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或者初三,因為需要錢去網吧了
會數錢,會花錢,會逛超市的時候就可以了
幾歲開始給孩子零花錢?有些媽媽認為有需要,但需要限定額度;也有些媽媽認為沒必要,因為孩子需要的東西家長已幫他買了,沒必要再給他零花錢。其實,給予孩子一定的零花錢,並教會孩子合理支配零花錢,對培養孩子正確的金錢觀是很有幫助的。
三歲左右孩子,個人獨立意識初步形成,他們對自己的需求已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比如,「我想買這個」「我不喜歡這個」等等。他們開始知道,買東西是需要支付金錢的,但對於金錢是怎樣來的,買東西需要支付多少錢,依然還處於一個模糊的狀態。所以,3-5歲階段的孩子,還不具備自由支配零花錢的能力。父母在平時生活中,可以有意識地幫助孩子了解一些金錢的知識。比如,爸爸要去工作了,可以告訴孩子:「爸爸這是去工作掙錢了。」讓孩子知道,錢是需要通過勞動獲得的。平時帶孩子外出購物,父母可以把貨架上的價格牌指給孩子看,告訴孩子:「買這個玩具車需要30元,這個布娃娃需要60元。」漸漸幫孩子建立起一個金錢的概念。
到6-7歲,孩子的是非觀念開始形成,孩子對金錢的概念也由開始模糊到清晰。小學一年級的課程,也開始教孩子認識人民幣,並開始學習錢幣的簡單運算了。通過學習,孩子已有了一定的金錢觀,對金錢的流通也有一個簡單的概念。所以,6-7歲給孩子零花錢是較為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