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供暖季,物業供暖時間沒有通知到業主,導致我家剛裝修好的新房泡水深度約5釐米(並沒有交暖氣費),維修費用約2萬餘元(房內木門、地面、牆面以及樓下住戶天花板)。發現泡水後兩次通知物業來解決問題,一直未解決,物業方面也不主動詢問。現在物業上門催收物業費。我可以拒交嗎?或者讓物業恢復泡水前原樣,我正常交物業費。(我只是兩個季度沒有繳費,每個季度費用不到400元,現在催收我1000多的費用,完全不合理!)


現在已經不是「楊白勞欠錢,拿喜兒抵債」的年代了,一馬歸一馬,房子泡水,該找誰賠就找誰,不賠就起訴他。你不交物業費,會產生違約金的,你不交,物業公司就來起訴你吧,你該交的還得交,並且你還不能以你新房被泡水來作為不交物業費的抗辯理由,所以,悠著點。

記住,法律不會保護一個在法律上睡覺的人,這是有訴訟時效的,好像是兩年,你不起訴,過後你房子就白泡了。所以,一定一抓緊時間解決。


1.新房被水泡這個問題是不歸物業公司負責的。

2.被水泡的原因是暖氣片漏水,是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

3.物業費還是要按時繳納。


請問你自己家裡暖氣跑水和物業有啥關係?供暖是你家和暖氣公司的合同關係,和物業沒啥關係,應該是供熱公司通知你,物業通知你是是情分不是本分


根據您描述的問題來看,您是需要繳納物業費及違約金的,這裡面一共有三個問題需要明確權責,下面我將給您逐個分析,讓您明白自己為何需要繳納物業費及違約金的。

問題一:物業是否具有通知您供暖時間的義務?

回答:這首先要看您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協議及當地政府發布的物業服務標準中有無標註此服務,如果註明有此服務,那麼物業公司將會承擔一小部分責任,因為此服務不是造成您家漏水的主要原因;如果沒有此服務,那麼物業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問題二:您家暖氣漏水,物業是否承擔責任?

回答:根據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的責屬區域為公共區域的維修與維護,戶內的維修與維護屬於業主自行處理,所以您家室內漏水與物業無關,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水電暖等移交後,由移交單位負責公共區域維護。

問題三:您拖欠兩個季度的物業費(約800元)後,物業向您收取1000多元是否合理?

回答:首先您需要去看您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協議中是否寫有關於拖欠物業費是否要繳納違約金的條款,如果有寫明需要繳納違約金的條款,那麼您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繳納物業費及違約金;如果有寫明不需要繳納違約金的條款,那麼您只繳納拖欠的物業費即可;如果未寫明繳納違約金的條款,那麼需要業主與物業雙方共同協商,或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你這個問題挺好,重要的是你的論據物業沒有通知是否可靠,當地通俗做法是誰來通知。然後物業費是物業費,損失是損失,各走各的訴求流程


你們當地的供暖是小區自採暖還是市政供暖?

小區自採暖目前基本沒有幾個了,自採暖漏水未通知,理由就可以採納你這個觀點

如果市政供暖,那你找錯物業了,那是供暖公司的事情

你的損失需要找供暖公司賠償

另外漏水的是主管道還是你的暖氣片

主管道漏水全責在供暖部門

暖氣片?你找你的銷售商吧!新暖氣片漏水,質量問題啊

所以,維權也要找對目標


首先得看是不是物業的責任啊,一般來講供暖泡水跟物業沒有關係,物業通知也不是強制的,而是義務性的。如果物業跟供暖公司另有約定的除外,換句話說,就算真的物業有責任也應該是就事論事,你當然可以拿這個事兒來當作跟物業溝通的籌碼,但是法律上來講物業仍然給你提供了物業服務,所以跟你收費是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多收那一定要擦亮眼睛,要看是否合理。


1、物業公司不收供熱費,不負責供熱

2、新房供熱管線有質保期,一般是2年,要看你收房時候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3、入戶門以內任何問題找開發商負責,沒人處理可以走法律途徑

4、物業費及物業服務標準參照物業服務協議或者物業服務合同

5、物業費收費標準及收費期限看一下合同怎麼約束的

6、對物業服務尚未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可以留證,以備後期物業起訴提供

7、物業費欠不黃,還有違約金,慎重


把泡水的房間照片拍攝下來,留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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