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被繼承人去世前沒有訂立遺囑的話,應按照法定繼承方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也就是說,女婿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但是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若符合該情況,女婿也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岳父岳母的遺產,具體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


如果沒有遺囑,你女兒繼承的遺產,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在法定繼承中,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是不包括兒媳或者女婿的

但是,如果是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參與繼承


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定繼承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女婿不是法定繼承人,因為女兒可以繼承,繼承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女兒去世,子女可以代位繼承。

但是,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一般沒有,但是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按第一順序繼承人對待。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女婿一般是沒有繼承權的,但也有例外,法律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該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如果沒有遺囑明確,遺產只給女兒,婚後繼承的遺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遺產繼承中女婿當然有份兒了。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繼承人,如果老人沒有留遺囑說分給女婿,那麼女婿一般是不享有繼承權的。但是,根據《繼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首先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已經講得清清楚楚,我們重點說1062條第四項,「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我們看這個除外到底是啥除外?

《新民法典》第106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和補償;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62條第四項和1063條第三項結合起來,就是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有遺贈按遺贈合同內容執行,就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二人共同繼承了。


如果沒有約定只遺產只屬於女兒的話則該遺產屬於女兒女婿的共同財產。


你的老婆活著就可以,如果老婆已經死了,就沒有了,除非岳父岳母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你


匿名問,你是有多想要你老岳父的錢啊

如果是與配偶仍處於在婚狀態的話,你有什麼顧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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