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正義總會遲到的,犯罪發生的時候,正義在哪裡?不僅沒到,甚至還沒有出發。

而缺席的正義,正義都沒來,那正義席位是空的呀,哪有正義啊,沒有正義啊。

原話,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遲來的正義非正義,我們所熟知的其實是錯譯,它體現了對司法程序正義而非實體正義的格外強調,意思是說,即使司法裁判的結果是公正的,如果過遲做出裁判,或者過遲告知當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將使裁判成為非正義的。最大的司法正義理應是司法制度的正義,即基於保障人權和限制權力的普遍道義而形成的司法制度,在正義的司法制度基礎上才能產生真正的司法公正。

冤假錯案太多了,最後平反,這是正義嗎,如果這是正義的話國家就不會賠償他們了。


上學遲到十五分鐘就要被記過,上班遲到五分鐘就能被開除,你說呢? →_→誰給正義勇氣讓它遲到?



在基於時間和空間坐標的三維體系中,一旦正義錯過了合適的時間,那將不再是正義。


其實根本就沒有正義這一說。只是大部分價值觀評價為該得到的懲罰而已。

就好像有句話說」幫人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人的「本分」是不幫助他人么?

做了壞事得到惡果,只有及時不及時而已。

而沒有得到惡果的壞人也大有人在。

歸根結底其實我們大部分人類的價值觀只是追求一個心理平衡。

單純的評論這句話,狗屁。


若已散場,遲到等於缺席


這句話是翻譯錯誤,原句是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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