去

只要對面沒動手 你就沒轍


謝邀,那就聊聊。

先來一段視頻,輕鬆一下。

路怒症終結者,純屬娛樂切勿模仿

然後聊聊這件事孰是孰非,

首先聲明,我也是摩托車主,也是川崎車主,並非站著說話不腰疼,只是從第三方角度客觀評論。

一、寶馬車主。

1、據視頻還原,寶馬下車先看事故情況,相對於另一方當事人,其倒車肇事,客觀來講有責無過。

2、寶馬車主下車未明確表示歉意,應處懵逼狀態,用手指向收費站是解釋倒車原因。

3、寶馬車主未回應辱罵,只說「出了事就是出了事,誰也不想」,但在此之前已受到「TMD、瞎呀、草包」等等輪番辱罵,應屬不惹是非的表現。

二、川崎車主

1、事主看到寶馬倒車,也有倒車表現,並非無視危險。但他喊「慢點、慢點」直至車輛接觸不到一秒,似乎採取制止措施晚了一些。

2、隨後就是「瞎啊、我R」,「我TM才新買的二十萬的摩托車,你賠不賠」,「我都喊了半天了還倒上來」,「TMD我新買的車真晦氣」,「草包一個」,「倒車不看後面,TMD」,「就講你土鱉」,以車隊人多威脅。。。

3、誰先動手?運動攝像機拍攝的視頻1分58秒,摩托車主一句「閃開」,已經推了戴眼鏡男子,論誰先動手,這裡已經很明確了。且打鬥開始時,摩托車車主處於攻擊狀態,黑衣男子後退閃避,見第二段手機拍攝視頻的開頭(下圖)。

三、如何應對

1、題主問題在於文明合理方式來應對。其實無理謾罵是不成熟的表現,這時取證非常關鍵,視頻、音頻都是有效方式。

2、經辦交警都看聽下去了,見2分26秒(下圖),說了一句「不要罵人哈」,所謂人證物證俱在,依法走法律途徑即可,好在寶馬車主沒有故意激怒摩托車主,否則結局或許夠小夥子喝一壺了。

3、法治社會,法律途徑是最有效滴。任何捏造事實辱罵和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威脅,都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誹謗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

至於賠償項目,樓上舉的幾個例子很全面,所以走法律途徑是最有效的辦法。

畢竟文明社會需依法治國,作為交通參與者的個體也要注意行為規範,上來就罵或者圍攻,當真遇到第一個視頻的情況,誰是草包自然見分曉。

我的另一篇文章:

如何看待寶馬倒車撞上川崎一事? - 巡秦紀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3389340/answer/1221017800

有更詳細分析,可以去看看。

也歡迎到我的公眾號坐坐,裡面有一些關於摩托車駕駛教程、摩旅等內容。

再次謝邀!


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你別動手就好啦!!


2019年朋友圈流行的一句話是遠離垃圾人。意思也就是不要因為他人素質低而讓自己也變成素質低的人,對於不理性甚至極端的人,遠離為上,保護自己安全,少一些煩心事。當然煩心事真來了,切記理性處理。個人建議選擇報案,要求公安進行行政處罰,罰款或行政拘留。撞車事件與罵人事件單獨處理,一碼歸一碼。


感覺沒什麼好辦法,對罵吧。後車駕駛員這種人一般都比較容易衝動,對罵引誘他動手,全程錄像,挨打別還手趕緊跑回車裡鎖車報警,不接受調解走法律程序,判他個尋釁滋事。。。


打你的時候別還手,只要沾上了就躺地上,如果還踹你兩腳更好。反正全程找人錄像+交警就在旁邊。警察來了堅決不協商,你看到時候他求你的時候是不是特別像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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