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加修飾限制,各位可以從各個角度去談


降低犯罪率要是能這麼簡單就好了。

酷刑並不能減低犯罪率。

朱元璋為了防止官員腐敗,採取的刑法絕對可以成為酷刑。然並卵。

犯罪率的降低是個社會工程,普法、守法、執法,生活水平,技術水平,都有關係。都寫出來,恐怕得寫幾十萬字。


目前主流的觀點是犯罪被追究的概率要比刑罰的嚴苛性更能預防犯罪。

比如亂停車,100%被罰200和10%被罰2000,顯然是後一個環境下心存僥倖的人更多。甚至我們可以再極端一點,1%被罰2萬呢?

普遍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人們在面對一個確定的較小的損失(守法的成本)與另一個較小概率發生但更大的損失(違法的法律責任)時,很難理性計算後者的實際期望損失,反而會下意識相信自己不會被追究。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踐中提高破案率的成本遠高於簡單粗暴地加大處罰力度。除了立法的形式,司法、行政裁決時按現有法律頂格處罰是更普遍的形式。近日最高院決定對公交乘客搶奪方向盤等行為一律不適用緩刑就是這一形式的體現。在公共資源有限的前下,不計較成本片面追求高破案率可能單獨來看降低了某一類/區域的犯罪率,宏觀來看甚至會適得其反。比如我們可以動用手機定位系統,按IMEI追蹤每一個被盜手機,但是這麼做的成本可能會比被盜手機本身的價值還高。如此一來,我們倒不如用這筆錢加裝更多的交通違法攝像頭,用罰來的錢繼續升級目前完全不夠用的治安監控攝像頭。


不可以

過於嚴苛的酷刑反而會增加極端犯罪的犯罪率


有酷刑思想人也算不上多正義,別否認,這種最多算是復仇思想。而且還有諸多社會弊端。

反人類的刑法實施,會造成很多嚴重後果,單就其中兩方面來說,是這樣的。

反人類的刑罰本身就就標誌社會文明的倒退,這不利於社會的穩定發展。人類的歷史發展必然是從野蠻走向文明的,如果中途出現倒退,可能引起社會動亂,一旦引發社會動亂,就會阻礙社會經濟發展。有些人犯罪並非必然,偷竊甚至是殺人可能源於貧窮,社會經濟有所倒退貧窮的人數會增多,而貧窮導致的一系列惡果就產生了。

物極必反。反人類刑法,其實千年一來都扮演著一個愚蠢的角色但是還是有人深信不疑這能降低犯罪率。其實非但降低不了,反而會使情況變得更糟。那些有犯罪傾向的人本性相較一般人本身就更難控制,他們當中有不少人對恐懼沒有普通人那樣敏感,僥倖心理極重,多數犯罪具有必然性。就像殺人分為衝動殺人和理性殺人。衝動殺人是出於一時的憤怒情緒根本不受控制,殺人時回忽略這些因素。所以極刑控制不住。至於理性殺人的,那麼態度就更堅決,行為就更難控制。而且還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人,習慣於從破壞規矩中尋求快感,越是不能做的事越要做,行為極其逆反。做出來的事缺乏理性,不計後果,常常損人不利己,所以酷刑的出現反而更有可能招致更加惡劣的犯罪行為。如果強行暴力控制,激怒罪犯,他們將一不做二不休,用更殘忍的方式對待受害者,(有過真實案例)最終導致犯罪率反而上升。一旦覺得自己罪行敗露,ta就不可能自己自殺了?你是否覺得極刑能施加得了?


我覺得可以提高畏罪自殺率


可以,但效果沒宣傳到位和執法到位好。


是的,毋庸置疑。人性如此。酷刑之下,人人自危。不敢犯罪。

但是酷刑也會侵犯人權,酷刑的本身便是違反道德法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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