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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流派和積極心理學如果歸人本的話佔4%,如果都歸入其它的話和其它25個流派一起共享17.9%。而認知流派佔41.9%,認知行為流派佔10.3%。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就算CBT沒有如日中天,它也是在「走上坡路」的。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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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haska, J. O., Norcross, J. C. (2013). Systems of psychotherapy: Transtheoretical analysis (8th ed.). Independence, KY: Cengage Learning.
關於Evidence-based Therapy的循證依據和研究結果已經有人寫的非常詳細了,所以我就不在這方面贅述了。我想換個角度,從公共衛生的角度給給大家拋磚引玉一下。
CBT與其相關流派,與精神分析和精神動力相比,是一門學起來更便宜的,在職業前期投入更小的治療方法,而這種學習投入的小,相應的反映在患者端,就是費用更低,更利於整體社會公共衛生的提高。
同樣的針對失眠的治療,一個在美國CACREP認證項目畢業的Master Level Therapist只需要一個星期左右的工作坊培訓,就可以學習與實踐治療金標準CBT-I;而一個精神分析流派諮詢師,哪怕是研究生畢業了,也依然需要冗長的督導,培訓與個人體驗,纔可能提供有質量的治療。
體現在患者端,前者的收費就會遠遠低於後者。
剛回國的時候我也很納悶,為什麼國內的收費如此畸形,現在兩年過去了,我對國內的行業的理解也更深入了:因為不收這麼高,活不下去。
但是這對於一個社會整體的精神心理健康是非常不利的。
精耕細作的一畝地的蔬菜,也許真的更健康吧,但是它養不活人;人類實現食物的豐饒富足,是通過化肥,良種優選與工業化生產。
所謂名醫世家的祕方,也許真的更厲害吧,但它們不能提高整體社會的健康水平;人類實現公共衛生的提高,是通過系統的診斷科學與藥物的工業化研發生產。
或者這麼說吧,如果A收費是B的兩倍,那就算A、B間效果沒有顯著區別,A也明顯是一個失敗的產品。
能夠把同等質量的東西做的更便宜,本身也是一種進步。
是的,針對癥狀治療的醫療模型不完美,RCT的實驗設計總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它已經是所有從業人員為了公共衛生整體的提高而做出的最大限度的努力了。
尤其是在中國這樣的有巨大精神心理公共衛生需求的地方,我們需要更多的,能夠有標準化操作流程,短程而有效,系統而循證,費用上也更合理的心理健康服務。
我其實不太清楚知乎社區對於精神分析和認知行為流派的看法,但對於兩個流派在學術界和臨牀中的爭論和競爭有一點思考。
在此想簡單的談談之前的很多優秀回答中沒有提及的一個角度,即當今被學界和許多治療師奉為圭臬的循證治療(Evidence-Based Treatment, EBT)的侷限性 。在回答的最後我也會簡單的分享一下我個人對於手冊化治療(Manualized Treatment),精神動力學和兩派對立的看法 。
文章有點長,在此總結下重點,幫助大家節省時間:
循證治療的理念是學科的進步,值得推廣,但同時在實操中存在許多客觀和人為因素導致的侷限性。我呼籲大家不要盲目的理想化科研,而是保持獨立,辯證,批判性的思考。
手冊化治療是循證治療浪潮推動下的新趨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進步性。動力學治療不完全認同手冊化的理念,但這不代表動力學沒有實證支持,不有效,或無法保證治療的「品控」。
我個人不覺得不同流派和觀點間有對立和爭論是壞事,而認為這是學科發展中的必然。爭論會逐漸促進不同觀點的接納和融合,從而進一步推進學科發展。
循證治療原則在實操中的侷限性
循證治療原則可以說是壓在經典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和現代精神動力學(Psychodynamic Psychology)頭上的一座大山,也常常是認知行為流派用來批判和質疑精神分析的「屠龍寶刀」。無論在學界還是一般羣眾中,有一個常見的看法是,這把「屠龍寶刀」是認知行為流派的專屬武器,其使用的「屠龍刀法」正統,嚴謹,虎虎生風,且不會出現一刀砍在自己身上的情況。但實際是否如此呢?在此,我嘗試從哲學理念和實際應用兩方面談一談循證治療原則,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加客觀獨立的思考這個問題。如有說的不對或不當的地方也歡迎指正。
循證治療的基本理念簡單來說是要求用一定量的,客觀的,可觀測的科研數據來支持某一療法的有效性。 這一理念是科學進步的產物,它最早出現在醫學界,後來被廣泛應用於臨牀心理學,並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臨牀心理學和心理治療的發展。然而,在這一原則被大範圍認可和推廣的同時,行業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現了對其濫用和使用不嚴謹的情況。這些亂象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兩個流派的對立,也給很多工作者和一般羣眾造成了很多困惑和誤解。
詢證治療的金標準在於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RCT)。RCT有一套嚴格的流程,如受試篩選,隨機分配,參數測量,統計分析等。這一系列標準保證了RCT有很強的內部效度(Internal Validity),最大程度上控制了變數,和對於受測幹預和結果的因果關係有更強的預測。在此過程中,RCT會不可避免的犧牲一些外部效度(External Validity),即試驗結果在實際應用中的適用性。RCT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受到倫理,法律,時間,資金等現實因素的限制,不可能達到理論上的完美。此外,傳統醫學試驗和心理治療試驗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導致心理治療試驗在品控和測量等很多方面遠不如醫學試驗簡潔直觀。比如抑鬱症的改善遠不如血壓的改變好測,對CBT的品控遠比給予某種藥物更複雜。
以上提到的侷限是現階段的科研方法不可避免的,無可厚非。而真正造成問題的是一些科研工作者為了讓數據和結果好看做的小把戲。Jonathan Shedler, Ph.D. (2018) 在一篇題名Where Is the Evidence for "Evidence Based" Therapy 的文章中犀利雄辯的指出了幾項常見的用來掩人耳目的「騷操作」。這通常包括:
用統計學的「顯著性」(significance)來替代「有效性」(effectiveness) :一些研究在發現某治療帶來的些微改變有統計顯著性卻不見得有臨牀實踐價值時,選擇強調統計顯著性並盡量避免提及實際改變的數值。這導致一些實際無效的治療被包裝成有效的樣子。
強調短程效果,忽略長程結果 :一些治療在短期有效但無持續性,即治療結束後患者不能持續改善或長程效果有限。這種情況常常出現在標榜「短程」「高效」的治療手法上,符合保險公司等資本方的利益卻不見得符合患者的利益。
入選標準導致受試羣體缺乏普遍性 :前面提過這事RCT的一個不可避免的侷限性,但一些研究人員為了追求好看的結果或規避某些風險而設立不合理的入選和排除標準,導致受試羣體和現實中的患者羣體有極大差距。常見的例子是抑鬱症研究中把自殺意念和行為定位排除標準,而實際抑鬱症患者中自殺意念非常常見。
對照組的設置具有欺騙性 :在一些意圖證明療法A優於療法B的試驗中,作為對照組的效法B不見得是真正的療法B。Shedler舉的例子是一個對比CBT和動力學治療對於PTSD的有效性的研究;其對照組的動力學治療是由接受了2天動力學訓練的研究生提供。結果是CBT顯著優於動力學,可喜可賀。在另一些對照組是「treatment as usual」的試驗中,tau實際指的是「predominantely treatments that did not include any psychotherapy」 (p. 325). 換句話說,這些試驗對照了個寂寞,結果證明某治療和起啥事兒不做比,其成果有顯著統計學差異。非常遺憾的是,大部分讀者會記住研究結果,而忽略對照組設置這樣的細節。
科研結果的「發表偏差」(Publication Bias) :即有正性結果的試驗更容易被發表,而結論是沒有顯著差異的試驗不會被人們看到。這可能進一步加劇人們對某一治療有效性的誤解--你可能看到了五篇文章說它有效,殊不知四篇說它無效的沒有被發表。
我非常推薦讀一讀這篇文章的原文。正如任何文章一樣,Shedler的一些結論未免有他個人的偏見,但這並不影響他的觀點的價值。他在文章的結尾寫了這樣一段話,在此摘抄來分享給大家: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article may seem at odds with virtually all other respectable scholarly sources. Why should you believe me? You should not believe me. You should not take my word for any of this—or anyone else』s word. I will leave you with 3 simple things to do to help sift truth from hyperbole. When somebody makes a claim for a treatment, any treatment, follow these 3 steps:
Step1: Say, 「Show me the study.」 Ask for a reference, a citation, a PDF. Have the study put in your hands. Sometimes it does not exist.
Step 2: If the study does exist, read it—especially the fine print.
Step 3: Draw your own conclusions. Ask yourself: Do the actual methods and findings of the study justify the claim I heard?
If you make a practice of following these simple steps, you may make some shocking discoveries.」 (p. 328)
人們對科研的尊重和重視推進了學科的發展,但對於科研的盲目崇拜卻會讓學科誤入歧途。科研原則鼓勵人們對事物進行獨立,辯證的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而這種思考和質疑不應該把科研自身排除在外。如果科學工作者和一般大眾都只是草草的看看研究的結論,一些有誤導性的試驗結果就會在無形間引導我們的觀點和認知。此外,社會文化,資本,利益鬥爭等與學術不直接相關的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某一治療流派在某一時期的盛行,衰落,和起伏。在此不展開詳談。
不得不承認的是,那把神聖的屠龍寶刀從來都有斑斑銹跡,而自命不凡的使用者也實則傷痕纍纍。好在因為一些像Shedler的質疑者的出現,近年來學界也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並重新審視一些過去被認為有「強證據支持」的治療手段。在美國心理協會Division 12 (Society of Clinical Psychology) 可以看到一些相關信息:https://www.div12.org/treatments/
在此,我想重申我非常贊成循證治療的理念和趨勢,同時呼籲大家不要盲目相信和理想化科研成果,而是時刻保持獨立,辯證的思考 。
關於手冊化治療與精神動力學
手冊化治療(Manualized Treatment)的基本理念是為心理治療制定一套標準化的流程。這一理念基於傳統醫學模型,假定某一主訴的患者的心理有一定普遍性,某一套治療流程有一定普適性,以及治療效果源於某些特定的幹預手段。在科研,臨牀實踐和教學培訓中,手冊化治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這一治療手段的「品控」。整體來看,我相信它是學界的一個進步。如果說心理治療是「科學」與「藝術」的結合,手冊化治療和循證治療強調的是「科學」一側。然而有些研究者和實踐者可能會走向極端,過分強調科學,羣體的共通性,治療的普適性,而忽略個體的主體性,特殊性,和手冊中沒有提及和科研尚未捕捉的因素。我個人比較喜歡的一種觀點是辯證的看到其優越性和侷限性,而不是講起理想化或直接否定它。
精神分析和精神動力學是不是就不是手冊化治療,且完全不走這條道路呢?答案是否定的。一些以短程動力學治療為主(但不全是短程)的基於精神分析理論的治療也已經手冊化了。長程動力學治療因為對手冊化治療的理念不認同,似乎並沒有積極的推進治療的標準化。儘管這引來了很多質疑,但這並不代表經過嚴格訓練的動力學治療是無效的或者不循證的。Shedler (2010)用大量的數據支持了長程動力學治療的有效性和其效果的持續性,並總結了動力學治療的七項基本元素,從某種角度可以看作是標準化的雛形。這七項元素包括:
專註於情感和情緒表達
探索規避某些情緒和思想的傾向,即防禦機制
發覺重複出現的主題和規律
探討過去的經歷
專註於人際關係
專註於治療關係
探索「白日夢」(fantasy life) (Shedler, 2010; p. 99)
因為沒有專門的「手冊」,好的精神動力學訓練非常依靠督導。我在北美讀博期間集中接受長程動力學訓練(不是經典精神分析訓練)的兩年裏,每兩到三個病人就分配一個督導。我們通過回看治療錄像扣細節,談理論,並探討如何把理論應用在實操中。這段訓練對我的幫助很大,也奠定了我個人的治療風格和思維模式。
此外,一些精神分析學者另闢蹊徑,探索精神分析理論的神經心理學基礎,一個叫做神經精神分析(Neuropsychoanalysis) 的小分支也應運而生。我也曾看到有學者(Bazan Detandt, 2017)鼓勵精神分析界不要顧及學界的主流,堅持自我,並持續的做出基於其理論和實踐的貢獻:「go for its theory, and to stand by its counterintuitive, unpopular aspects, whatever the newest fashion reigning in the sciences of the mind, as long as these are both logically and clinically sound」 (p. 3)。
關於流派的對立的一點個人想法
我個人不認為兩派基於理論和理念的對立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反而認為這是學科發展的必然,是進步的表現。回顧歷史不難發現,科學的進展往往是一條折線前行的辯證之路。精神分析的出現開起了一段科學史上前所未有的思辨,而認知行為流派對精神分析的質疑把嚴謹的現代科學放在了檯面上,推進了實證研究的發展,而如今對於認知行為和科研至上的質疑又逐漸促進了兩種不同思維的融合和接納。SEPI (Society for Exploration of Psychotherapy Integration) 的出現就是一個好的例子。我曾參加過2018年的SEPI年會,非常喜歡參會者互相尊重,包容的氛圍。
不知為何,我在談論心理學流派的時候總會聯想到我喜愛的格鬥運動。1993年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舉辦了第一場UFC。來自五湖四海,不同流派的武術家帶著對自己師承的尊嚴在八角籠內搏鬥,最終Royce Gracie憑藉巴西柔術(當時叫格雷西柔術)擊敗了一個個體格優於他的對手,拿到了首屆的冠軍。此後過去默默無聞的巴西柔術有了大批的擁躉,甚至被譽為最強格鬥術。在武術家們紛紛學習巴西柔術後,站立系選手和摔跤手在對抗純柔術手時又找回了優勢,而柔術手開始去學習摔跤,拳擊,泰拳。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已經很少有人爭論什麼流派纔是最強--每個流派都得到了足夠的尊重,而融合了各個流派優點的綜合格鬥(MMA)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認可。
這條螺旋上升之路,體育運動如是,心理學科如是,人類發展亦如是。
Reference
Bazan, A., Detandt, S. (2017). The grand challenge for psychoanalysis and neuropsychoanalysis: A science of the subject. Frontiers in Psychology , 8 , 1259.
Shedler, J. (2018). Where is the evidence for 「evidence-based」 therapy?.Psychiatric Clinics ,41 , 3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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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對立,基於循證心理治療理念的看不上不能證偽或已經證偽的精神分析
關於循證心理治療的理念參考下文
https://zhuanlan.zhihu.com/p/56583645?
zhuanlan.zhihu.com 王翼:心理學學科內部怎麼評價弗洛伊德的理論??
www.zhihu.com關於為什麼目前認知流派的心理治療(以CBT為例)是心理治療的黃金標準,參考下文
基於大量的出版物、研究報告、科研項目以及心理專業工作者的描述,認知行為治療(CBT)可以說是心理治療領域的黃金標準。 然而,最近有一些學者質疑CBT作為心理治療的黃金標準的地位[1],理由是關於支持CBT療效的研究論文,研究質量不高或者隨機試驗多選取等待組而非藥物或病人組,因此CBT的重要地位在科研項目以及專業從業者中受到了挑戰。
CBT黃金標準受質疑的原因
我們認為在定義心理治療「黃金標準」時有許多因素需要考慮。如果「黃金標準」指的是心理治療領域最優的標準治療手段,確實CBT不能被稱之為黃金標準,因為CBT仍處於漸進性的研究中,在當下還沒有能力贏得此榮譽;但如果「黃金標準」指的是目前在心理治療領域最優的標準治療手段 ,則CBT被認為是「黃金標準」是當之無愧的。
在本篇文章中,我們認為CBT是目前心理治療領域中黃金標準心理療法--基於以下原因 [2]:(1)CBT是經過大量實證研究的心理療法;(2)其他任何形式的心理療法並未顯示出顯著優於CBT的治療效果,CBT的治療效果仍優於其他流派的心理治療方式;(3)此外,CBT理論模型/機制的改變經過大量實證研究,與目前主流的人類心理和行為研究範式(如信息加工)一致。但同時CBT的有效性和功效性以及實質的改變機制/理論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我們更進一步地主張綜合的科學心理療法,而CBT就是綜合心理療法的基礎。
CBT作為黃金標準的證據
現代的CBT是一種以實證研究為基礎的治療手段,明確的精神病理學病因和清晰的診斷、制定特定治療策略[3] 。近期,CBT發展成為一種跨診斷/流程和個性化的心理治療方法,終極目標是將治療技術與治療過程和個體來訪者聯繫起來[4]。從傳統上來說,檢驗CBT有效性的臨牀試驗通常包括等待控制組、安慰劑組、常規治療組和其他流派治療方法(包括心理動力學療法和藥物治療)。
雖然許多CBT實驗設置的比較組較差(如等待控制組),但仍有大量研究將CBT與其他優異的控制組(如藥物或心理安慰劑組、常規治療組、其他心理療法、藥物治療)進行比較,滿足實證研究支持治療手段的嚴格標準[5]。確實,Cuijpers等人[6]發現大約54%針對抑鬱症的實驗(數量約為34)和約20%針對焦慮的實驗(數量約為25)滿足優異對比組的條件(即藥物安慰劑或常規治療組為控制組)。Cuijpers等人[6]進一步報告,17%的針對抑鬱症和焦慮的實驗屬於高質量研究。大多數的心理療法[如除了針對抑鬱症的人際關係療法[7]]甚至在對比組的設置和研究質量[針對抑鬱症[8]和焦慮[9]的心理動力學療法]上都不如CBT的治療效果。 當與常規治療組或其他積極控制組進行比較時,CBT通常顯示出小/中等程度(與常規治療組比較)或小/無效果(與積極控制組進行比較)的效應值。然而,在這些條件下,即使是很小的效應值都有可能呈現出顯著的臨牀意義[10] ,在成本效益上CBT仍顯著優於其他治療方式(柳葉刀雜誌 ▎認知行為療法對難治性抑鬱長期有效且低成本高效益)。
認知行為療法是在健康領域(與使用藥物治療相似)首個使用最嚴格標準(如隨機試驗和設置積極對照組active comparator)以及基於科學循證框架的心理療法 。因此,CBT是首個被大多數臨牀治療指南(針對抑鬱的人際關係療法也是公認良好的治療手段)所公認的基於科學循證的治療方法 。因此,許多新興、未經全面研究或未經檢測的心理療法開始將CBT作為參照治療手段,若其有效性和功效性與CBT相似,則說明這種方法的有效性得到了支持。然而,如果B與A等效、C與B 等效;並不一定保證C與A等效。因此,如果療法A是參照治療手段,研究證明心理療法B與A效果相同,那麼B可以作為新興心理療法C的參照治療手段。例如,Steinert 等人[11]針對心理動力學療法(PP)和現今黃金標準治療(幾乎全部使用CBT)主持進行了一項等效薈萃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心理動力治療並不能像CBT通過大部分隨機臨牀雙盲實驗支持其療效。
就CBT理論/機制的改變來說: (1)CBT已結合了更大範圍內的主流信息加工範式(確立了外顯或內隱認知在產生情緒和行為上的因果作用[3]);(2)CBT在累積和嚴格的研究基礎[12]上不斷改進;(3)被納入到更廣泛的科學領域(如認知神經遺傳學)。目前,除了CBT以外,沒有任何一種心理治療方法進行如此多的實驗研究來確定其自身的基本理論結構 ;相反,某些心理療法--特別是那些源於傳統精神分析的--根本無實證研究支持甚至研究結果與自身理論相矛盾[1];另外,其他的心理療法(如人際關係療法)仍處於初期階段[13]。
總結
總之,如美國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s guidelines[2]和美國心理協會[3]所說,由於CBT充分的研究基礎,其在國際心理社會治療指南中佔據領導地位,是許多心理障礙的一線治療方法。 因此,CBT確實是心理治療領域的黃金標準,基於其嚴格的實證基礎--而不是像某些專業人士[1]說的那樣,由於政治原因--被納入到正式的臨牀治療指南中。話雖如此,我們必須補充說,即使CBT有效,但仍有改進的餘地;因為在許多情況下,有些患者對CBT無反應以及複發率高。許多非CBT心理療法自創建以來,在實踐中並未出現些許改變;但認知行為療法是一種基於研究、不斷在改進的心理療法(即漸進的研究項目)。因此,我們預測心理療法的持續進步都將源於CBT,逐漸將心理治療領域轉變為一種綜合性的科學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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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這裡說的是「針對精神疾病的心理治療」 ,那麼作為一位臨牀工作人員我的看法是這樣的(臨牀心理學家的普遍態度也是這樣的):
我們相信的是循證治療(evidence-based treatment),我們相信的是臨牀數據,我們相信的是關於心理治療的隨機參照試驗(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s)。
我們不對某一個療法/流派有「偏好」,我們不對某一個療法/流派有」忠誠感「。
哪一個療法/流派有更多更強的研究實證,我們就更傾向於哪一個。
不敢說其他精神疾病,我個人專門做飲食障礙、邊緣性人格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如果你告訴我針對這幾種疾病,精神分析比廣義上的CBT更有實證、效果更好、效率更高,我立刻放棄CBT、轉投精神分析的懷抱 。退一步說,CBT也沒有那麼好那麼特別。
但現實不是這樣的,研究數據不以我們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
當然肯定會有人說:精神分析不容易標準化/手冊化、不方便做隨機參照試驗(RCT),所以這樣比較不公平。
如果精神分析不容易標準化/手冊化,那我們怎麼確保某人提供的精神分析是「精神分析」,不是其他的東西?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其他療法和流派,不是針對精神分析一家。
現有的研究方法就這麼多,你說是治療方案去適應研究方法,還是說沒有辦法研究、但是我依然堅信它就是有效。
在心理治療方面,一方面是治療本身的效果,另一方面是治療的推廣和運用,這兩者精神分析都不討巧。
精神分析給不出足夠的研究實證,廣義的CBT卻有一大堆強有力的臨牀數據,如果你是病人、是保險公司、是政府衛生部門、是國家研究基金、是學校博士項目,你會選擇哪一個?
如果我們說的是」針對非臨牀人羣的心理諮詢「 ,那就隨便了,只求不騙財騙色、不給消費者「造成」精神疾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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