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不久與一名實習生解除實習協議,過了一周左右,實習生以個人名義給公司發告知函,要求公司領導以及涉事同事以書面形式公開給他道歉。

公司月初招了一名在校實習生,偶爾會讓他來辦公室打打雜,做一些基礎工作。簽了實習協議,並未明確報酬和工作時間,協議上註明可提前五個工作日無理由解除。

7號的時候公司,公司組織集體培訓,但是當天公司物業要進行安全整頓,需要有人值班進行記錄工作,於是讓實習生當天來公司值班。

當天值班並無異常,次日,部門一名女同事反饋,她放在公司冰箱里的咖啡少了兩罐。

公司每層都設有休息室,裡面有冰箱,微波爐之類的公共設施,一般情況下,冰箱裡面的東西都是員工自帶的,旁邊有登記本,放進去和拿出來的東西都需要登記,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會亂動別人放進去的東西。

當天登記本並沒有人簽字取東西,於是詢問當天值班的實習生,實習生說他不知道。女同事當天心情也不太好,實習生脾氣也比較沖,於是兩人當天出現了言語辱罵。一件小事而已,為了避免進一步衝突,於是就勸實習生當天先回去了。

當天下午,部門一同事也說自己放到辦公桌抽屜裡面,公司發福利的購物卡不見了,價值五百元。(後來得知是這個同事自己塞到錢包里忘了)大家當時覺得問題有點嚴重,於是來查7號當天的監控。

監控只能看到公司公共區域,看不到辦公室裡面,當天確實只有物業的兩名工作人員,實習生,以及兩名公司高層領導出現在公司。物業工作人員全程和實習生在一起,當天單獨進出辦公室的只有實習生一人。

於是當天晚上再將實習生叫至公司,希望他當面承認錯誤,向同事賠禮道歉,歸還物品。但是實習生依然堅稱自己沒有拿別人東西。在交談了兩個多小時後無果,已經晚上十點多了,就讓實習生先回去了。

之後過了兩天,公司還都在議論這件事,事情也傳到公司領導那裡,領導找到我們幾個當事人了解情況,我們只能如實回答。領導提出解除這個實習生的協議,讓他走人。

通知實習生後,對方並不接受,最終還是發了通告,通知五天後正式解除實習協議。剛發完通告,之前丟購物卡那名同事就反饋說卡找到了,是自己記錯了,放錢包里了,沒有丟。

這邊請示了領導,問是否需要撤回通告,領導讓我找實習生再談一次,說明情況,看對方意願。

實習生那邊沒有回復,於是14號正式和實習生解除協議,報酬因為當初和實習生面試溝通的就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補助。而且協議里也沒寫,實習生實際出勤也就五天,就沒有進行統計結算。

又過了兩天,一名業務組的同事從外地出差回來,給部門帶了一些零食,提到他6號晚上回公司拿文件,晚上的車票去外地出差,從冰箱里拿了兩罐咖啡帶走了。

部門同事才意識到確實誤會實習生了,但事已至此,再多說也沒用了,只能將錯就錯。

昨天公司領導突然收到實習生寄的告知函,要求公司領導和涉事同事給他書面形式公開道歉。

和領導溝通後,公開道歉是肯定不可能的,只能讓同事口頭形式道歉,再給一些經濟補償,實習生不接受,堅持要求道歉,領導讓我妥善處理此事,應該如何處理。


現在的實習生真和我們那時候不一樣了!不過這個實習生幹得漂亮。

整個一件事暴露出的問題不是領導問題,不是實習生問題,而是這個部門一線的負責人問題——做事魯莽、決斷草率、沒有章法,說實話給我感覺就是挺八婆那種——耳朵根軟、隨風倒。

第一,偷盜是嚴肅的品性問題,事關當事人人品標籤,不能在沒有證據之前憑主觀臆斷,現實有太多的假象。一個部門負責人好歹也是個小頭頭,也得有點為下屬考慮的覺悟。這跟電視劇一樣的狗血。

第二,做事要考慮影響,作為承上啟下的角色,要有兩個覺悟,一要為集體榮譽與利益考慮,二要為領導負責,因此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要評估這兩點。

第三,出錯後態度,這事讓領導去承擔道歉,真的冤大頭,他信息不對等啊,他的一些判斷都是以為你們坐實了證據。這事本就是一線負責人問題,就得把這個事承擔起來,甚至都不用考慮事前給領導報告。說真的,有時候為了考慮組織的權威性,有些錯誤該錯下去就錯下去。但既然沒有堅守錯誤,那就承擔損失!

總之,這事沒有怎麼辦,只有承擔!另外,公司做法感覺好沒格局!


以領導的身份約談實習生。跟他道歉,給他正式工作應有的報酬加補償精神損失費。

現在的年輕人在乎的不是錢而是面子,是尊嚴,是自我實現。談判著慢慢給予心理安慰讓他平歇怒火。理性相待。盡量妥協。

再者~多反思一下面對懷疑嫌疑人的言行舉止態度。思考一下為啥鐵證如山時候警局辦事還要說~以上證據可有不對可有反駁依據。若無則嫌疑人犯罪事實成立,給予嫌疑人應有懲戒。從不說罪人,罪犯之類的帶有詆毀的負面辭彙。

至於沒鐵證時候,公司領導應該做的是讓同事這兩天好好回憶思考可有遺漏,繼而不是太大損失則旁敲撥測套路下能不能獲取證詞等。而非直接開庭審視逼供。

不然有點骨氣都要跟你干到底~心想~媽的垃圾公司,裡面沒一個好人,丟兩瓶飲料之類的都要小氣計較猜疑,一群雞零狗碎的傢伙,還來冤枉我。我一定要找哥們兒幫我一起要個交代,不行我找渠道鬧媒體曝光搞這個公司。花錢我也要這口惡氣,太氣人了,,還看起來一本正經的公司。呵呵

別不當回事,剛出校門的校友關係鏈有些人你是看不出深淺的,如果對方真有人出主意且有好事者敢玩的話,同年級隨便湊合幾十個出主意拉關係搞個可以以後吹噓的光榮故事可是個很不錯的誘惑的。

雖然這種概率不高,且需要發生在正經的一線特一線城市且有懂自媒體之類宣傳渠道玩法的才能玩慘公司。


看到整個過程,我覺得實習生乾的漂亮!人是互相尊重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個調查本身就充滿了導向性。監控沒有發現偷盜,為什麼就直接要求實習生說明,為什麼不在全公司發出冰箱都是東西的郵件詢問?而且還是反覆的質疑,毫無尊重感。應該道歉,補償實習工資!


呵,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此處應腦補諸葛丞相圖)

看看你們對實習生做了什麼:

  1. 污衊偷盜,從兩罐咖啡(你逗我?!)到購物卡,都是你們自己背後宣揚、內部猜測而造成的錯誤判斷。看得出來你們這些員工的人品,嘖嘖
  2. 節日安排值班,好么,把實習生當苦力用,節假日職工休息,他來值班,枯燥的帶了一天什麼也沒學到不說,還被卑劣的「同事」們潑了一身屎
  3. 扣留人「拷問」,對待一個實習生,一個尚未出校門的學生,你們因為懷疑「偷盜」,詢問到晚上十點,並要求對方承認道歉,哪裡來的勇氣?你們是不平時沒事兒做,遇到點臆想的犯罪情況,就爭相展示自己的十八般武藝?
  4. 你說的很隱晦,但明顯工資只給結了五天或者沒結。節假日值班應該給幾倍工資來著?站實習生便宜的公司,我呸!
  5. 公司員工發現自己誤會了實習生,你們做了什麼?公開道歉了么?還是經濟補償?你們從上層腦積水到下層腦癱想的不過是「實在不行讓他回來,補點錢打發掉」

貴司價值觀真是喜人,單獨那個懷疑500購物卡的人有一點可取之處,就是他承認卡沒丟,然而並沒做什麼彌補。

說白了,你們不拿實習生當人唄,欺負了就欺負了,大不了口頭道歉給個幾百打發了

價值觀正確的做法:

  1. 公開道歉,從高層到底層參與事件的每個人。
  2. 主動提出補償政策(不是小肚雞腸的幾百哦)
  3. 藉機整頓公司文化,背後議論、懷疑同事的文化
  4. 正視實習生位置,把人當人看,自己才是個人

實習生:

  1. 法律途徑起訴公司恢複名譽
  2. 要求經濟賠償
  3. 把經歷分享給學生們,避坑

不知道現行法律有哪些可以保護這個孩子,本該工會出頭的這事兒,可惜咱國內工會,有沒有還兩說,哎

以上


人家都入職了,沒有明確上班時間和報酬,看到這裡我就覺得公司垃圾。實習生幹得漂亮。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