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異常的性滿足途徑、異常的認同需求和補償機制、異常的報復性需求等,不一樣的犯罪心理需求導致連環殺手類型的五花八門,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的問題——連環殺手/系列殺手有什麼樣的行為心理特點?

經過歸納,有以下幾點:

1·具有對殺戮的高度渴望,對殺人上癮

這種渴望可以是一開始就存在的,也可以是第一次殺人沒有,但逐漸發展出來的

2·具有不正常的需求系統

這種需求常常來源於各種各樣的人格障礙,但也有諸如極端追求內在平衡或控制感一類的需求。

3·具有長期畸形且會不斷發展的幻想,這種幻想和殺戮有關,也可以和性有關

4·常會出現代償殺戮,受害人不是犯罪者熟人

多數的連環殺手目的不是圖財針或者對個人的特定報復,殺人只是為了殺人獲得的畸形快感,所以獵物的選擇上,可能會針對某一類人選擇或是沒有針對性的隨機選擇,兇手選擇被害人若是有一定具體形象的,那麼這個形象可能是某個對兇手價值觀帶來顛覆的人,是形成其畸變心理的最初刺激源,這種情況下選擇的多個受害人可以折射出一個具有共同特徵的人,這就是連環殺手常常出現的代償殺戮。

從動機方面的因素來看,畸形的殺戮需求是絕大多數連環殺手需求重合度最高的一部分,這種對殺人上癮的開端一般都是來自他們第一次殺人的過程。

從大量案例來看,很多連環殺手在談到自己第一次殺人時都說當時發生了某些誘發性事件,這些事件驅使他們將謀殺幻想付諸於行動,要不就是以謀殺來保存其他幻想,讓這些幻想保持一種真實、新鮮的狀態。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我們把這些誘發性事件統一稱為「刺激性因素」,高承勇第一次殺人,刺激性因素就是因為入室偷竊被撞破,克拉斯諾在入室偷盜女士內衣的時候被女主人發現,他認為這是外界對他性幻想的一種幹擾,於是將其殺害······

很多案例說明兇手第一次殺人大都和兇手選擇被害人的方式有密切關係,換句話說:

——第一次殺人多數時候是它們時常在腦海中「預習」或「排演」過無數次的謀殺幻想外化的過程

這些刺激因素會誘使兇手實施殺戮,但存在已久的暴力性幻想纔是根本原因,加上兇手當時的心理狀態亦頗適合這些因素的滋長,至於兇手的目的不外乎是想抓住機會將想法變為現實,而有感於被害人的行為會對其意圖產生幹擾後,因而痛下殺手,這也是為什麼被害人試圖逃跑的舉動會激怒兇手,使其行動更加粗暴的原因——被害人一旦掙脫,就表示兇手失去了他掌控一切的力量,這是他們這羣人最不願意見到的情況。

除此之外,對於殺戮需求更加渴求的兇手則不需要那麼多刺激因素,它們往往是主動開始狩獵,只要做案時機對了,受害人合適了,就馬上開始殺戮,就像BTK殺手丹尼斯·雷德的所說的一樣:

「我的一切所做所為,就是要取人性命。那天寒風刺骨,那個人上了車...我不管他是男人還是女人,我只想取其性命。」

在第一次作案後,有一些兇手會直接呆住,因為在他們的幻想或是原計劃中或許沒有必要殺掉眼前這個人,或者說只是打算要使用更多的暴力,並不是殺她,這部分殺手可能會比當初所預料到的還要害怕,更或許會被眼前的景象嚇呆了,但是他們會很快調整過來,因為事已至此,他們已經邁出了深淵不過,既然已經殺人了,那不如就接受並好好享受,將行為繼續下去,於是他們的精神會在一段時間的寂靜和麻木之後變得更為振奮,這種情緒反應會驅使他一再地殺人。

對於那些早已有了殺戮、暴力成分幻想的連環殺手來說,情況又有所不同。

他們在第一次殺人之後一般會有兩個發現:

——這並沒有他所期望的那麼好。

——這比他想像的更容易逃脫。

因為他知道了這兩點,他於是想:

——那麼,我可以這樣做來改進一下,why not?上次我不就沒被抓住。

於是,他繼續第二次犯罪,並就手法進行了一些改進。

不幸的是,很少有連環殺手可以感受到他滿意的狀態在他的視界裏永遠沒有他期望的那麼好,因為性幻想本身就只是一種幻想,他永遠得不到他所想的那麼多的控制、宣洩,以及快感

當一個罪犯經過多次實踐後,他認識到哪怕是他的行為雖然完全按照計劃進行,但他的幻想並沒有完全得到實現時,這會讓他沮喪,不安,進而更加憤怒,於是通過升級行為殘暴度來做進一步的嘗試。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連環殺手不但不停的在殺人,而且在連續作案中的暴力程度往往會呈現出逐步上升的態勢

——他們當中的大多數除非被關起來、死掉或太老弱了,否則他是不會停止的。

機器也有會報廢的時候,殺人機器也一樣,連環殺手的作案始於幻想,或結束於幻想枯竭,或結束於完美實現了幻想後心力交瘁,或結束於死亡或行動受限,也或許不會結束,會一直重複,幻想枯竭之後他們對殺人的興趣會有明顯下降,最後可能隱姓埋名,也可能自首、自殺,可能會很非常容易的讓警方將抓獲,這是因為他的數次嘗試已經到了極限,他已精疲力盡。

常見模式圖:

連環殺手的反覆、枯竭發展理論(From Moriarty K)

——相關閱讀鏈接——

1·Moriarty K:一份詳盡的連環/系列殺人案綜合分析報告(上)

2·白銀連環殺人案犯高承勇是個什麼樣的人?怎樣分析他的心理?

3·Moriarty K:犯罪心理講堂:「嘿,一看他就是個殺人狂」,揭示連環殺手常見的生理性誘因

4·Moriarty K:犯罪心理講堂:對「連環殺手作案地點」的相關研究

5·Moriarty K:犯罪心理講堂:「癮結理論」運用於連環殺手成癮式殺戮的解釋

微信公眾號:萬惡之地

個人付費專欄:真實探案所:十大犯罪心理絕密檔案


因為, 在很多連環殺手看來:「殺人是一種樂趣,一種享受。」

說出這話的姜浩淳,雖不是韓國犯罪史上殺人最多的兇手,卻是第一個追求「殺人樂趣」的連環殺人犯。

被捕後,他對自己的罪行得意洋洋,激怒韓國民眾聯名請願對他處以極刑,而在此之前,韓國已經12年沒有執行過死刑了。

姜浩淳只選擇女性下手,只要看到穿著絲襪、靴子和裙子的女性,他就想佔據並且殺害,這也造成了當時很長一段時間裡韓國女性對於絲襪的恐懼。

儘管「姜浩淳」曾是魔鬼的代名詞,但在事發前,他身上完全沒表露出連環殺人犯的「特質」。

姜浩淳在一個有30多戶居民的農村長大,家裡不算富裕,倒也還過得去。父親對待孩子有些嚴厲,卻從不無理由懲罰。

鄰居們表示:「姜浩淳對長輩很有禮貌。」

老師認為他外表整潔,待人真誠,沒鬧出太多亂子,是個不太起眼的孩子。

姜浩淳在鄉村裡度過了自己的童年和青年的大部分時期,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那時的他,就是普通。

高中畢業後,姜浩淳應徵到陸軍服役,當兵時受戰友蠱惑,一起偷牛被警方抓獲。那是他第一次犯罪,或許,就是這次經歷讓姜浩淳感受到了種異樣的快感,為他打開了潘多拉魔盒。

一個人走向墮落,只需一個不經意的念頭。從這之後到因為殺人被捕之前,姜浩淳已有9次前科記錄在案,可謂是劣跡斑斑。

1992年,姜浩淳退伍回到家鄉,很快就和服兵役時結識的女朋友結了婚。在6年的婚姻生涯中,他們擁有了兩個兒子,因性格不和離婚後,兒子和姜浩淳一起生活。

1999年和2003年,姜浩淳分別與第二任妻子和第三任妻子結婚,卻僅在6個月和2個月後便離了婚。其中,第二任妻子又給姜浩淳生了一個兒子。

事實上,姜浩淳在2002年就認識了第四任妻子,也發生了關係,只不過中途鬧彆扭分開了一段時間,待他和第三任妻子離婚後,迅速和第四任妻子結了婚。但是,這段感情僅僅維持了3年,妻子就因火災去世了。

姜浩淳被捕後,最開始交待殺人動機時說,他非常愛第四任妻子,她對孩子們也很好,是妻子的死讓他備受打擊,於是,他後來一見到女人就產生了殺人的衝動,意即「我愛人死了,你們也不能活」。

事實卻是,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第四任妻子的死也和他脫不了幹係。姜浩淳曾給妻子辦理了人身保險,特別加上了一條:火災也受用。

而且,火災發生時,姜浩淳和兒子就睡在對面房間,都沒受到影響,妻子和岳母卻紛紛因火災去世。

好在,姜浩淳的前三任妻子還健在,她們都向警方控訴,在和姜浩淳相處的時間裡,有時會遭到他的暴力對待。

最終,調查結果顯示,第四任妻子和岳母的死不是意外,是姜浩淳故意殺人騙保。

警方還查出,在1999年至2000年間,姜浩淳經營的醒酒湯店和自卸卡車也發生過不明原因的火災,他當時拿到了6400萬韓元(約32萬元人民幣)保險金。

那次妻子的死,讓姜浩淳得到了4.8億韓元(摺合人民幣約285萬)賠償金,他用這些錢買了一個店鋪和一輛高檔轎車。

姜浩淳哥哥回憶稱:「當時我責備他『用妻子生命換來的錢買這麼貴的車哪行』,弟弟說『是二手車,不貴』。」

哥哥還說:「火災事件以後,弟弟對女性的追逐就變得嚴重。」

2008年12月,一名21歲的女大學生突然無故失蹤,信用卡卻遭人提取現金,警方根據其失蹤地點、手機通聯記錄與監控畫面,找出7000多輛路過汽車,過濾車主名單後進一步排查,至2009年1月25日,終於確認,是姜浩淳將那個女生拖上了車。

當時,姜浩淳帶著三個孩子獨自生活在郊區的一個農場,農場裏還養了20頭牛和10頭豬。警方迅速對此地進行搜查,找到了幾十件證物。隨後,刑事專家對現場血跡進行鑒定,結果顯示,不僅有失蹤女大學生的血跡,還有一名2008年11月失蹤的48歲家庭主婦。

鐵證面前,姜浩淳承認這兩人都是自己殺的。

在接下來的審訊中,姜浩淳無法交待其他與上述兩名死者無關的證據,迫於壓力,坦言他曾經殺害過7個人。

七人中,有3名受害者是姜浩淳混入KTV,引誘受害者跟他「出臺」,發生性關係後將她們殺害。其餘四個是姜浩淳在公共汽車站前誘騙她們上自己的車,隨後將其殺害。每次作案前,姜浩淳都會開著車在街道上不停地轉,伺機尋找目標,就像是覓食的動物一般。

姜浩淳通常是用絲襪將受害人勒死,並且棄屍在城市周圍的荒地裏。交待罪行後,姜浩淳帶著警方找到了絕大多數受害人的屍體,因37歲KTV服務員金某的拋屍地已新建了高爾夫球場,屍體無法找到。

姜浩淳犯下如此天怒人怨的罪行,被捕後卻毫無悔改之意,入獄後,照樣該喫喫該喝喝,每晚都能安然入睡。

主辦人員說道:「從姜浩淳的犯罪行為中看不到憤怒、激動等情感,他更多是有條不紊、冷靜地享受殺人過程。他在描述自己的殺人過程時,也非常平靜,似乎這些喪心病狂的殺人案,都和他無關。」

心理學專家認為,姜浩淳是典型的兩麪人格。在他之前,韓國雖也發生過連環殺人事件,但兇手多是無法適應社會的「孤立者」,而姜浩淳是受到周圍人喜歡的正常人,和多名女朋友有穩定性關係,有自己名下的財產、工作和孩子,他殺人只是為了滿足「心理需求」。

這些年,他從事過自卸卡車司機、開米腸店、養蜂、養雞等多種職業,都能得到周圍人的好感。他曾工作過的某洗浴中心老闆說:「姜浩淳平時打扮樸素,就穿黑色夾克衫和運動服。他的手法好,而且對人非常殷勤。」

姜浩淳母親說:「有哪個父母能想到自己的孩子會做出這種事?對國民和受害者家屬無話可說。」

他哥哥說:「對所有人犯下了無法用語言形容的滔天罪行。」

而在兒子眼裡,姜浩淳一直是個「好爸爸」。第一次離婚後,無論生活如何動蕩,姜浩淳始終帶著兩個兒子一起生活。警察在他家中客廳牆壁上,找到姜浩淳為教育兒子寫的一幅題為《整理心情的文章》的格言,內容大概是「憂慮來自愛欲,災殃來自物慾,污點來自輕舉妄動,罪惡來自忍不住……」

對照著姜浩淳的所作所為再看這幾句話,真是非常諷刺。

剛開始時,負責偵辦此案的刑警對是否公開姜浩淳的照片持慎重態度,隨著韓國輿論的批評聲四起,警方公開了姜浩淳的照片。姜浩淳對此非常不滿:「公開了我的信息,讓我兒子怎麼活啊?」

然而,倘若他在殺人前能想到這個問題,想到自己的惡行會給兒子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也不至於走到這一步了。

針對警方的這一行為,時任韓國總理召開了緊急國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一個「特別法」修正案,上有條款規定,司法警官可以對犯罪手段殘忍並造成重大損失的重案嫌犯的外貌、姓名、年齡等個人信息進行公開。

2010年,在韓國民眾的強烈呼籲下,姜浩淳被以縱火致死、強姦和謀殺罪名判處並執行死刑,終結了韓國連續12年沒有執行死刑的歷史。


分屍 11 人的連環殺手張永明,始終對殺人動機保持沉默。到底是為什麼?有人說:「他也許是,天生就喜歡殺人。」


想像一下這樣的場景:客廳的牆壁上零散貼著人類的皮膚標本,桌上鐵盤裡也擺著人體的骨骼碎片,廚房更是觸目驚心,因為裡面的案臺上,一具新鮮的屍體正被砍刀剁得四分五裂,鮮血流了一地……


別以為只有恐怖片裏才會出現這樣的場景。


因為,這種場景不僅真實存在過,而且時間也並不久遠。

1


2007 年 5 月 1 日。


下午五時,夏日的陽光依然很明媚。


正值勞動節假期,年僅 12 歲的李漢雄,與父親一同忙完田裡的農活,兩人緩緩沿著田園小路返回家中。


路上,李漢雄忽然想起自己把遮陽的外套遺留在田埂上了,他與父親交待一聲後便回頭去取。


其父也並沒放在心上,自己則拿著農具繼續往前走,畢竟光天化日,孩子對這一片田地也熟悉,並無可預料到的危險。


為了取回衣服後儘快趕上父親,李漢雄打算走捷徑節省時間,他毫不猶豫地走進了一片玉米田裡。


那時玉米杆子已經長得很高了,高於 12 歲孩童李漢雄的身子,他的背影,就這樣淹沒在了玉米桿葉中。


在陽光四處滲透的玉米田深處,李漢雄碰到了一個高大的農家老漢,對方穿著普通人家務農的裝扮,推著一部木製的平板車,似乎也是路過。李漢雄見這老漢面目和善,況且那身影與自己父親也有幾分相似,這讓他放下了心中原本應有的警惕。


而這老漢,正是時年 52 歲的張永明。


與此同時,張永明也發現了李漢雄。


這一老一少並不屬於同一個時代,他們不曾相識,雖然住在同一個村子,卻連對方的名稱都喚不出來。


雙方並沒有對話,甚至連眼神都沒有交集,本以為只是擦肩而過的李漢雄,卻未曾想到,自己居然會命喪於此人之手。


沒有任何預兆。


張永明放下手中推著的平板車,伸手扯下自己的腰帶,迅速尾隨李漢雄瘦弱的背影而去。他的腳步快速而沉穩,踩在泥地裏根本沒有發出太大腳步聲,他握住腰帶兩端的雙手孔武有力。他衝上去,異常簡潔地把腰帶用力箍在了李漢雄的脖子上。


陽光還是那麼明媚。


李漢雄被突如其來的腰帶狠狠箍住脖子,這導致他整顆頭顱都往後一仰,正好抬頭看見了依然燦爛的陽光。


他拚命掙扎,他說不出話,只能任由陽光衝進眼裡。


而三十秒後,他的眼裡,卻永遠失去了光。


張永明確定李漢雄已經氣絕身亡後,便扛起他的屍體扔在平板車上,蓋上麻布朝著自己回家的方向而去。過程中他自然非常小心,他避開了車輛較多的省道,選擇攀過一個小土坡,從人跡罕至的小山路返回了家中。


他一個人獨居,沒有親人,沒有朋友,門口還綁著三隻大狼狗,鄉里人不敢輕易靠近,這也是他能這麼肆無忌憚的原因之一。


他把李漢雄的屍體,扔在了自己家的廚房裡。


對張永明來說,整個殺人運屍過程沒有一點驚險恐怖的意味,這不是蓄謀已久的仇殺,而像是心血來潮的突然起意。殺完人之後的張永明,也只是像個忙完農活的老漢,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中而已。


而接下來張永明對屍體的處理,纔是最為恐怖的地方。


他的廚房很是邋遢。


裡面只點著微弱昏黃的燈光,狹小的空間裏各種傢具器具堆得雜亂無章,除了生火煮飯的竈頭之外,其他兩面牆壁上都用磚頭架起了簡單的平臺,上面也是堆滿了不明用途的瓶瓶罐罐。


磚頭平臺是空心的,下面分別放著幾個塑料桶,分門別類,用以承裝不同的東西,至於裝什麼,我們很快就會知道了。


此時,李漢雄的屍體就安靜地躺在地面上。


張永明把他身上的衣服全部剝了下來,轉身扔進了廚房西面牆壁的暗門裡,裡面有好幾個大麻袋,也是分門別類地承裝著衣服,手機,證件等隨身物品。


當然這些物品都不是張永明本人的,他肯定,不是第一次這樣殺人了。


張永明抽出菜刀,回到李漢雄的屍體旁邊,開始一刀一刀地砍下去。他只是一個務農多年的老漢,從未接觸過解剖或屠夫的工作內容,他只能把人簡單地大卸八塊,粗糙地分類。


那些分門別類的塑料桶,就是為此而準備的。


頭顱單獨放進一個桶裏。


身體削肉剔骨,把骨頭全都放進一個桶裏,把肉放進另一個桶裏。


手和腳也單獨分類,扔進一個桶裏。


對於內臟張永明絲毫不懂,他只能把所有的內臟,都放進同一個桶裏。


可想而知這個廚房會是什麼模樣,又會飄散著什麼氣味。


那些殘留在地上沖洗不凈的血漬,那些頑固無法揮發的人體油脂,都一一凝落在廚房的角落裡,不堪入目卻又經久不息。


至於分門別類後各自的用途,自然不言而喻。


這裡可是廚房。


這樣一個面目和善的農家老漢,為何會犯下這麼殘忍恐怖的罪孽呢?


2,平淡下的血腥


2007 年 5 月 1 日對李漢雄的蓄意謀殺,絕不是張永明第一次犯案,


但在 2007 年及以前,張永明沒有謀生技能,只得操勞於繁重的農活來養活自己,耗時耗力,並沒有太多時間去進行殺戮。


但在 2008 年的以後,事情就變得不同了。


2008 年中,政府對張永明所在的南門村進行了土地收購開發,徵收了張永明的農田,他也因此獲得 3 萬多元補償款,拿到款項後,他選擇在自家老宅旁邊建了一個冷庫,叫鑫雲冷庫。


2009 年底冷庫建設完畢以後,他把冷庫以每月一定租金的方式轉手給他人經營,有了固定的收入,他也無需再繼續為生活而務農勞作,他留下祖屋旁邊的一片菜園偶爾種種菜,也只算是打發時間。


這讓他突然間,就閑了下來。


時間來到 2010 年。


張永明除了每日下午去鎮裏的古滇文化公園下棋,基本上沒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在南門村附近失蹤的青年越來越多。


僅家屬報過案的失蹤人口,在 2010 年便出現了兩例,他們分別是:


2010 年 1 月 2 日失蹤的周勇,時年 15 歲;2010 年 12 月失蹤的趙晉,時年 18 歲。


而在事後,他們的證件衣物以及身體上的某些組織,都出現在了張永明的臥室與廚房裡。


到了 2011 年,張永明就更過分了,在漫無目只為自己而活的生命旅程裏,他似乎終於找到了讓他歡愉的事情,這也導致 2011 年在張永明家附近失蹤的青年居然多達 6 人:


2011 年 1 月 8 日,時年 17 歲的青年男子劉熙,在南門村附近失蹤,失蹤前曾有務農過路村民在鑫雲冷庫附近看到他。


2011 年 1 月 27 日,時年 16 歲的謝海俊,在晉城鎮區通往南門村的路上無故失蹤,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2011 年 8 月 7 日,時年 16 歲的胡興越男,在與朋友一同出玩的時候,在南門村鑫雲冷庫附近失蹤,其朋友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如何失蹤的。


2011 年 9 月 30 日,時年 16 歲的陳濤,則是在南門村的南門大橋附近失蹤。


2011 年 11 月 6 日,一名叫張聰林的青年男子,同樣是在南門村的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 22 歲。


2011 年 11 月 12 日,時年 22 歲的馬雲龍,也是在南門村的南門大橋附近失蹤。


這還只是家屬有去報案的失蹤立案數據,而張永明的家裡,卻還有許多根本無法確定對象的遺骸。


以上六名失蹤人口,他們的部分身體組織,都在後來張永明的房屋或附近菜園、枯井裡被找到。


沒有一具完整的屍體。


全部都被大卸八塊,被抽筋扒皮,甚至有些骨頭上有明顯的刀剃痕跡,那是骨肉被刀片分離的證據。


可見,張永明不僅喜歡殺人,更是喜歡將年輕年少的男子作為獵物。


可他一個 50 多歲即將老去的務農老漢,何來膽量覺得自己一定能夠制服,乃至當場殺死一個青壯年呢?


3


時間進入 2012 年。


張永明依然是個孤家寡人落寞老漢的模樣,上午他一般在打理自家菜園,中午過後他會到鎮裏的廣場去下棋,直到夜幕降臨才緩緩回到家中。


偶爾在休息日,他也會把自己種植,但又一個人喫不完的蔬菜帶到鎮裏的菜市場去賣,甚至有些時候,他會有一些肉類可以銷售。


可他並沒有圈養任何家畜,人們問,他就說是遠方親戚送的鴕鳥肉,他老頭子喫不慣。


自從不再種田以後,他可以支配的時間很多,他的菜園不大,也不需要天天打理。所以有些時候,他是上午殺完人藏好屍體,下午就去鎮子裏下棋娛樂,夜晚再回到自己那地獄般的廚房裡,進行屍體的處理工作。


譬如 2012 年 2 月 19 日。


那天上午,年僅 16 歲的採雲偉與同伴到南門村遊玩。早上九點左右,採雲偉覺得肚子不舒服,而獨自前方鑫雲冷庫附近的公廁方便。


鑫雲冷庫,正是張永明投資建造的冷庫,就建在與他家房屋一路之隔的空地上。


張永明發現了落單的採雲偉,便守在公廁旁邊的草叢裡,那天的陽光同樣很是明媚,而張永明,則像是守在陽光下的惡鬼。


採雲偉才剛剛從公廁裏出來,張永明便直接走上前去,二話不說就把對方拉進了一旁的草叢裡。採雲偉只是個 16 歲見識不多的年輕人,他哪能應對這麼突如其來的狀況。而張永明也沒有給他任何機會,他依然是用那雙孔武有力的雙手,緊緊地扼住了對方的喉嚨,讓他連呼救的機會都沒有。


不使用能夠造成外傷的工具,是因為不想讓「獵物」流血,從而不在犯罪現場留下任何證據。


在那樣靜謐的小村莊裏,悄無聲息。


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悄然逝去。


而採雲偉的同伴們完全沒有察覺到他已經受害,他們在附近等了將近二十分鐘後,撥打過他的電話,但是無法接通。他們甚至還去公廁找過他,但那時候張永明早已把採雲偉的屍體扛回了不遠處的家中了。


在確定採雲偉已經氣絕以後,他把屍體扔進廚房,回房間換了一套衣服,出門前往鎮區的古滇文化公園。


下棋。


沒有任何異常地,下棋。


乃至接到採雲偉失蹤報案後的警方,對住在失蹤地點附近的張永明也沒有一絲懷疑,因為這個老頭子,他太淡定了。


為何張永明能順利屢次得手,難道南門村附近失蹤了那麼多人,居然沒有人察覺到異常嗎?


其實不然。


這裡面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晉寧縣轄內太多黑磚窯廠了,有不少處於叛逆期的青年會因為跟家裡賭氣而離家出走,被騙或者主動獨自去打工。警方此前就已經尋回過多個報案失蹤的青年男子,無一例外都是在那些黑磚窯裡面。


而且縱觀整個晉寧縣,在十年來攏共失蹤多達 80 餘名青少年,他們有些回來了,有些依然不知所蹤。這也是導致失蹤人口家屬,乃至警方對案件誤判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張永明的失手被擒,則是因為一個絕對不可能離家出走的青年男子。


他的名字,叫韓耀。


2012 年,韓耀還就讀於雲南工商管理學院。


只不過這一年,大四期的他來到昆明名基岩土工程勘探有限公司實習,2012 年 4 月 13 日,他被派到位於晉寧縣晉城鎮的工地從事地基勘探工作。


而在 2012 年 4 月 25 日,他失蹤了。


失蹤過程相當簡單,他從受命從勘察工地回到辦公室取一份文件,期間為了節省時間而路過南門村,然後他便消失了,沒有留下只語片言,仿若人間蒸發。


之後是同樣的報案,尋人流程,警方仍然把這當成像是以往那樣的,叛逆青年出逃的失蹤事件。


但這一次不同的是,韓耀家裡人完全不認為自家孩子會叛逆出逃,也不接受警方勸說如等一段時間他會自己回來的說法,他們確信韓耀必定是受到危險了,多耽誤一天,他就更危險。


韓耀家人把韓耀這事與此前發生過的眾多失蹤事件進行關聯性比對,最後通過縮小範圍,從晉寧縣縮小到南門村,甚至縮小到鑫雲冷庫附近,也就是張永明的住宅和菜園那一帶,他們才驚訝地發現——


從 2005 年到韓耀失蹤的 2012 年,單單是這一片區域,就足足有 17 個報案的失蹤事件,一些沒有報案的無法統計,但數字只會比這個更多。


而明顯住在附近的張永明,有非常大的嫌疑。


之後,韓耀家裡人通過聯繫其他失蹤人口親人,通過互聯網發散等方式,去把事件的影響力擴大,這才促使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對這個事件進行徹查。


最終,才把這陽光下的惡魔張永明給繩之於法!


證據,更是多不勝數。


警方在張永民廚房裡找到了那幾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擺放有秩。


同時警方也在廚房暗間裏找到了六個大麻袋,裡面裝滿了受害者的衣服,手機,證件等隨身物品。


以及張永明的客廳,臥室,都有存放著一些人體組織或殘骸,比如貼在牆壁上的皮膚標本,比如大大方方擺放在鐵盒裡的人類骨骼碎片。


這讓警方意識到肯定還有更多的受害者,在擴大搜索範圍後,警方先後在張永明家的菜地、附近枯井、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裏,繼續找到更多的人類殘骸屍骨,只是,仍然沒有一具屍骨是完整的。


張永明在面對審訊官時,承認他確實殺了人,但他無法供述一共殺死了多少人,也無法供述更多的棄屍地點,不是他不願意,而是他確實不記得了。


殺人於他而言,就像日常狩獵,他沒有記錄自己獵物的數量,也沒有記錄自己拋棄獵物殘害的地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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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祕的慾望:走進連環殺手的內心世界

彭九戒 懸疑小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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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連環變態殺手行為令人髮指的背後誘因,大家可能看到過很多不同的解釋:原生家庭不和睦,幼年時期心理或生理創傷,社會、經濟、文化變化等等。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解釋兇手「兇殘」心理來源於何處。但是我們出於人性本善的考量,只專心於為其變態行為尋找外界因素而忽略了殺手們的內心世界。我們必須得知曉:變態殺手們是如何看待他們自己的行為的?

來,看看學術界是怎麼解剖連環殺手的內心的:

通過對兇手們的訪談、警察掌握的證據和法庭紀錄,研究者們認為從個人愛好(休閑)角度來探索連環殺手們的內心不失為一個有效的分析方法。這其中最著名的理論之一就是Csikszentmihalyi提出的流理論(Flow theory)[1]]。這個理論本意是側重於研究個體如何才能在休閑活動(愛好)中獲得最佳體驗,他列出了六條檢驗是否達到最佳體驗的標準:

  1. (愛好)在技能水平和挑戰之間取得平衡(太容易產生不了成就感,太難則會被勸退);
  2. (愛好)有明確的目標(喫雞就是PUBG中最主要的目標);
  3. (愛好)要求集中精神(喫雞要求我全神貫注);
  4. 個體要從愛好活動中獲得控制感(喫雞這件事情我只要殺的人夠多,我就能達到);
  5. 時間變得更快(喫雞再來一局)
  6. 經驗可以自動累計(我就是人型自瞄掛);

這一理論起初並不打算運用於變態殺手的心理分析中。但驚奇的是,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原則在連環殺手的行為中都有所體現——

泰德·邦迪(Ted Bundy),全美最惡名昭著的連環性侵殺手,被認為是至少犯下了30起謀殺案(死刑前一天跟記者梳理了他的犯罪軌跡),其中確定有身份的死者有20位。

長得不錯,人怎麼就那麼壞呢

yysy,芳老師早些年前到現在都一直在追美劇《犯罪心理》,裡面經常就提到壞人不一定是很特殊能一眼辨認的,往往就是丟到人堆裏看不見,小孩子可能就經常被教導說警惕陌生人,但多數犯罪的可能就是身邊眼熟或認識的。

回歸正題哈,其中FBI紀錄了泰德·邦迪的原話:

「在大多數情況下,(殺戮)這是一種高度的期待,興奮和喚醒。 這就像一種冒險的事情。 也許出去獵鹿或釣魚的人早上起牀時有相同的感覺。」[2]

完了,最近沉迷釣魚的芳老師瑟瑟發抖。

邦迪甚至將殺戮技巧跟平常愛好的技能進行對比:

「我不想簡單地打個比方,但是因為一個人成為一名出色的網球運動員並不意味著他不能外出做生意,或沉迷於跳傘之類的(其他)東西; 這些可能是他自己非常重要的一部分。」[2]

另外一個應用的依據就是連環殺手們對他們首次殺人的滿意度

對他們來說,謀殺的意義是擁有對另一個人的完全和最終的控制(生命權)[3]。但是他們往往無法充分控制其第一次殺戮行為,比如,殺人時機,工具,屍體處理等等,他們最開始的技能無法應對這些挑戰。所以,他們通常會對第一次謀殺感到焦慮和沮喪。執法部門也可以從早期現場遺留的線索從而找到嫌疑犯。例如,美國著名的BTK(BTK代表三個是捆綁,折磨,殺戮三個單詞的首字母縮寫)殺手丹尼斯·雷德(Dennis Lynn Rader),在犯案30年之後才被抓到,而其中能夠定位他的唯一證據就是他最早期命案現場留下的DNA。[3]

丹尼斯·雷德,捆綁殺人

但是,隨著學習的積累和更多的經驗,犯罪者掌握其殺戮方法和過程所必需的技能也隨之提高,從而開始迎接成功完成計劃謀殺的挑戰。在達到技巧和挑戰之間的平衡之後,犯罪者對殺戮情境就可獲得更多的實際控制感[4]

行為心理學家認為,類似賭博,酗酒或者毒品,這些殺戮行為最終會蛻變成一種極端的愛好[4]。為了能夠獲得或者僅僅維持一定的愉悅感(跟大腦分泌多巴胺機制有關),連環殺手們會不停地犯案,直到他們被抓的那一天。因此,謀殺他人,這些罪大惡極的行為,也許就是對連環殺手們來說就是玩的 「真人喫雞」......

Here is Johnny!

當然,這些分析只是停留在行為層面(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歷史,人格分析,訪談)來對連環殺手們進行心理側寫。如果說行為層面是心理學研究連環殺手們的過去,那未來就在大腦神經網路

近些年,隨著腦成像技術的發展,尤其是高清晰度核磁共振圖像的出現,已經有一些學者開始探討如何用神經網路圖來分析連環殺手們(一圖勝千言)。這其中就有一個叫病理神經水印PNW模型[5]

這個理論的前提是大腦的神經可塑性。簡單來說,大腦裡面的神經突觸會隨著不同功能的使用,從而構建起相應區域的神經連接,而這些各種不同的神經連接之間會進行互動,最終就會形成一個個獨特的功能性神經網路(Functional Network)。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視覺神經。在神經發育的時候,外界的不同光照刺激就會激活一個個視覺神經節點,從而產生一條條功能性神經通道,進而組成視覺神經網路。反過來說,如果在神經發育期沒有光照刺激,相應的視覺神經節點就會萎縮,死亡,大腦從而就會失去這條網路。現在,根據實際的功能和區域的不同,現在神經學家劃分了一些常見的功能性神經網路,例如有視覺神經,聽覺神經,執行功能,默認網路(就是不管你休息與否,這個網路都會工作)等等。

根據這個原理,藉助一定的工具,我們就可以在一些情形下,看到連環殺手們的功能性神經網路,從而得知他們的大腦活動。具體來說,PNW模型使用了三種功能性神經網路[5]

  1. 暴力(Aggression)
  2. 情緒控制(Emotional Control;包括對色情內容的情緒反應和試圖隱壓抑情緒的波動)
  3. 自傳體記憶(Autobiographical Memory)

每個網路都會涉及到大腦的一些區域,比如自傳體記憶就涉及到左海馬體,脾後皮質,扣帶回,左前額內側皮層等等。

因此,假如我們給普通人和連環殺手展示一些來自犯罪現場的物品或者犯罪現場照片,他們功能性神經網路就會被掃描儀捕捉到。例如,當看到犯罪現場的圖片或殺人的證據時,正常人會有厭惡,噁心的情緒反應,這通常可以在島狀皮層(Insular Cortex)上找到對應的神經波動[6]

而變態殺手們,剛好相反,會感受到非常積極正面的情緒——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明明知道可能被抓,也會冒著風險一次又一次進入到犯罪現場的原因之一,所以其實《唐人街探案2》裏當時秦風就提到百分之八十的兇手會返回犯罪現場是有一定道理的。突然,好期待唐探3啊~~~

對此,我們可以在伏伏核(Nucleus Accumbens)上觀察到強烈的反應[7]。面對犯罪現場,連環殺手們的自傳體記憶神經網路會自動開啟回溯,而普通人沒有相關的記憶,相關的大腦區域不會有強烈的活動[8]。結合多層次的不同功能性神經網路,真相就會浮出水面——這一套操作,就是傳說中的「攝神取念術」!

十年哈粉,不請自來!

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可能永遠無法理解變態殺手們的想法。目前心理學的研究和探索,也不是這些殺戮脫罪的依據。相反,這些研究成果是為了更好地識別出兇手的心理和行為模式,從而對他們進行更好地識別和定罪,拯救更多潛在的無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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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1. ^Csikszentmihalyi, M. (1997). Finding flow: The psychology of engagement with everyday life. New York, NY: Basic Books
  2. ^ab D J Williams (2020) Is Serial Sexual Homicide a Compulsion, Deviant Leisure, or Both? Revisiting the Case of Ted Bundy, Leisure Sciences, 42:2, 205-223, DOI: 10.1080/01490400.2019.1571967
  3. ^abBryant, C. D. (2003). Thanatological crime: Some conceptual notes on offenses against the dead as a neglected form of deviant behavior. In C. D. Bryant (Ed.), Handbook of death and dying, volume 2 (pp. 974–986). Thousand Oaks, CA: Sage
  4. ^abHickey, E. W. (2016). Serial murderers and their victims (7th ed.). Boston, MA: Cengage Learning.
  5. ^abChassy, P. (2017). The neural signature of emotional memories in serial crimes. Medical hypotheses, 108, 31-34.
  6. ^Wicker, B., Keysers, C., Plailly, J., Royet, J. P., Gallese, V., Rizzolatti, G. (2003). Both of us disgusted in My insula: the common neural basis of seeing and feeling disgust. Neuron, 40(3), 655-664.
  7. ^Kringelbach, M. L., Berridge, K. C. (2009). Towards a functional neuroanatomy of pleasure and happiness. Trends in cognitive sciences, 13(11), 479-487.
  8. ^ Svoboda, E., McKinnon, M. C., Levine, B. (2006). The functional neuroanatomy of autobiographical memory: a meta-analysis. Neuropsychologia, 44(12), 2189-2208.


楊新海是建國後最恐怖的連環殺手,他曾在各省之間遊盪,殺害了64條無辜生命。聽聽他的故事,或許會明白,曾經這個正常人,為什麼要一直殺人。

2002 年 12 月 15 日安徽臨泉縣小李莊,老李扛著鋤頭,趁著農閑去田裡翻地修地,12 歲女兒小麗牽著弟弟的手,在父親後面玩耍歡笑。

自妻子病故後,老李靠著這片田,將兒女撫養長大,在他眼裡,倆孩子就是自己生命支撐。雖是冬日,勞作的辛苦還是讓老李額頭冒出不少汗水,小麗抓著袖口,給父親擦汗;此刻幸福的一家三口,絲毫沒有察覺,不遠處有雙惡魔的眼睛,貪婪聚焦在小麗稚嫩面容上,久久不放。

第二天,村裡沒人見到老李一家行蹤,起初所有人認為,老李身體抱恙,在家休息;直至晚上,老李母親去到他家,發現屋裡一片漆黑,靠著窗外月光,摸黑尋找燈線,卻先碰到了一隻冰冷的腳,老李母親心中存疑,順著胳膊、臉龐和披散的頭髮摸去,孫女全身冰冷僵硬;驚慌之中,她終於找到燈線,將灰暗鎢絲燈拉亮剎那,才發現兒子、孫女和孫子三人倒在血泊之中,孫女孫子腦門均被砸出一個窟窿,面部血肉模糊。

李母悲愴的呼喊,瞬間傳遍村裡每個角落,警察很快趕到現場。經偵查發現,兇手昨晚翻牆進院,使用圓形鈍器將三人殺害後,對年僅 12 歲的小麗,進行了奸屍。

老李母親呼天搶地,抱著孫子女屍體,哭喊他倆還是單純善良的孩子,不知是誰,竟能下出如此毒手。警方通過現場勘察,做出 DNA 檢測,發現此人同河南發生連環強姦滅門案兇手,信息基本一致。

警方迅速反應,在各路口設卡排查,但惡魔早在警方行動前,大搖大擺回到河南境內,尋找下一個作案機會……

四年時間,我流竄四省 22 市、縣、區。搶劫、殺人、強姦、故意傷害作案 26 起,殺死 67 人,傷 10 人,我創造了這觸目驚心的數字。你們是做司法工作的,我應該是建國以後,殺人最多的殺人狂吧?

——楊新海自述

惡魔名叫楊新海;曾經他學習成績名列前茅,被家裡寄予希望;曾經他熱愛文學,作家是他追求目標,曾經他是親朋鄰裏口中的優等生,村裡孩子典範。直至他落網後,連他父母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從小老實本分好孩子,會在短短離家數年內,變成不折不扣的「中國惡魔」……

一、苦難

有人說過,世上沒有天生的職業犯罪者,我受了很多苦,從一個正常情感的人蛻變成冷血惡魔也不是個偶然的結果。

——楊新海自述

1968 年 7 月,正陽縣楊陶村村民羣情激奮,前呼後擁奔赴刑場,觀賞楊保長被槍斃場面;一聲槍響,拍手稱快的村民,情緒被點完全引爆,手握彩旗、高呼口號,闖入楊保長家,將財產洗劫一空;在這段特殊歷史時期裏,成分不好的楊家人,就像一個痰盂,被村中所有人唾棄。

1970 年,楊保長孫子,楊新海呱呱墜地,這個新生兒,剛出生就被扣上黑五類帽子,成了所有人口誅筆伐對象。伴隨鄙夷與唾罵,楊新海逐漸長大。

6 歲的楊新海,沒有朋友,每次接受完批鬥後,就遠遠看著一個叫小菊的女孩;陽光下,她扎個兩個小辮,睫毛很長,眼睛大大的,帶點喫驚而專註的神情。

他想上去跟小菊說說話,卻總有大人拉著小菊手稱:

[他是壞人的孩子,成分不好,離她遠點!千萬不能跟他說話!]

楊新海就這樣,一直被丟在灰暗世界裡;貧窮之極家庭,人見人欺經歷,父母打罵與暴怒;別人生氣時,他是出氣筒,別人高興時,他是被欺負的工具。

痛苦,讓楊新海從沒體會過做人尊嚴;6 歲的他,如牲畜般苟活在世,內心充滿自卑。

貧窮的楊家,唯一傢具就是一張牀,全家擠在同一間屋子裡;無數個夜裡,楊新海總是想起小菊的背影。

他不過是想有個朋友,不知道為什麼,讓別人喜歡自己,是如此困難。

歷史風波結束後,楊新海終於不會因成分高低,而任人欺凌;可童年創傷,讓他變得少言寡語,從不相信任何人,更不相信自己能擁有愛。他專註沉浸在自我世界裡,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畫得一手好畫,對文學情有獨鍾,甚至還創作過長篇小說。

在精神層面上,楊新海是自己的王;但在殘酷現實,他和他的家庭極度窮困,是村裡嘲笑的對象。

為了改變命運,全家將一切希望,壓在成績優異的楊新海身上。哥哥妹妹停學打工,所有的錢只為能讓楊新海讀書,他享受著家中最好的資源,擔著最沉重的擔子。

△80 年代 高考放榜

每天中午放學,離家較遠的楊新海,沒有錢喫食堂,只能借用附近親戚家鍋竈,隨便煮些麵條。看著親戚家飯桌上的肉包子,各個流著油、飄著香,再看著自己清湯寡水的雜麵麵條,貧富差距一眼望盡。

家中明明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自己,但這些在別人哪裡,卻顯得如此寒酸……

楊新海雖難以彌補自卑與貧窮,專註努力的他,卻逐漸得到了小菊的芳心。

多年之後,小菊從原來的小女孩,已出落成漂亮姑娘;知理懂事,十里八鄉無不交口稱讚;這年小菊十六,是該張羅自己事的年紀。村裡人都猜測,誰家會把這朵花迎走?媒婆踏爛了小菊家門檻,她都搖頭婉拒,芳心暗許才華橫溢的楊新海。

從小到大,在無數午夜夢回中,小菊都是楊新海思念至深的女孩。少男少女內心悸動,本是郎情妾意,但楊新海想到自己條件、貧窮之極的家庭;便始終不敢捅破這層窗戶紙。兩人每天一起談談坐坐,關係始終像一片薄薄的雲,飄過來,飄過去,下不成雨。

「我能配得上人家嗎?」楊新海常常這麼問自己。

為撫平這痛苦情緒,楊新海在放學時,常常光顧鎮上書店;在一處角落中,藏有一些色情書刊。他小心翼翼翻開,觸摸雜誌上裸露的器官;他將這冰冷觸感,想像成小菊柔軟的懷抱。每日陶醉其中,成為那段時間,自己唯一的溫存。

小菊每天都出現在他性幻想裏,夢醒之時,內心深處的怯懦與自卑,又強烈壓抑著楊新海慾望,不敢將愛表達出口。

一次放學路上,楊新海看到鎮上有人娶親;嗩吶鞭炮齊鳴,新郎騎著新自行車,一馬當先、風光無限,奔向自己的洞房花燭。他羨慕極了,幻象自己和小菊結婚時,也能有這般神氣。楊新海詢問村裡老人,結婚大致要花費多少錢?老人大致估摸出個數,楊新海不禁倒吸涼氣。

為了能娶到小菊,楊新海下定決心,一定要賺錢。

高三下半學期開始,父親拿出一塊布,裡麪包著剛剛四處湊來的學費,讓楊新海帶走。

楊新海看著這點可憐的錢,長嘆口氣。如此下去,不知啥時候纔有娶小菊的錢,就算今年考上大學,自己這四年能等,小菊可不一定等著住。楊新海沒有拿學費,而是直接找到同村的青年,跟隨他們外出打工。

臨走前,楊新海向小菊告別,他鼓起勇氣承諾,自己一定能靠這雙手過上好日子,到時候賺到了錢,就回來娶你!小菊雙腮紅暈,低頭不敢看向楊新海,輕聲說出:

「我等你回來結婚。」

楊新海極為興奮,想要將小菊抱住,但還沒來及張開手,便強行隱忍下去。

長途汽車中,楊新海嘴角掛笑想出了神,腦海中一幕幕都是小菊羞澀的臉;他寬慰自己,就算是不讀書,也能出去混出個模樣;到時候衣錦還鄉,迎娶小菊,任誰都不能低看自己一眼!

可等他真開始漂泊時,才發現生活的苦難,遠遠沒有盡頭。

起初,楊新海去到焦作煤礦打工,從小寒窗苦讀的知識,沒有給到他任何幫助,終日和其他工友一起,下沉至暗無天日的礦井。冒著坍塌危險,完成工作後,臉上和衣服滿是煤灰的他,還要遭受其他人的歧視和白眼。忍受屈辱的楊新海,每日借著工友的色情雜誌,幻想著小菊的身體;並在心中不停盤算,還要幹多久才能賺到娶小菊的錢。。

楊新海終於苦熬到發薪日,本來滿心歡喜,卻突然被告知遣退,拿不到一分工錢。

楊新海趕緊背起行囊,繼續兜兜轉轉輾轉多地,只要能賺錢,能讓他回去娶親,他就不分苦累,四處打工;雖努力做好工作,但他還是常常拿不到工錢。

終於有一次,他在餐館打工。暴躁的老闆常對他辱罵,甚至動手毆打,楊新海為了錢一忍再忍,直到月末,老闆通知他工資先欠著,下次一起給。楊新海據理力爭,但老闆始終不以為意。

楊新海胸中怨氣飆生,一怒之下拿了店裡鋁盆,賣給了廢品收購站。

寒風中,楊新海的手緊緊攥著這 13 塊錢,一時百感交集;這是自己第一次偷盜,想起對小菊的承諾,要靠自己雙手過上好日子,心中不禁忐忑不安,但同時,他也暗自竊喜:

「原來錢財可以來得這麼容易!」

△ 楊新海

二、流浪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嘗到不勞而獲甜頭的楊新海,從此染上了小偷小摸惡習。他始終認為,有錢就能結婚,可以滿足自己幻象的一切。貪婪的楊新海肆意偷盜,逐漸降低自己底線,放縱惡欲之門;

做小偷一旦被抓,就會被眾人輪番毆打;楊新海也不是次次都能成功,甚至捱打的經歷還更多一些。但他不在乎,心裡只想著小菊,想著不久之後的洞房花燭。

1993 年,楊新海溜門撬鎖扒錢包,竟然攢下了不少錢,眼看即將大功告成,有了娶小菊的本錢;沒想到在石家莊偷盜,被警方拘捕,不僅沒收了全部贓款,還被安排在長安分局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楊新海遇到了自己楊陶村老鄉;他迫不及待詢問小菊現狀,她現在過得怎麼樣?嫁人了嗎?

老鄉讓楊新海放心,稱小菊一直在家等著他。

楊新海心裡石頭落地

「我等你回來結婚。」

小菊這句話,一直是楊新海精神支柱;他在外遇到什麼苦難,對生活如何絕望,這句話,一直是他勇往直前的動力。無論世界何其冰冷,至少在遙遠的家鄉,還有一個人,願意愛他。不過他現在已身無分文,他只寄希望,小菊會原諒他沒錢,可以從簡舉辦婚禮。

等到刑滿釋放的那天,楊新海乘坐火車,返回家鄉。他借了筆錢,買了身好看的行頭,拾到的乾淨體面,懷揣著忐忑與興奮,去見小菊。不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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