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宜春,金女士投诉称,她在怀孕6周时,因严重妊娠反应住院。输液后却发现,呕吐比前一天还严重,手脚和脸上都发麻,感觉喘不过气来。
于是,她的丈夫就看了一下吊瓶,
惊讶地发现:「这个吊瓶怎么发霉了?」然后,他看了一下生产日期,
发现这瓶葡萄糖输液瓶已经过期半年了!
监管不是说说而已,国家公布的不良反应2019年注射给药占比超60%,其中,静脉注射给药占92.5%。唉,这种时候就应该小心小心再小心,像标题出现了这种情况,医院自上而下应该好好筛查一下了。有没有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输液有没有按规范进行。医院作为治病救人的地方,希望所有从业人员都不要懈怠。因为你的一个不留神可能付出生命得代价。
必须追究责任。虽然我也是医院工作人员,但这种错误本来就不应该。
护士要去枪毙,现在谁家怀个孩子都不容易。就因为他们的一个不小心就给弄掉了多气人啊,而且医院管理也有问题,像葡萄糖之类的药怎么能存储那么久,不管是药物还是其他东西在保质期的6个月都是要开始清算的!
从我个人理解,逆方向来说说这事。
- 护士操作不当。在液体配制前要检查液体是否透明无杂质等,这一步护士肯定跳过。后续输液前如果再瞟一眼或许也能让悲剧发生不了。
- 药房对药品质量管控失当。药品效期的管理,每个月都要查一次,对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做响应的处理。发出过期药品,药房有错在先。
可以申请医疗鉴定了!
你好 这就是医院药品近效期检查不严格,其实每个医院每个月都有这些要求的,只是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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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新闻确实在前两天看到了
初看文章标题有点渗人
细品又觉得有很多疑惑自己曾经是医护工作者,现在也是一个孕妈,突然感觉自己的立场很微妙是以孕妈的立场强烈DISS医院?还是以医护工作者的身份来阐述自己的疑惑?想了一下,觉得还是尽量客观吧。首先这则新闻的播报内容很简单,并没有太多的细节,看得比较多的是家属拍摄的一张过期葡萄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