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並沒有強迫別人感同身受。只不過不希望隨意評價別人而已,因為你不是TA,你永遠無法真正長期深入到對方的經歷處境中,你沒經受過別人長期經受的,你只不過是在自己的處境中,偶爾體會一下別人的感受而已。所以有時候站在自己的處境來評價別人,會給別人帶來傷害。成長中每個人都會犯些錯誤,以後我會多加註意,減少對別人的傷害。


看情境而定。如果對方感同身受(也叫共情,共情能力與情商成正比),能讓你們都感到舒服或者能增進你們的關係,這是有建設性的。

如果對方感同身受令對方感到痛苦,這是不合理的期待。

比如對方常常不接你的電話,不回你的消息,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會令人感到挫敗,甚至是質疑自己,這時候希望對方感同身受能促進你們的關係,是好的。

再比如,你們是同學關係,同學的家人去世了,他感到很悲傷,這是卻希望你感同身受,這很不合適,你只需要表示哀悼即可,無須和他一樣悲傷。


算。自己太過無力承受現狀,需要有人幫忙,甚至感同身受,幻想通過這樣的方式減緩當下的苦痛,這是自身極弱的表現。


不算不算,但是如果你強求那就算一種綁架。

希望別人的理解,渴望別人關心你關照,這是一種很自然的心理現象。你不用為此而煩惱。但一定要把握好度。畢竟人之間經歷不同,所看事的方式與閱歷也會相應的不同。

所以很簡單,要保持希望,但是失望時也不要絕望。


謝邀,感同身受是人的主動行為,會引發回饋,互利和共鳴。

如果讓某個人與你感同身受可以稱之為綁架了,那就表示你們之間比較疏遠,你也應該選擇與其疏遠。


算強迫


不算吧。希望別人的理解和幫助感覺還是比較正常的。每個人都會有脆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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