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概念,只要想讓它存在就能定義出來。

假設全部以利益為前提,那正義和道德就可以用利益標準來定義,比如正義=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


是的。但其實從小到大,學校都會有道德教育,語文課以及思想品德課還有政治課其實都有道德教育的內容。當然家庭的道德教育也是一個人道德成形一部分。

所以假設不成立。

而且,每個人最終成形的道德觀和對正義的理解都會有不同。

我來解讀一下「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句話。

我為人人,是對「我」本人提出的要求,是我可以做的。我當然能選擇做「為人人」無私奉獻。但我也可以選擇「為個人」。所以這句話就是說,你應該為集體付出。

人人為我,是在告訴你,集體里的其他人也會幫助你的。其實這句話的本質目的是,給你心理暗示,讓你相信「人人為我」,從而讓你去選擇做「我為人人」而不是選擇「我為個人」。但是「人人」會不會「為我」?誰知道呢?我不知道,你不知道,人人里的單獨每一個人也都不知道。就連想出這條宣傳語的人,她/他信嗎?

再給你舉一個栗子,先富帶動後富(不知道會不會被摺疊啊)先富會帶後富嗎?我不知道,你知道嗎?先富知道嗎?先富知道其他先富會帶後富嗎?只有天知道。

那為什麼要說「先富帶動後富」呢?

就跟「人人為我」一樣,喊口號是為了讓你們相信。至於能不能做到?只要時間沒有盡頭,這個問題只有2個答案,「正在帶動中」、「成功帶動」。至於失敗?不好意思,未來仍有無限可能,「正在帶動中」。

扯遠了。加個總結。現實情況是,不會沒有道德,只是可能有人道德觀薄弱,正義感缺失(俗稱三觀不正)。

絕大多數人,不管性格如何,都是以個人利益為先的。也就是說,個人的利益佔據首位,其實是人的天性。(?天性?或者和遺傳智力環境教育也有點關係)但是,由於性格觀念的不同,有些人會將集體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可以排在第二位(合作共贏型(我以前多單蠢啊,說的合作共贏,我就只能想到利益平分));有的人會將他人的利益放在最底下的位置(集體的利益因為關係到他自身的利益,可能放在中間或者中間靠上的位置)(損人利己型)。

你覺得有人為了利益拋棄道德和正義。其實是手段不夠高明,損人利己被看出來了。。例如秦「遠交近攻」、毛「聯合第三世界」。這也是為了自己利益,但這2個都是陽謀。

所以做人,修鍊自身,爭取做到合作共贏。

再bb幾句哈。旁友們,咱們成年人,最大的技能是什麼!口不對心啊!

要記住,咱可一切都是為了集體 。(biu———發動技能口不對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一些對於「該為自己爭取利益」還是「為了集體放棄個人利益」而矛盾痛苦的同學帶來一些幫助。集體的利益和個人的利益從不衝突,如果衝突了,你要做的是,思考自己是不是還屬於這個集體;以及,真的是集體的利益和你的利益衝突了還是集體中其他人的利益與你衝突了。)

為自己是人的天性,如果被人指責自私或者沒有道德可能只是社會化的程度不夠,對道德的了解、對集體、社會以及他人的需求了解不夠。反過來想,指責你的人,是出於什麼指責你的呢?所謂的道德和正義嗎?道德和正義難道不是代表社會這個集體大部分人的利益嗎?集體的利益自然包涵個人的利益,如果剝去他/她冠冕堂皇的外衣,也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已。。剝開這層外衣。然後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應對了。。但人也不能成為少數(會被群起而攻之的),所以我們還是要融入集體。


如果你不看表面,你就會發現大多數情況世界就是這樣的...


這是哪個是第一性的問題。因為道德和正義就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的規矩,其本質含義就是利益關係,大部分道德都可以理解為不侵犯別人或集體的利益,最好能幫助別人或為集體做出貢獻。正義則偏向於公平,更多時候偏向於弱者。一個國家被侵略,那麼抵抗侵略者就是正義的,而入侵者則是不道德不正義的,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弱小的國家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如果沒有這一點,也就談不上道德或正義。這些規矩也有很重要的作用,規矩本身就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結果,有了這些確定的東西,可以防止鬥爭再走一遍。只是這些東西時間久了,就會形成觀念,讓人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當形勢發生變化,規矩也會變的,這時很多人會無所適從,當局勢穩定,新規矩定下來,就會再次進入穩定的時期。當然很多規矩自古就沒有變過,只是有很多人不遵守而已,因為他們所在的群體從中得不到好處,且違反似乎沒有實在的損失。


每個人道德程度不一樣,自私程度就不一樣。而自私到一定程度,損別人到一定程度,法律就成為了自私程度的所允許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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