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以為,步入21世紀的中國社會,應該是一個思想開放的社會,至少在婚戀上應該是提倡自由的。但社會上似乎還存在父母幹預子女婚姻的現象。

本人今年25歲,目前談了三次戀愛,第三次是正在進行中,其中奔著結婚為目的去的戀愛有2次(分別為第2次和第3次)。在感情生涯中,第2次戀愛受到了父母阻撓,女方是農村家庭,身高156左右,顏值65-75分之間,與我感情甚好。我們確認關係是大三上學期,本預計畢業後結婚,可我父母在得知此事後百般阻撓,趁我新訓無法與女生見面/聯繫(手機沒mo收)的時候,委託我表姐多次向女生傳達【不可能,不現實】的思想,並親自向女生說明決不同意的觀點。女生在我們戀愛3年後不堪重負選擇分手。

期間我做過抗爭,並非所謂媽寶男,因與本題不太相關在此不作贅述,下面闡述我的觀點。

我認為父母是不應該幹預子女婚姻選擇的。從年齡上來說,只要不是發生意外,父母一般會先於子女駕鶴西去,最後陪伴我走到人生終點的不是父母,是自己的妻子,父母憑何來代替我決定誰和我走到最後?從感情上來說,和自己走到最後的人,不是自己喜歡的,而是父母喜歡的,又有什麼意義?父母決定的人,不一定是我喜歡的人,在給我後半生帶來痛苦的同時,他們卻滿足於自己的選擇,這是否是【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同時,為什麼他們造成的後果,要我自己來承擔?

我覺得父母最多隻是建議一方,而最終的決斷權應該在我自己手裡,而不是反過來


我的觀點是,還是那句話,不要太偏激。借用老祖宗說的一句話就是中庸之道。

根據我的人生經歷,父母干涉婚姻的,婚後未必不幸福;

父母不干涉婚姻,自由戀愛的,婚後未必一定幸福。

因此,父母幹預婚姻,既不是婚姻不幸福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

我的觀點是:父母幹預婚姻,要看父母的水平怎麼樣,幹預的理由是什麼。

如果父母的情商很高,幹預理由充分,我不認為父母就一定做錯了。

婚姻能否走到最後,絕不僅僅因為你現在是否喜歡對方。


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養育孩子的義務。

不像西方國家,到了18歲可以不管,在東方國度裏被認為父母有終身教育的義務。其中包括婚戀領域的教育,所謂,養不教父之過。

從孩子的幸福,婚姻幸福的角度看,父母也有一定的責任。父母對孩子的不幸負有或多或少的責任。

所以,父母在一定範圍內,一定的程度關注關心子女的婚事是應該的。不能因為父母參與就認為幹預,甚至干涉。

就你很不靠譜的樣子,你該禍害多少良家少女纔能夠修成正果呢?父母多少參與很應該,不管不問纔是不作為的表現。

至於你的第二次戀愛,如果真的是像你所說的,你應該努力挽救纔是!就遇到一點困難放棄,有什麼資格說因為父母幹預而不能成功?你還談了一次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說白了,就是談了披著愛情外衣的性情---校園愛情,不管管行嗎?你如何證明你的第二次不是放縱性情呢?

別忘了,最後的結論還是你自己下的?沒有結婚幸福的把握就不要亂談戀愛。記得,男人的愛是責任,對自己也對對方負責任,也要對將來的家庭還有將來的孩子負責任。


首先,你得定義一下,你認為父母做到什麼程度叫「幹預」。

如果只是提建議,我覺得這不叫幹預。

如果他們不用負責給你出房子首付,不用負責將來給你看孩子,不用負責給你未來婚姻出現的任何問題擦屁股,那他們確實沒有發言權,但是你能做到嗎?他們自己付出了,肯定會要求發言權的,這也是正常的。

如果一方面要索取幫助,一方面又要求對方閉嘴,那有點不厚道了。

再者,按照你的邏輯,父母總要早於子女過身,那就不應該管孩子的未來的一切選擇,何止婚姻,什麼學習工作身體,未來的孫子孫女給不給帶,通通不必管,反正你活的比較久,他們管也管不到盡頭,何必呢,愛咋咋唄。

父母激烈反對,必然有他們的理由,為什麼不好好溝通一下,想一下,到底他們有沒有道理?如果你要堅持自己的感情,又如何做?有沒有這個決心和能力去堅持?

肯定有因為父母激烈反對而錯過的好姻緣,但是,你真正喜歡的應該不會那麼容易放棄。

父母還激烈反對孩子打遊戲玩手機呢,有幾個孩子徹底放棄打遊戲玩手機的?


父母幹預不幹預,那是父母的事情。

你受不受幹預的影響,是你的事情。

你管不了父母,你可以管自己。

你現在是上學期間,經濟不獨立,父母斷了你生活費,沒收了手機,貌似你就沒有辦法了。父母的幹預對你影響比較大,所以,你在知乎上問這個問題。

等你以後工作了,經濟獨立了,只要你和姑娘同意,你們倆一商量,去領個證,誰又能影響呢?


你不要父母為你結婚出錢出房,不期盼在父母反對的情況下老婆還和你父母其樂融融定期探望,那麼不管他們該不該、會不會幹預,你都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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