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事實,歡迎大家發表見解。


是觀點。

今天,如果我們聽到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一定會毫不猶豫的認為這是一種偏執的觀念,「人生而平等」是一句不用去質疑和思考的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來看最著名的宣稱生而平等的文件《獨立宣言》里的著名段落: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

從生物學上講,人類不是造物者創造出來的,而是不斷演化至今的。美國人的「平等」觀念來自基督教,基督教認為每個人的靈魂都是由上帝創造,所有靈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生物學意義上人類演化的基礎是差異,而不是平等,每個人身上帶的基因都不同,而且出生後受不同的環境影響,發展出不同的特質,導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實應該是「演化各有不同」。

同樣,生物學上也沒有「權利」這種事,只有各種器官、能力和特性。鳥兒會飛是因為它們有翅膀,而不是有什麼「飛行的權利」。此外,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沒有什麼「不可剝奪」的問題,它們常常會發生突變,還可能在一段時間後完全消失,例如鴕鳥就失去了飛行的能力。所以「不可剝奪的權利」其實是「可變的特性」。

為什麼「人生而平等」成為了我們普遍接受的真理性觀念呢,《人類簡史》的作者赫拉利解釋了這個問題,他認為人類社會就是「想像的共同體」,大到國家、小到公司,都是「想像的共同體」。我們相信某種秩序,並非因為它是客觀的現實,而是相信它可以讓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好的社會。這種由想像構建的秩序絕非邪惡的陰謀或者無用的空談,而是唯一能讓大群人類合作的救命丹藥。但也別忘了,漢謨拉比也可以用同樣的邏輯來捍衛他的階級原則:「我知道所謂上等人、平民和奴隸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但如果我們這麼相信,就能創造出一個穩定繁榮的社會。」

所以,人生而平等和人生而不平等一樣,都是人們的觀念,並且是最適合當下人類協作的觀念。


其實公認的是人生而就不平等,你的相貌,你的家庭,甚至你體內的疾病都不是你能決定的。

如果非要說平等,那就是在概念上,我們認定每個個體都有平等的權利,都是平等的中國公民,是在法律概念上的平等。


這個問題 其實挺好玩的

觀點還是事實

確切來說 一切都是觀點

因為人類現在認為的事實確切來說是以當前時間為標準的

在沒有這個標準的前提下 一切不過是人類的觀點


是觀點。人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被劃分為三六九等,我說的不是人種而是階級。而且下層的人想突破自己的階級進入上一階級的概率微乎其微。我們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完全不同,何談平等。


觀點


觀點,人人生而平等是我們美好的願景,而我們生活在現如今的社會上,平等只能說在同一個階層裡面,我們生而平等,然而我們所處的社會有階層區別之時,我們怎麼能夠平等呢!


是觀點。

人生就沒有任何平等,站在道德高地像每個人呼籲平等的行為不叫高尚,是減少人與人的差異性,是間接同化。

G都有攻受之分,社會就是由人的差異造就了社會的多元化;不平等推動歷史的前進,完全的平等是唯心主義思想和思想行為壓迫限制主義。

要實現完全平等,必定要摒棄現在社會的大部分規章和基本制度,以平等的名義撕開和平,是另類的不忠不孝不仁不義。

平等是事實?那馬東老師還要站在宇宙中心呼喚愛幹嘛呀?事實是,人生平等只能成為一個道德觀點,想要推行那隻能產生不道德,以道德觀點建立的不道德事實只能是

歐sir真好。。。mua。。。


觀點啊,事實上平等這個詞都沒有定論,怎麼談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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