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醫患關係經歷了幾個階段,有醫患一家親的時候,也有醫生淪為患者口中「白狼」的時候。但近10年來,醫患關係正處於最嚴峻的時期,依稀記得最早的開端是南平的醫鬧事件,近期則有聊城的假藥事件,最近幾天同濟醫院的醫生因醫患矛盾被警方拷走又登上熱搜。在一系列醫患糾紛中,醫患雙方似乎各有道理,但深入分析上面這些案例後,我個人認為雙方缺乏相互信任和溝通是根本的原因,一味的指責其中一方有失偏駁。

相對於受教育程度較高的醫務人員,病人的文化程度參差不齊且大多數缺乏專業醫療知識,容易聽信各種道聽途說或媒體輿論,產生錯誤的就醫行為。國家各級主管部門在指導醫務人員規範執醫方面不遺餘力,但對病人的規範就醫行為宣傳引導不足,沒有形成普遍性、規範的就醫理念。我作為一名醫生,也有作為患者家屬尋醫問葯的時候,體會頗深。就下面幾個問題,我來聊一聊作為患者應該如何成為一名醫生眼中的「好病人」,並且獲得醫生的優良服務,相信大家肯定能有所收穫。

一、醫生給我看病,目的就是要賺走我的錢?

作為醫療矛盾的導火線之一,這個問題伴隨著病人的整個診療過程,而且時不時就會冒出來,特別是醫生開具的藥物或者診療方案與病人預想的不同的時候。病人應該認識到,醫生作為一種職業,看病賺取合理報酬是一種謀生手段,但把賺錢擺在第一位的醫生畢竟是少數。在醫院裡,最希望病人好轉的人肯定是醫生,如果病人治療失敗甚至死亡,對於主管的醫生來說無疑是重大的打擊,可能影響到醫生以後治療該疾病的信心,如果某個疑難病例在自己手中康復,醫生甚至比中了500萬彩票還高興,這源自對職業的使命感和自我認同感。感動中國2016年度人物梁益建醫生在採訪中曾經說過:「有個重度脊柱畸形的患者,不做手術就會死,聯繫到我,患者沒錢,我說我也沒錢,我們給你籌點錢後再治。我去聯繫了一些企業家,我說我這有個窮人,不做手術活不下去,你願不願意捐點錢,一分我也不嫌少。」最終這個病人通過募集的慈善經費完成了手術,治療效果良好,而梁益建醫生的病人,大多數都是經濟困難的病人。通過對這些病人的診治,梁醫生不但獲得了崇高的聲譽,其專業技術水平更被譽為同行難以翻越的「珠穆朗瑪峯」,擁有這些榮譽,我相信財富必定會隨之而來。作為病人,應該認識到:大多數醫生把治癒患者獲得內心的滿足擺在第一位,財富隨之而來只是時間問題,把賺錢擺在第一位的醫生,永遠不可能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無理由的懷疑醫生的動機,只會給病人自身造成損害,例如幾年前輿論熱炒的深圳市兒童醫院「八毛門」事件,正是由於患者家屬對深圳市兒童醫院的萬元手術費用不理解,選擇出院並使用了「八毛錢的開塞露」,「治好了」原本需要「十萬元手術才能治好的先天性巨結腸」,但是患兒病情並沒有如家屬預想那樣好轉,最終還是進行了手術治療,延誤了治療時機。對於醫生的不信任,會使病人成為醫生眼中潛在的「醫鬧」,傾向保守治療會成為醫生的唯一選擇,當醫生不敢為病人「拼一拼」的時候,病人可能就錯過了唯一的生機。

二、「有關係、送紅包」的病人才能看好病?

作為醫生,經常無意中聽到患者家屬在議論:那個誰誰誰是關係戶,你看主任多關心他;某某病人有後臺,你看手術都排在前面;某某某做檢查都不用排隊,肯定是找了「關係」;不找關係醫生就不下力氣治;我手術完傷口痛的要死,隔壁牀都不痛,肯定是因為他送了紅包我沒送......平心而論,人類社會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各行各業都是如此,在醫療領域,由於各種診療規範的存在,這種不公平被限制在最低的限度。例如某個病人病情嚴重,就算沒有任何「關係」,醫生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來診治,萬一出現患者病情惡化甚至死亡,治療組的醫生要面對一系列苛刻的審查:死亡病例討論、死亡病歷覈查等等。有的患者手術需要排在前面,可能是由於是大型手術,而一些病人屬於感染部位的手術,按規定必須排在最後以防造成對後續手術的污染。對於一些病情比較急的病人,需要安排進行急診檢查,這些患者檢查結束後可能需要馬上進行手術。每個病人的病情不一樣,手術有大有小,相互之間沒有可比性。臨牀醫學發展到今天,大部分疾病都有一套完整的診療指南,國家醫藥衛生主管部門三令五申規範診療,醫療機構對醫生的日常監督日趨嚴格,醫生看病,都是嚴格按照指南進行,不可能根據「關係或者紅包」隨意用藥,也不可能因為沒有「關係或者紅包」就給病人隨意手術。萬一被發現違規診療或者收受紅包,輕則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重則吊銷行醫執照,名利雙失的事情,有誰會冒險去做?

三、在醫院看病、辦事老是要等,是不是故意刁難我?

作為一個人口大國,我國的人均醫療資源不足,每1000人大概約有2.4名醫生,兒科等特殊科室,醫生缺口更大,大部分醫生每天都處於超負荷工作的狀態。由於醫療資源分佈不均,大型三甲醫院總是人滿為患,近期更有多個醫院兒科急診需等待10個小時以上才能看上病的報道。在這種情況下,遵守醫院的秩序更為重要,醫生作為最直接的醫療秩序組織者,最瞭解情況並且能做出最有效率的安排。作為患者應該信任醫師並服從醫師的安排,即使對醫生的診療行為不滿,也應該通過正規途徑進行投訴(大部分醫院在醒目位置都貼有投訴電話),大部分都能得到解決。過激的行為不但會造成醫療秩序混亂,影響其它患者,而且對於病人本身百害而無一利,例如近期的「仁濟醫院患者插隊糾紛」事件,當事患者不僅自己看不了病,還和醫生一起進了警察局,並且影響了其它病人的治療。患者應去除某些不合時宜的偏見,遵守醫院的診療秩序,尊重醫生的人格,必定能得到規範及時的診療。

三、醫生拿各種同意書告知書讓我簽字,是打算推卸責任?醫生叫我手術前買意外保險,是不是對手術沒信心?

醫療同意書和告知書是衛生主管部門嚴格要求醫療執行的診療規範之一,其目的不在於「出事後」推卸責任,而是通過告知過程,讓患者及家屬對病情有詳細的瞭解,根據自身的情況並作出符合自己期望的決定。比如手術同意書上告知的諸多術後併發症,患者及家屬必須瞭解這些併發症的表現,出現狀況時才能及時呼叫醫務人員前來處理,畢竟醫務人員不可能24小時關注某一個患者的病情變化。國外醫療意外險上世紀70年代就已出現,近幾年纔有保險公司在國內推廣。醫療行為本身具有高風險和不確定的特點,比如麻醉意外、心臟及腦部的併發症、術後一些不可預料的併發症,我個人認為購買醫療意外保險來分散風險,是很好的選擇。很多醫療糾紛是由醫療意外引起,在現有制度下病人獲得經濟補償少,一些病人為獲得賠償,不斷糾纏醫院,惡化醫患關係,以致引發「暴力傷醫」事件,這對於病人和醫院來說是雙輸的結果。因此推薦購買醫療意外險,並非醫生的信心不足,而是為了防止一些不能事前預料的情況,出現這些情況後,病人及家屬能夠獲得經濟上的補償,減少醫療糾紛。


臨牀感受:病人配合我們,尊重我們,替我們著想,我們也會更多的給予回饋,暗地裡給他行很多便利。病人不尊重我們,我們就照規定來。 尊重從來都是相互的,這是基本的人性,為啥有些人一到醫院就變了呢?


成為一個好病人是得不到醫生的很大關注的。


選擇一個你信任的醫生,然後信任這個你選擇的醫生。


醫生說什麼都聽,照醫生的安排做,我會是醫生的好病人。


相互理解,同理心最好吧,我不是在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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