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生經過:在這個女生出門的時候門口防盜報警器響了,但是因為當時店裡人多,我沒當場去攔她,等店裡閑下來我查看監控,發現她當時買的其他幾樣東西是結過賬的,唯獨後面拿的小掛件直接裝進了校服口袋裡。(小掛件上有防盜磁條,不結賬的話出門會引起警報聲)

後來我通過其他學生去聯繫這個女生,告訴她有東西沒結賬。事情發生時是當天中午,一直到第二天中午,這女生來了,哭著說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忘了,我檢查商品發現當時掛在商品上的標籤和防盜條都已經被拆了,還有明顯的磨損痕迹。就告訴她回去找家長或者班主任過來解決,我真的是天真了,還想著與她家人好好溝通以後避免再發生此類事。

下午這個女生的母親來了,多次言之鑿鑿告訴我孩子根本沒有過這樣的習慣,從來不拿別人東西,在我給她看了監控後還一直辯解,多次溝通後她表示願意賠償回去好好與孩子溝通……又要了女生偷竊時的視頻,並要我保證不告訴別人。我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懶漢原則同意了。

事情過去後的第三天下午,我是在補覺時被吵醒的,只聽到樓下有人說著什麼訛詐,私自處罰,沒有許可權……下樓,該女生的母親帶著警察正在跟我老公嚷嚷,我一臉懵逼的大概聽懂了,她媽報警說我們訛詐她錢,說她孩子說了自己根本不是偷,就是拿了忘記付錢了,還說什麼如果不想給錢就都偷了,怎麼還會付其他商品的錢。說她明明後來已經來我店裡付錢了,我卻依然說她是偷東西……我真的恨不得給她腦殼子撬開看看這腦迴路是怎麼長的。

第一,她偷東西以後是我找別人去通知的她,然後她才來的。如果是她說的忘了,又為什麼要剪掉掛件上的防盜標籤?中午拿的,下午沒想起來,晚上沒想起來,剪標籤的時候也沒想起來,別人通知她了,這想起來了?

第二,店裡監控上清清楚楚的顯示著,她拿著東西到收銀台,其他東西放在桌子上讓收銀掃碼結賬,她左手拿著小掛件喵了一眼收銀,然後直接放到右手快速的裝到校服上衣兜里。

第三,當時是她們一直不承認是偷東西,我說報警或者讓她班主任來查,她說怕影響孩子名譽,自己說了私了要賠錢。我並沒有去威脅或者敲詐她。

警察跟我說完她的意思,又告訴我不能私自去處罰,也希望我能看在女生年齡還小的份上不再追究。我說我同意退錢,一分不少,東西也送她,我再倒給她1000.讓她給我個說法,她說不能讓別人知道,說孩子這兩天情緒一直不好,吧啦吧啦意思孩子要想不開……我說我開門做生意,本來今年買賣就不好,老是有學生來偷東西,這是我抓到的,我沒抓到的又能怎麼辦,我不要錢我多給你點也行,你給我說個辦法,不能說偷完就偷完了,屁事沒有吧!你給我個處理結果。

然後她媽就大聲嘶喊,「怎麼著,你是要逼死我家孩子嗎,我孩子要有點事我就來找你,跟你沒完。」……全程喊……自己腦補。

我特么的也火了,我說你偷東西還偷出來理了?你說我訛你,我特么幾十萬的貨壓在這店裡,我差你那三瓜倆棗的,錢是你自己賠的,做錯事不想著解決問題,還理直氣壯的,咋的,我活該讓你偷唄,下次你來偷提前給我打招呼,我跪著雙手奉上,不然你又情緒不好了,要死要活的,我可惹不起。……吧啦吧啦,我也吼的老高了,以至於我現在嗓子還有點疼。

再然後……兩個警察同志也活了好一陣稀泥,大致意思就是,她還是個孩子,萬一因為這件事走上極端,大家都不好,還告訴我哪哪小區就有個孩子跳樓了,怎麼怎麼著,然後又凶了她媽一頓,怎麼做錯事還能這麼理直氣壯啊?……

我真的是慫了,事實證明跟不講理的人講理真的是一件費嗓子的事情,肝兒疼。告訴我老公給她退錢,期間警察讓她對我表達謝意,她媽說我還是給你點辛苦費吧,太感謝你了。我用我275度的近視大眼睛惡狠狠的翻了她一眼告訴她謝就不必了,以後管好自己孩子比啥都強。

至此,在我打下這個故事的時候,我依然有點肝兒疼,吵架沒發揮好,總後悔自己沒踹她兩腳,最後用我的故事來警示大家,吵就吵不要喊,不然嗓子疼的是你。


我遇到過一個難題

商場管理期間

店長玩去了,讓我替他盯著

超市裡,一個大男孩打開了好幾種食品和進口飲料

有吃有喝,保安去了,呵斥他

他就當沒聽見,我行我素

甚至還當著保安的面,打開一個費列羅

保安班長是個暴脾氣

揪起了這個小子,和最壯的保安,兩個人一起,把這個半大小子帶進了保安值班室

當然還有他吃完和沒有吃完的東西

為啥兩個人,這個青春期的小子,一米八了,一百五六十斤

保衛科長說了,小子兜里有電話,聯繫家人了

自閉症,家人說,他愛咋樣咋樣,你們如果覺得不解恨就打他一頓,扔在馬路邊

他自己會回家的。。。。。。。自己會回家。。。。。。。。自己會回家。。。。。。。。

好吧,放棄治療了。。。。。懂這家長的痛,但是,今天造了500多商品,這損失誰來?

打電話,一個是法制頻道記者,一個是派出所

要求派出所不急出警,記者來了再說

記者來的時候,當著記者面,撥通了電話

不為別的,就是這件事有新聞價值,表明了身份就開始採訪

家長慌了,掛斷電話,再打,不說採訪家長,這事屬於問題兒童典型的社會隱患話題

我們在哪裡,你知道,想不想上電視,自己決定

20分鐘後,家長來結賬帶走孩子,再三祈求不要放在電視上報道

希望這個經驗對你有啟發


這個學生年紀沒有達到14歲,沒有犯殺人放火天大的罪,那就是處理不了的,就是偷你點東西也是白偷,在法律上處理不了,只能讓家長民事上負責。

近年來,學生娃娃走極端的案件特別多,光新聞報道的就有許多,還有更多沒有報道的,所以涉及到學生娃娃的都比較敏感。

發現店內物品被盜或者惡意逃單,可以報警處理,提供相關證據,由警察處理。

現實中我們都比較照顧學生的顏面,一般發現這種情況都是叫家長,家長原價補上或者適當賠償,我們也可以讓原價補上,但是沒有罰款的權利,所以一般不能要明顯超出原價的賠償,因為不知道孩子家庭情況,如果家長處置不當,發生意外情況,那就會被追民事責任,甚至法律責任。

家長報警稱你訛他們,那你可以提供監控視頻給警察看,講清楚情況,(一般會這樣的那素質不是特別好,講理是講不清楚的)只要你沒有要明顯超出或者明顯具有處罰的情況,那你就交給警察處理。

覺得警察處理不公。可以進行投訴,舉報,給施加壓力,那也不敢太偏袒,當然遇到這樣的一般都會調解處理,和稀泥。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第一,小孩是否偷東西有監控錄像為證,第二,其母訛詐讓其舉證就好了。


那學生多大了,14周歲一下的話治安管理處罰法沒辦法的


教你個辦法,多弄點攝像頭,買個大電視當監控屏幕,然後把屏幕掛在特別顯眼的地方,用來威懾

人看到就明白啥意思,你拿東西會被看的一清二楚。

發現有人沒付款,

以後他每次去,你可以一直看著他,他聰明的話,會明白怎麼回事。

只發現一次,拿走的東西不值錢的話,不搭理他就行了。

次數多的那種,比較貴重的,直接找他,就說錢算錯了,然後讓他補上。

盡量不要鬧大,也沒必要,當眾給他留點面子。

反覆狡辯的話,那就找他家長,直接說他他拿東西不給錢,有監控,為了他孩的面子,沒到處嚷嚷。

家長不管那就沒轍了,直接找學校,偷東西,要他把錢補回來。

反正有監控,拿了東西就得給錢,你怕個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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