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武器平臺,艦基導彈的數量,速度應該都可以穩壓艦載戰鬥機帶彈,那未來海戰戰鬥機豈不是雞肋


艦對艦導彈的第 1個問題是:射程太短。就算直接用「戰斧」巡航導彈,也不到 1700公里射程。

而艦載機「超級大黃蜂」帶 2枚魚叉-ER,就可以靠自己飛到 1500公里外發射,加導彈射程 270公里可以打擊 1770+公里的目標。

如果有夥伴加油,就能打擊 2150+公里的目標。

如果換了射程更遠的 LRASM,估計還可以再加 250 - 400 公里。

」先進超級大黃蜂「的航程也更遠。

「先進超級大黃蜂」+ LRASM + 夥伴加油一次,估計可以打擊 2500 - 3000公里處的目標。

pan seaeye:F/A-18 E 超級大黃蜂作戰半徑計算(2)反艦?

zhuanlan.zhihu.com圖標pan seaeye:F/A-18 E 超級大黃蜂作戰半徑計算(3)空中加油?

zhuanlan.zhihu.com圖標

艦對艦導彈的第 2個問題是:單靠軍艦本身,甚至無法發現 100公里外的目標。

衛星不能提供實時制導信息,且衛星很容易被對方擊落。

發現目標和制導,都要靠飛機。

艦對艦導彈的第 3個問題是:無法在海上再裝填。

就算有 500個垂髮單元,也只能發射 500枚導彈,射完要回基地了。

飛機的空射導彈,可以依靠彈藥補給艦,在航母甲板無限補充掛載。

艦對艦導彈的第 4個問題是:無法更換彈頭類型。(還是因為無法海上重新裝填)

很難設計出一種打擊 快艇,驅逐艦,航母,潛艇,商船,大型油輪。。。都一樣高效的導彈戰鬥部。

而飛機的空射導彈可以隨便更換。

最後,彈道導彈【可能】還有個小缺點:最小射程非常大

美軍的陸軍戰術導彈 ATACMS 射程是 70公里 - 300公里。

那麼 1500公里射程的彈道導彈,【可能】最小射程會在 350+公里,即 350公里以內的目標都不能打。如果有敵方潛艇在 200公里處上浮,而自己只有反艦彈道導彈,這就很尷尬了。

當然,如果設計的時候考慮了這個問題,那麼可以早一些拋棄發動機或者關機,從而獲得較小的射程,但代價是飛行速度顯著變小,更容易被攔截。


用還是有用的……只是可能和以前的「用」不太一樣了。未來的航母艦載機可能更多的是一種(備用的)開眼的手段,而不再承擔現在的輸出職能。

魯迅說過(並沒有):領先時代一步的是天才,領先時代兩步的是瘋子。導彈制勝論也不是什麼新鮮東西,北方曾經有過某玉米愛好者就是導彈制勝論的堅定支持者——現在看來他領先了可能不止兩步。

但是到了9102年的今天……尤其是10月1日以後某兔子再次宣佈某些技術不再是高科技以後,導彈對海軍建設和戰略的作用似乎又可以進一步地討論一下了。

傳統上航母之所以能成為海戰的主要力量,主要以來的是艦載機帶來的兩個特性:

1、感知能力——艦載機能夠提供超地平線視野,從而獲得比任何水面艦艇更強大的感知能力。

2、遠程打擊——艦載機的打擊半徑是自身的作戰半徑+武器的射程,並且可以在目標區對目標進行一定程度的自主搜索。

這使得航母成為了一種集開眼與輸出為一體,非常長手和靈活的作戰平臺。

而導彈的問題在於:傳統反艦導彈射程不足,使得攻擊平臺(遠程轟炸機、水面艦艇、潛艇等)必須前出到航母艦載機打擊半徑之內,因此航母艦載機可以對發射平臺進行攔截和打擊。另一方面,隨著宙斯盾等抗飽和打擊的防空系統的出現和改進,反艦導彈必須積累足夠的數量才能飽和防禦達到殺傷效果,這又要求需要在射程內集結足夠多的發射平臺——隸屬多個不同單位的複數發射平臺的協調除了對指揮系統壓力很大以外,其集結也是非常消耗時間的;而在這段時間內,攻擊方的感測器必須能夠提供對目標(航母)的持續跟蹤能力,直到攻擊羣開火時能夠為各攻擊平臺提供足夠準確的射擊諸元,甚至直到導彈末制導開機。

所以,傳統導彈打擊的殺傷鏈(發現、識別、跟蹤、瞄準、交戰、評估)會被拉得很長,使得防禦方有很多環節和機會破壞其中一環,使得攻擊變得散亂甚至無效。

但是隨著近年來某國俗稱DDDDDHM系統的愈發成熟,發展出了從近程到中程,最近還搞出了什麼水漂之類的奇技淫巧,基於彈道導彈的反艦打擊火力對前面所說的傳統理論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對航母來說,攻擊一方的射程首次超越(至少是接近)了航母艦載機+中型空射反艦導彈射程的水平;由於射程的延長,攻擊方可以在航母打擊半徑以外不受威脅地組織發射平臺,甚至做到射程直接覆蓋航母可能出現的區域,實現發現即開火,這意味著攻擊平臺的組織難度大大降低了。其次,由於DDDD系統的高速度能夠做到開火後十幾分鐘即到達目標區,意味著只需要末制導系統的高空搜索和修正半徑達到10海里左右,就可以純靠坐標把導彈打過去,這也使得對目標跟蹤能力的要求大大降低了,也即攻擊方不再需要保持對目標數個小時的跟蹤以等待攻擊平臺組織到位和導彈飛到足夠近以進入自導段。最後,DDDD的攻擊模式完全繞過了傳統的艦載機攔截層,而其末端突防速度使CIWS完全無能為力,因此實際上只有防空導彈一層攔截能夠起到作用,而就當前的攔截效率來看,DDDD飽和突防所需要的彈藥量將遠低於傳統的大氣層內反艦導彈。

以上各方面因素綜合產生了一個結果:基於岸基或者艦載的彈道武器的打擊效果超過了傳統反艦導彈,也包括了由艦載機發射的大氣層內反艦導彈。

所以,艦載機為什麼還要承擔反艦打擊任務呢?

現在還有第二個問題:感知能力。

隨著航天技術的進步,天基海洋監視系統近年來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比如某國就號稱能夠實時跟蹤全球19個大型水面目標……雖然在戰時低軌偵察衛星不太可靠,但是現在快速衛星補網、乃至都沒指望能繞地球一圈的一次性專用偵查衛星,或者臨近空間高超音速偵察機、二級入軌空天飛機,甚至乾脆用彈道導彈打集束偵查彈頭,這些空間或者臨近空間(可能還應用了高超音速乘波技術)的偵查平臺對航母戰鬥羣的隱蔽性產生了新的挑戰,使得反航母作戰平臺可能不再依賴於自身的偵察能力,將反航母作戰集成到了一個更大的體系裏進行。

當然,艦載機的偵察能力仍然是非常可靠的基礎能力,甚至由於指揮層級的關係,作為艦隊直接控制的偵查力量具有更高的時效性和靈活性,使得航母自身成為了一個偵察-打擊體系的最小單元——但是可能在整個體系中承擔的更多的是補充和備用的作用,主要的信息來源仍然是基於空天體系的情報。當然,這種基礎感知能力仍然是值得繼續投入和改進的,由於打擊任務已經讓渡給了彈道導彈系統,因此艦載機可能再未來的海上作戰中會進一步強化(僅剩的)偵查作用,從目前的預警機偵查模式轉變為隱形偵察機與隱形攔截機的偵查與反偵察較量——然而,和傳統的雄貓與熊的鬥爭不同,它們之間的戰鬥對整個作戰的影響可能不再是那麼決定性的了……

於是,綜上,艦載戰鬥機在未來的海戰中可能不會再承擔打擊職能,可能會在偵查行動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但是可能不會再像現在一樣成為海上作戰的主力了。主要的原因,就是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作戰空間已經擴展到需要把戰場作為一個球面,而非平面來考慮的地步了……

當然,航母還不會那麼快走下歷史舞臺,因為它作為「海上機場」進行對地打擊的生態位暫時還沒有合適的替代品——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沒有什麼武器系統能夠和航母一樣靈活地控制戰略態勢升級進度,並且在戰時提供靈活、協同、持續的戰術空中支援與打擊能力。因此,在舔地這個核心議題上,艦載機仍然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

船能裝的設備永遠比導彈大。

飛機能投擲的爆炸物也比導彈大。

這引申出來一個什麼問題。

只要不計成本,暴力堆砌防空能力,最終大型空艦導彈,艦艦導彈總是無法突破防禦圈的。

因為要進攻方的導彈永遠是要在防禦方的制空權以外升空,代表花費更多的燃料用在飛行上。至少600公里以上纔有意義。

如果將來無人戰鬥機配合變循環發動機上市,制空權可能就不是400公里,變成600,800,1000公里。

這種壓迫,最後是會要了老命的。

而防禦方的導彈只要求400公里以內的射程,最終關機速度可以提高到10馬赫以上。同樣的燃料,可以獲得更高的速度。

同樣的科技,同樣的成本構成,你要把導彈堆到1000公里的射程,和只追求400公里的射程,代表你要付出更多的代價,要麼是彈頭重量,要麼是速度,要麼是導彈的體積。

同時單枚彈頭投擲爆炸物最多2噸。

而五代機在防區外投擲小直徑滑翔炸彈,這個防禦成本,根本就是無法計算,只能硬扛了。


某種意義上你的觀點是對的,以制空為單一任務的戰鬥機在現在的確越來越「不經濟」、「不喫香」,這一現象不僅僅是在海面上,空軍也是一樣,純制空戰鬥機正在全面退出舞臺。

但是,目前各國理想的艦載戰鬥機,都應該是在「多用途戰鬥機」之列(如果實際上不是那就是沒技術或者沒錢),進可以掛空空導彈承擔掩護己方轟炸機(如陸基航空兵的遠程轟炸機,或者協同海軍攻擊的殲擊轟炸機)/壓制敵方戰鬥機(比如說某些基地的對方戰鬥機羣)/突擊敵方預警機等任務。退可以攜帶火箭彈和高阻炸彈等發揮「傳統美德」/攜帶反潛魚雷實施對潛作戰/攜帶精確制導武器打擊地面目標/使用反艦武器(一般是各種導彈)直接突防或者遠程攻擊敵方艦艇。這類多用途戰鬥機雖然在「兼職」方面可能不及專用的殲擊轟炸機和對艦攻擊機,但是可以使得航母有限的甲板和機庫發揮出最大的可能性(因此美軍主力艦載機為大黃蜂/f-35系列,而不再和過去一樣為制空/轟炸/魚雷攻擊三種任務攜帶專用飛機)。

關於空射武器是否可以突防以及相對於艦艦導彈有多大意義等方面,現代海戰,不可能單獨依靠艦隊本身進行防空反導,因為艦載雷達的盲區會使得突防變得很容易(技術上實現武器超低空高速飛行更容易了),所以艦隊要「開眼」無非就是布設雷達哨艦和依靠預警機(當然也可以依靠陸基設備,比如說雷達站等),這種情況下,艦載戰鬥機可以直接威脅敵方的預警機,並且提供拔掉/繞過敵方哨艦攻擊的可能(馬島是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因為阿根廷的超軍旗不具備空空作戰能力),既可以攜帶導彈超低空抵近攻擊哨艦,又可以從側翼繞開直接奇襲對方艦隊的主力艦艇,甚至可以協同己方水面艦艇一起實施多方向的飽和打擊。

所以說,戰鬥機還是很有用的。


題主這種想法,不能說是完全沒有道理,現代導彈技術的發展,各種防區外,高超聲速,彈道導彈等反艦武器的出現,的確削弱了航母在海戰決勝中的統治地位,同時增加了航母的使用風險。然而導彈要把艦載機從統治海戰的寶座拉下來,還有很長的道路要走,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導彈戰術靈活性遠不如航母艦載機(按照題主的意思,應該只是說的反艦導彈,或者空對面導彈),導彈本身是一種攻擊性武器,他的作用是摧毀對手,破壞對手對於目標空域海域的控制權。但是現代戰爭的任務形式多種多樣,對海軍的任務除了消滅敵人以外,還有偵察,預警,制空,反潛,對地支援等等多種作戰任務要求,這些活兒導彈幹不好乾不了(或者必須要依賴其他平臺進行偵察引導),而飛機樣樣可以乾的很好。而且反艦導彈本身是很昂貴的,可以用於打擊高價值目標,但是對於戰場空地支援任務來說,什麼都用導彈誰也扔不起,而飛機掛鐵炸彈轟炸仍是效費比很高的作戰方式。

另外,在用於主權宣示,顯示存在等任務方面,在應對衝突逐次升級,不適與將衝突一下子就上升到戰爭層面的事件裏,飛機更是相比導彈而言具有無與倫比的優勢。

2,這一點也是我最想說的,航空母艦戰鬥羣,截止到目前為止,仍然是將偵察,攻擊,防禦三者完美統一與一體的平臺,而正由於航空母艦具有這種性質,因此在真正的高強度戰爭中,航空母艦戰鬥羣纔是最可信賴的決戰兵器。拿個體育的例子來類比,在踢野球的時候,你經常會發現不少野球高手盤球似齊祖,過人如梅西,帶球像亨利,射門如C羅,但是這些野球高手如果放到職業聯賽的頂級賽場上,是不是還能玩出這些花活呢?因為在職業聯賽賽場上,防守的對抗程度,力量,配合要求都比野球場上升了好幾個檔次,很多在低對抗條件下的技戰術動作根本無法完成。說回到反艦導彈,對於反艦導彈來說,它摧毀任務的前提條件就是首先要有一個完備的偵察引導體系,發現對手,並把反艦導彈引導到其導引頭作用範圍之內。當然,我們很快可以列舉出偵查衛星,超視距雷達,偵察機,無人機等等一系列偵察手段,去發現,引導反艦導彈。但是同時他們都有各種限制,比如衛星要受軌道重訪週期限制,超視距雷達要受電離層角度限制,而且他們的精度可能還不足以滿足時敏和火控要求,陸地上起飛的飛機也要受航程限制。而在自身技術因素限制之外,最關鍵的是他們往往還很容易被攻擊,反低軌道偵察衛星對於軍事超級大國來說相當容易,戰時反衛星導彈打掉一部分偵察衛星,就會出現相當長的偵查空窗期,除了直接摧毀以外,也有激光,幹擾等其他軟對抗方式。天波超視距雷達可以利用假目標進行欺騙,也可以利用其體積巨大,無法移動的弱點用遠程隱身巡航導彈,隱身轟炸機,甚至常規彈道導彈進行摧毀。而偵察機,無人機只有偵查能力,沒有自衛能力,也容易被對方的預警機發現,艦載機或者艦載防空導彈摧毀。在和平時期可能不明顯,但是如果遭逢大戰,對方對於你偵查系統的打擊當然是無所不用其極的,這時候為導彈服務的偵察系統作用效能,生存能力都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航空母艦戰鬥羣按照體育迷的說法,那就是自帶體系,而且航空母艦的這一套偵察,攻擊,防禦體系,遠比其餘偵察體系更能應付高強度對抗。航空母艦本身具有很高的機動性,這導致對它的偵查打擊很不容易,航空母艦戰鬥羣本身可以搭載很多武器系統,可以發射反衛星武器反衛星,也可以發射遠程巡航導彈對地打擊高價值偵察目標,預警機艦載機的組合可以有效防禦對方的空中偵察平臺,如果實在不行,起碼還有宙斯盾防禦系統進行最後一道防禦。這都導致航母戰鬥羣在高強度對抗中,戰略戰術價值依然無可撼動。

實際上,我認為我國的彈道導彈反航母系統最可依賴的「眼睛」,就是我國的航空母艦戰鬥羣,只有航空母艦戰鬥羣,纔有能力在高強度軍事對抗中,利用艦載機保護預警機,掩護偵察機為自己的彈道導彈提供穩定可靠的空中偵察體系,二者的結合,將會成為真正撼動對手海戰優勢的天平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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