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或者惡意炒作的新聞,比如澎湃惡意炒作山大,逼死醫生,還有鮑某事件。人民日報上次也發了一個特別沒水準的針對醫院的個人感悟。


我覺得首先你得搞清什麼叫造謠,不是說只要你不認同,就是造謠。

比如說「個人感悟」,我不清楚你說的是哪篇,但從這個說法看像是個評論,而通常評論是很少能造謠的,因為這都是表達觀點,你可以說你不同意他的觀點,甚至你覺得沒水準,但你說這是謠言就不太成立了。

至於你說的「炒作」,這跟造謠也不太一樣,實際上對於媒體來說不存在炒作這個概念,就是報道和不報道兩種情況,有些報道被認為是「炒作」,這個在報道者角度恐怕沒有這個想法,是從結果來看的,但即便如此,如果沒有事實差錯,也很難說是造謠。

當然如果有了事實差錯,這就存在涉嫌造謠的情況了。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造」字,也就說這個事實差錯是媒體製造的,比如說媒體採訪了張三,張三說謊了,媒體寫「張三說XXX」,這不叫造謠,雖然這個XXX內容不是真的,但這是張三說謊。

而如果媒體直接寫「記者調查發現XXX」,而這個XXX是虛假的,那就可能是造謠了 。

但是這裡必須說一下,有一種是因為失誤寫錯了,比如寫錯電話、寫錯人名、寫錯方向、寫錯數字、寫錯單位,這個雖然有事實差錯,但是談不上是造謠。因為這又不太符合「謠」這個說法了。

接下來你肯定想知道具體的後果,那我來分別說一下:

1、如果是評論,只是觀點你不同意,這個沒什麼後果,當然如果這個觀點違背公訴良俗以及黨紀國法,可以向該媒體所屬的主管主辦單位投訴,也可以向其主管的宣傳部投訴,《人民日報》找中宣部投訴,《北京日報》照北京市委宣傳部投訴,以此類推;

2、如果是所謂「炒作」,這其實沒有什麼標準,你可以給相關媒體打電話投訴,也可以向我說的上述兩個機構投訴;

以上兩個投訴結果不確定,要看你指出問題的嚴重性,比如單純就是你認為觀點不對,或者你認為這次報道屬於「炒作」,被追究責任的機會就很小,如果確實存在較大的問題,比如說這媒體宣揚殺人放火,那最嚴重是可以導致總編輯撤職的。

3、如果是事實差錯,但是這個差錯是採訪對象造成的,除了上述投訴渠道之外,也可以向中華新聞工作者協會,也就是全國記協投訴;當然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這個訴訟的前提是你得是相關當事人,比如說你看見媒體說「鄭爽其實是男」的,這得鄭爽本人去起訴,你不能去。

這個時候如果最後投訴成功或者訴訟獲勝,寫稿的記者通常會被處罰,嚴重的可能開除甚至吊銷記者資質,法院還可能判決賠償,但就還是屬於新聞業務層面的問題。

4、如果是事實差錯,而且這個差錯是記者故意為之的,這就不是業務層面問題了,那麼除了上述渠道,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走刑事訴訟。

這裡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侵犯個人權益,這就是自訴誹謗了,不過刑事訴訟對證據要求比較高,我還真沒聽說過有記者被刑事自訴判刑的。第二種是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和企業經營的,最出名的就是北京電視台《紙做的包子》那期,記者訾北佳是被判刑入獄的。

當然,說到這裡可能你會問,某某新聞有什麼什麼問題,為什麼沒有結果?

這有幾種可能性,一是有結果你不知道;二是相關權利人沒有追究,你在網上罵了半天不起任何作用;三是人家和解了。

或許還有別的可能性,一時想不到,想到了再補充吧。


關於之前山大的「偽學伴造謠事件」,就是澎湃新聞一手策劃的。斷章取義,利用民族矛盾製造流量,引導子虛烏有的女生配黑人的謠言,將外國我國正常存在的普通正常的學生互助活動污名化。以至於當時一些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山大,隨意拍攝女學生視頻,在中心校區詢問女學生下流的問題,導致那段時間保安力量大大加強。其三人成虎的惡劣影響,遺留至今。

學生們拿著事實真相開始解釋,再後來發現網民們只是想讓他們死

今年為了「製造新聞」,重新挖墳山大,碰瓷去年熱度,澎湃新聞的還專門打電話給山大招生辦詢問所謂「狀元」能否被錄取,意圖無中生有造新聞,給予山大特殊待遇,連發2篇關於山大不錄取所謂「狀元」的文章,果然激起網友謾罵。按規章制度辦事是錯,破格錄取也是錯。手段之陰險,可以體會。

若是有利於大學之發展,有利於我青年之培養,有利於栽培我國之棟樑,大學有錯必然要指出。可惡意抹黑一所百年名校,毀掉60萬山大人聲譽,僅僅為了流量,是澎湃新聞媒體這種資本至上的險惡。望我等青年有一個積極向上的發展環境,沉下心做學術。可現在光是應付澎湃新聞這種陰毒的媒體,就已經內心疲憊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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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媒體的報道行為是受法律制約的。侵犯名譽、侵犯隱私,都是可以去法庭起訴的。也就是說,媒體造謠並不是「沒有後果」的。

2. 中國媒體在行業自律上做得並不好。你所提到的「炒作」行為,只要沒有觸及法律底線,是基本不會有「後果」的。

這就是媒體社會,是我們現在的既定環境背景。對機構來說,公關能力需要快速提升,對個人來說,請善用法律武器(互聯網法庭之類的)。

3. 傳統媒體和自媒體的報道標準是不一樣的。和傳統媒體打官司,很少能贏,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些媒體機構在專業程度上更高,在發布大型的調查性報道之前,媒體甚至有律師來把關。即使是大家覺得和事實訂正關係不大的校對環節,也非同小可。我見過的大報的校對,連稿件里提到的相關數字,都要拿計算器去走一遍,裡面提到的「盧溝橋事變」一類的概念,也會去核實發生的年月日以及細節……

自媒體出現偏差的概率要大得多,新媒體侵權已經是高發的法律風險。

你提到的「逼死醫生」的案例,來自自媒體以及一些「網友」——事實上,網路上許多謠言都來自自媒體,而傳統媒體是求證闢謠的一方。以我為例,我對新京報和澎湃這樣專業的媒體機構,是有相當信任度的。

4. 我們應該了解媒體報道受到的時間與資源上的制約。媒體報道出現錯誤是很難避免的,他們受到截稿期影響,要和同行搶時間,還要面對自己不熟悉的領域,面對居心叵測的受訪者,面對背景的解讀壓力,或許也有編輯和主編的偏好影響……

我覺得,我們不要因為偶發的報道失誤而全盤否定一家媒體。畢竟,認知的過程是漸進的,媒體也有一個漸漸逼近真實的過程。

  • 一時的失誤可以由後續報道修正。對任何一家媒體來說,一般都是逐漸披露事件的調查過程,從粗略到詳細,從馬虎到嚴謹。
  • 一家媒體的偏頗可以由其他媒體來彌補。對整個媒體行業來說,針對同一個新聞事件,各家媒體從自己的角度和優勢出發,以不同的重點來切入,因此偶爾有些偏頗或者失誤,屬情有可原,但如果報道環境相對寬鬆,「總體的」報道會是相對準確和客觀的。這次澎湃的報道角度可能有問題,其他媒體會來彌補,但下一次,它可能是更正確的一方。

最後,我們就看看你提到的澎湃與山東大學的案例吧。

澎湃就白湘菱錄取問題對山東大學的報道,在我看來,是符合事實的,算不上「造謠」,也不涉及「炒作」,也沒有故意在為難山大,是極其常規的報道行為。

許多網友只把山大這篇報道獨立出來看,但如果縱向來看,就可以理解他們的編輯思路——這是一個連續的專題報道。

最初,7月29日有一篇評論:《面對這個B+,我們能為白湘菱做些什麼》,這就是澎湃的核心思路,他們為白湘菱惋惜,他們想去了解下,這樣的情況下,白湘菱的高考之路最終會怎樣。

接下來,澎湃開始了他們漸漸推進的報道, 他們先採訪了北大、清華、南京大學,這三個學校「無緣」。

澎湃繼續採訪,於是就有了《山東大學招辦:白湘菱不符合學校錄取要求,沒有破格的先例》這篇文章。但裡面講得很清楚,北師大、武大等學校是能接納白湘菱的,新增的一個拒絕她的高校,是山東大學。

據媒體報道,白湘菱高考語數外三科總分430分,系江蘇省文科最高分,其兩門選修科目政治、歷史的成績分別為A、B+。

此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負責江蘇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須按政策要求招生,無法破格錄取白湘菱。不過,北京師範大學、武漢大學、天津大學、蘭州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以及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等高校已明確表示,白湘菱的成績符合學校要求,可報考。被問及白湘菱可以報北師大哪些專業時,該校招生辦公室主任梁穎表示:「只要符合科目要求,專業可以隨便挑。」今年,江蘇填報本科院校志願的時間為7月28日至8月2日(截止時間為8月2日17:00),其中包括文科類、理科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願等。

然後,澎湃記者還在調查,《浙江大學:很遺憾,白湘菱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這篇文章出現了——浙江大學也拒絕了。

最後,8月2日,澎湃發了這樣一篇報道——《江蘇文科第一名白湘菱最終申請了香港大學》,把整個事件的最終結局披露給受眾。

網上針對山大潮水般爭議到底如何來的,那是另一個問題。就這一系列報道而言,澎湃的選題可能不驚艷,但我認為他們是心存善念的,報道稿件也沒有明顯硬傷,這怎麼成「惡意炒作」了?

如果我是白湘菱,我會感激澎湃的努力。如果我們可能有一天成為弱者,也會希望到時候能有一個媒體給我們去試探,去公開那些讓我們碰壁的問題……


每家媒體都有自己的傾向或是立場,有的是老闆的立場(最典型的就是台灣的東森),有的的贊助者或是新聞提供方的立場(比如fox和CNN)

能放出來的報道那肯定是大致符合其立場的,而不是符合事實真相

建議好好了解下世界上其他媒體的立場,便於更好理解,同時也能讓自己和真相近一點


讀書人寫黑文,能叫造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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