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學法的人在學法之前都沒什麼特質,有也和學法關係不大。大多數後來表現出來的特質都是後來培養出來的。
謝邀,就兩字,頭鐵。
我是學法學的,自認沒啥特質,就是高考考上了,就學了。
emmmm大概學了之後才會不一樣叭,要學的話只要你想學就可以,我學理的照樣選了法學,大概就是大一的時候不太適應,後來慢慢就好了,而且還發現自己很喜歡 ,變化的話大概就是更理智了,看到問題沒那麼憤青,外加一句不要和家人討論時政問題 真的會吵起來,可能不理解的人會認為學法的自我自私冷漠,但其實,人不都一樣嘛蛤蛤
個人覺得,時刻保持理性化的頭腦,用足夠客觀的視角看待所遇到的人事物,不做牆頭草,不盲目跟風,習慣性用法律思維去分析和解決問題,應該是一個法科生應當具有的特質。
1有基礎的邏輯思維能力,但其實這個要求不太高,你要是能夠到一個像樣的大學裡面進行學習,也就有了這個基礎條件
如果想要做的更好,除了常見的刻苦努力之外,還能做到下面的就更好了
2 心懷家國社會。法學畢竟是一門社會科學,你需要對社會有更多的熱情興趣,責任感去觀察他,了解他,接觸他,分析他。同時,法學也是一個講究價值判斷的學科,在研究社會的過程中,你會逐漸形成自己的價值選擇傾向。
3 培養冷靜分析的頭腦。不要以為上面那點就是讓你滿心懷著正義感,然後遇事都是一腔熱血的樣子,學習法學之後要更清楚,世界上不是非黑即白,如果徒有一腔熱血被所謂正義蒙蔽了雙眼,可不是好事。
此外法學是一個容易與其他學科產生交叉關係的學科,不管你以後是要往具體的實務方面走,還是說要在某個細分領域裡面拓展,培養自主學習能力和你其他感興趣的學科融合一起,我覺得會有不錯的幫助,當然這點更是我的個人意見了。
也是第一次在知乎這麼認真地回答,這麼長是個人的一點看法,以作探討,如有幫助更佳。
如果你是在想要不要進入到法學領域的學習中選專業或者是行業什麼的,你要確實有興趣,可以考慮一試,也並沒有對你自身有多高的要求,有些時候看別人說的很多,但是到底怎麼樣呢?適不適合自己呢?就像小馬過河,要自己過了,才知道。
學法的人,頭要冷,心要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