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這個道理很簡單喲。


慾望和道理往往是相結合的,當時你被作者的慾望感化而產生共鳴,後來又回歸自己平常的慾望之中,淡忘了當時作者賦予的慾望,亦即你所說連道理的內涵都忘了


道理要實踐了纔有用,不用的道理,知道了跟不知道一樣。


多解決問題。才會應用自如規律。比如當警察遇到很多案例。需要總結規律。這樣對判讀案件偵查案件就會很順利。偷到案件,為啥會殺人這就是規律。


同款 所以你問我?!!哈哈哈 我們一起問吧


可能還沒領悟到


道理誰都懂,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努力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忘記纔是正常的,生命就像流水一樣永遠在流動,永遠都不同,如果你老是記著什麼,那你就被它們所束縛和固化,忘記才說明它成為了你的一部分,所以不用介意忘記,也許不知道什麼時候它就自己冒出來,在你最需要它的時候。


就像你知道要喫飯但是總是忘記前幾天某一頓喫了什麼,你沒有完全忘記,只是拋在了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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