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不是大陸地區,也不算國外,大家估計都懂了。情況是第一節早課,我已經上了40分鐘「自習」了。老師始終沒有出現也沒有任何形式的通知。這種情況下離開又怕老師到達後點名記缺席,也怕會遺漏課堂重要知識點。故有此問。


大陸地區是教學事故。其他地區不知道。


立馬走,然後投訴他,他百分百會被處理。這種情況在大陸絕大多數學校內(我覺得應該是100%,但不敢說)屬於教學事故。


應該是可以向教務處投訴的,你可以先嘗試一下

如果沒有特別要緊的事情,建議還是多等一會

當然怒一定是要學這門課程,也可以多看看其他的東西

等老師來了,再根據他的節奏來


當年我們發生過這樣的事

通過各種方式終於聯繫到老師

老師說

今天有我的課?


如果是我,可能會一直呆在教室,該幹什麼幹什麼,等著下課走人


投訴吧。40分鐘 妥妥的一級教學事故 。按照我們學校的規定 ,五年不可以評職稱 ,當年年度崗位優秀取消 。毀滅性打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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