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旁觀者效應」

我簡單地概括一下,就是人數的增多會導致幫助行為的減少。

為什麼會這樣呢?

為什麼會出現一羣人圍繞著一個流著鮮血的人看,但是沒有任何人上前去幫助他的現象呢?

是人性的冷漠?社會的殘酷?還是高速信息化時代大家習慣了虛擬,對於現實中的人缺失了同理心?

不,都不是。

先讓我們來假設另一個場景:

一條狹窄的只容許兩人通行的小巷,你因為購物而晚歸,提著自己的購物袋而前行。

迎面走過來一個面容悽婉心事重重的女子,她的高跟鞋不小心被腳下的石頭絆了一下。

你和她剛好距離很近·····

我想,無論這個場景中的「你」是男性或者是女性,都不可能不會去第一時間試圖攙扶對方。

再讓我們假設另一個場景:

一輛正在行駛的公交車,坐在前排的三個長相兇狠的男子各自突然拿出了刀具。

「搶劫!」

你聽見一聲為首的那個男子這樣說著。

「破財消災,只要你們給我錢,大家都不會有事,誰要是敢報警,我就殺了誰!」

男子揮舞著雪亮的刀子。

你握緊了拳頭,但是看到周圍的人已經開始打開了錢包·····

我想,無論這個場景的「你」有什麼想法,都不可能會直接衝上去和歹徒搏命吧?

那麼,問題究竟在哪呢?

記好三個關鍵詞就行了

第一個是:「集體利益」

第二個是:「強者認定」

第三個是:「天然關係」

集體利益法則:當一個集體的有超過10人以上的數量,但是卻人和人之間卻沒有一個明顯的關係在協同他們的力量時,這個集體的數量越大,越容易被關係穩定的小集體擊潰。

強者認定法則:在任何情況下,作為更強者都將會背負更多的責任去救助弱者。當一個羣體的數量夠大時,對於一個弱者,他們首先要進行強者認定,才能進行責任認定。

天然關係法則:在人數越少的情況下,人之間的關係開展的越迅速,密度與高度越強,人數越多,則反之。

是不是懂了?

在第一個場景裡面是這樣的:

集體利益:人數不足無效

認定法則:

「心事」「女性」「摔倒」強者認定通過。

「我和她距離很近」責任認定,於是幫助行為出現。

天然關係法則:

雙人數量,關係開展優勢最大,好感度上升迅速。

在第二個場景裏是這樣的:

集體利益:

公車上的人是乘客,互不認識,無法認定只要有人出手,大家就都會出手的集體利益。

公車上的歹徒是三個人,只有人出手,歹徒一定聯手。

認定法則:

強者認定:

要不大家先打一架,看看誰打架比較強,再和歹徒搏鬥?

無法進行認定,失效。

若有特殊職業「警察」「軍人」

則強者認定會生效。

天然關係法則:

人越多,好感度的獲取越低。

當你打敗了歹徒救了一車人時,好感度的收益是弱於拯救一個人的。

他們會這樣告訴你

「你又不是光救的我?」

so,懂了?


旁觀者效應根本上是人對於道德律令本身的一種無意識強調,它的根本發生情境卻是固定的,即「見死不救」等在同一情境下的直接反映。我們對於其本身的判別共同取決於行為,這顯然是一個表面的道德律令,因為如果我們去結合當時的道德情境時,我們會試圖將其提升出一種意義來。如「見死不救本身是錯誤的」。所以當我們區分其內在的正確與錯誤的時候(如『』怎樣纔算錯誤和正確時「)我們得到的並不是行為本身的絕對應該做的,而是對於這個行為的普遍價值的還原。即便有違背這個普遍道義的行為但是本身而言那只是「違反」而並不意味著不存在道德律令的本身(就是說即使每個人的道德觀不同,但是其不會使得其面對的情境中的要素髮生根本的改變,如「你不去扶她她就會死。」)道德的內在雖然是不同的的,但是其共同取決於環境中的由中心情境要素決定的反應。這使得道德本身的認識作為一種直接作用於情境的東西。但是這當中含有假象,因為道德的討論取決於人們對於普遍中心道德要素的認識,所以當行為的特徵被放大的時候,其本身仍然離不開所有在這個情境中的成員需要面對的東西。這就使得人們的行為在背離事件的處理者的道德觀時,處理者會得到人們行為上的反應並且將其聯繫到道德上。這就是為什麼行為取決於道德。

旁觀者效應被情境放大,其本身是對於「面對」的反應的放大。但那不是人的道德必須突破的理由


肉的謬誤


人這一種 動物 不一定非要住一個路子思考


看客有看客門道的邏輯效應。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