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房屋確權為本人父母,但當時買房時,因為一些原因,房產證並未更改!現在原主,不承認房屋已售,該如何處理!(房產證為1980s辦理)


謝邀,一切的一切都以不動產登記中心內系統登記為準。


你能把問題說清楚些嗎?買房當時有沒有過戶,後期什麼原因確權,是以何種法律文書確權的。


感謝邀請,您好,如果有當時的購房收據或者購房合同的話,那麼自然可以證明,該房是您購買下來的,只是沒有進行房屋過戶。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登記的是誰,誰就是業主。如果你能證明當時購買此房時,是你出資金購買,打官司法院可以認定此房是你的。


家裡不同意你也沒辦法,要看產證和產調


有證肯定以證為主,確權一般都是單位行為,證是憲法性質


謝邀!

需要看確權文書是什麼時候、什麼機構,以什麼樣的形式作出的。

不承認的話 你們就要起訴房主協助辦理過戶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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