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後代的皇帝為什麼沒有在建立起來,是出於對祖宗的尊敬麼?
邇者,嚴嵩罷黜,世蕃極刑,差快人意,一時稱清時焉。然嚴嵩罷相之後,猶之嚴嵩未相之先而已;非大清明世界也,不及漢文帝遠甚。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內外臣工之所未知也。知之不可謂愚,詩云:「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輔之。」今日所賴以弼棐匡救,格非而歸之正,諸臣責也。豈以聖人而絕無過舉哉?古昔設官,亮採惠疇足矣,不必責之以諫。保氏掌諫王惡,不必設也。木繩金礪,聖賢不必言之也。乃醮修相率進香,天桃天葯,相率表賀。興宮室,工部極力經營,取香覓寶,戶部差求四齣。陛下誤舉,諸臣誤順,無一人為陛下正言焉。都俞吁咈之風,陳善閉邪之義,邈無聞矣,諛之甚也。然愧心餒氣,退有後言,以從陛下;昧沒本心,以歌頌陛下。欺君之罪何如!
陛下又將謂懸刑賞以督率臣下,分理有人,天下無不可治而玄修無害矣乎?夫人幼而學,無致君澤民異事之學;壯而行,亦無致君澤民殊用之心。太甲曰:「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於汝志,必求諸非道。」言順者之未必為道也。即近事觀,嚴嵩有一不順陛下者乎?昔為貪竊,今為逆本。梁材守官守道,陛下以為逆者也。歷任有聲官九部者,至今首稱之。雖近日嚴嵩抄沒,百官有惕心焉。無用於積賄求遷,稍自洗滌。然嚴嵩罷相之後,猶嚴嵩未相之先而已。諸臣為嚴嵩之順,不為梁材之執。今甚者貪求,未甚者挨日,見稱於人者,亦廊廟山林,交戰熱中,鶻突依違,苟舉故事。潔己格務,任天下重,使社稷靈長終必賴之者,未見其人焉。得非有所牽掣其心,未能純然精白使然乎?陛下欲諸臣惟予行而莫逆也。而責之效忠,付之以翼,為明聽也,又欲其順吾玄修土木之誤,是股肱耳目,不為腹心衛也,而自為視聽持行之用。有臣如儀衍焉,可以成得志與民由之之業,無是理也。
臣聞進言者皆望陛下以堯、舜,而不聞責輔臣以皋、夔。何者?陛下有納諫之明,而輔臣無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鑒前代之失,不設丞相,事歸部、院,勢不相攝而職易稱。文皇帝始置內閣,參預機務,其時官階未峻,無專肆之萌。二百年來,即有擅作威福音,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學士張居正偃然以相自處,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非開國元勛,生不公,死不王。成國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違祖訓,贈以王爵。給事中陳吾德一言而外遷,郎中陳有年一爭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惠厚施,緣例陳乞,將無底極。祖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內閣、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薦用張四維、張瀚。四維在翰林,被論者數矣,其始去也,不任教習庶吉士也。四維之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顧用之,夫亦以四維善機權,多憑藉,自念親老,旦暮不測,二三年間謀起複,任四維其身後託乎!瀚生平無善狀,巡撫陝西,贓賄狼藉,及驟列銓衡,唯諾若簿吏,官缺必請命。所援引者非楚人親戚知識,則親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則恩故之黨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權其賄賂,而其他則徒擁虛名。聞居正貽南京都御史趙錦書,「臺諫無議及冢宰」:則居正之脅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詔令不便,部臣猶訾閣擬之不審。今得一嚴旨,居正輒曰,「我力調劑,故止是」;得一溫旨,居正又回,「我力請而後得之」。由是畏居正者甚於畏陛下,感居正者甚於感陛下。威福自己,目無朝廷,祖宗之法若是乎?祖宗朝,一切政事,臺、省奏陳,部、院題復,撫、按奉行,未聞閣裏有舉劾也。居正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閣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正創為是說,欲脅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至於按臣回道考察,苟非有大敗類者,常不舉行,蓋不欲重挫抑之。近日御史俞一貫以不聽指授,調之南京,由是巡方短氣,莫敢展布。所憚獨科臣耳。居正於科臣,既啖之以遷轉之速,又恐之以考成之遲,誰肯舍其便利,甘彼[插圖]齕,而盡死言事哉?往年趙參魯以諫遷,猶曰外任也;餘懋學以諫罷,猶曰禁錮也;令傅應禎則謫戍矣,又以應禎故,而及徐貞明、喬巖、李禎矣。摧折言官,仇視正士,祖宗之法如是乎?至若為固寵計,則獻白蓮、白燕,致詔旨責讓,傳笑四方矣;規利田宅,則誣遼王以重罪而奪其府地,今武岡王又得罪矣;為子弟謀舉鄉試,則許御史舒鰲以京堂,佈政施堯臣以巡撫矣;起大第於江陵,費至十萬,制擬宮禁,這錦衣官校監治,鄉郡之脂膏盡矣;惡黃州生儒議其子弟幸售,則假縣令他事,究治無遺矣;編修李維楨偶談及其豪富,不旋踵即外斥矣。蓋居正之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鄙。不然,輔政未幾,即富甲全楚,何由致之?宮室、輿馬、姬妾、奉御,同於王者,又何由致之?在朝臣工,莫不憤嘆,而無敢為陛下明言者,積威之劫也。臣舉進士,居正為總裁;臣任部曹,居正薦改御史:臣受居正恩亦厚矣,而今敢訟言攻之者,君臣誼重,則私恩有不得而顧也。願陛下察臣愚悃,抑損相權,毋俾僨事誤國,臣死且不朽。
「宰相」和「丞相」是不一樣的。
宰相和丞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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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叫內閣首輔為「相」可以,但如果皇帝想要名正言順的恢復「相權」(如果皇帝願意),我覺得,首先出現的場面應該是:
言官還有「30秒」到達戰場。
"很好奇後代的皇帝為什麼沒有在建立起來,是出於對祖宗的尊敬麼?"(明)妨礙言論自由,搞獨裁,一言堂是要被廣大官僚唾棄的。「相權」也是其中之一。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發,朱元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馬上下令逮捕了胡惟庸本人,及其朝中眾多的黨羽,都還沒來得及審判主犯,更沒有聽他的辯護,就立馬以「謀反」的罪名,將胡惟庸凌遲處死,株連九族。
他的眾多黨羽也一同被殺,而且這些人被抓後,大都禁不住嚴刑拷打,就甲供乙,乙供丙,丙供丁……如此無休止的供認下去。以致於此案的影響在此後的十多年裡,也一直沒有完全剎住車,時不時的,總有官員被牽連其中,據說僅此一案就有至少1.5萬(有的說2萬)人被殺害。波及範圍廣,影響時間長,大批開國功臣遇害,就連推薦胡惟庸當丞相的六國公之首李善長,七十多歲了,退休在家,也沒能躲過那一刀,滿門抄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