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因為骨折住院,因為疫情不要家屬入院因血栓去世。有價值近四十萬房產,四十萬現金,沒有遺囑。

第一繼承人有姨媽、舅舅、我媽。

十多年,外婆的護理照料都是姨媽、家母,舅舅基本沒有露面(因為拆遷款,舅舅想分錢鬧過,姨媽她們不同意外婆還在世就分錢,提出讓舅舅照料,照顧了幾個月。老人骨折就是舅舅照顧期間,送去醫院一次後從未過問)以上是背景。

舅舅無業,有自己的房產。他的想法是:房子他要,四十萬三兄妹分,且他要多。

問題: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他無業有房。怎樣分合理?我們怎樣捍衛自己合法權益?

先謝謝,大家答疑解惑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外婆去世未留遺囑,應該按照法定繼承。按照您的表述,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姨媽、舅舅、你媽媽。按照《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舅舅沒有盡到主要撫養義務的話,遺產可以少分。但是您需要收集舅舅未盡撫養義務的證據,如果協商分遺產不成,可備將來訴訟之用。


先放結論:原則上3人平均分配,舉證充分的情況下,你母親和姨媽可以多分一些。

首先,《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作為子女,你母親、姨媽、舅舅三人平均分配,包括房子和現金。

其次,《繼承法》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這一條你母親和姨媽可以適用,但是需要注意收集證人證言、證據。

再次,《繼承法》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這一條你舅舅可能適用,你需要做的就是收集證據證明兩點:1、你舅舅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2、你舅舅沒有盡到過扶養義務。

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兩點:

1、控制外婆的房產證和銀行卡。

2、收集你母親和姨媽贍養外婆的證據,以及你舅舅從不贍養老人的證據。

做好第一點,讓你們處於不敗之地。如果財產被對方控制,即便通過訴訟取回,也是一年半載之後的事情了;萬一你舅舅把錢用了,可能就要不回來了。

做好第二點,在後續談判以及訴訟中,會省時省力有大用的。


首先,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沒有,就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位的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家裡老人去世,在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是按法定繼承的,你可以到中華遺囑庫去諮詢一下,是個可靠專業的機構。


按照繼承法來分配就可以了,配偶一級分配人子女二級分配人,其他的以此類推。


在繼承當中要掌握主動權,首先就要把握遺產的控制權(拿好房本、銀行卡等),蒐集好舅舅怠於贍養老人的相關材料,做好訴訟準備。無遺囑的情況下,一般是繼承人平等分配遺產。


根據你的情況,房子賣掉變現,80萬三家平分,這是最合理的,房子給你和你姨媽你舅舅肯定也不幹,變成錢一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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