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不是熱愛,只是不願意放棄曾經的投入而已。

就像有些人分手會很傷,並不一定是因為特別愛,只是不想承認自己輸。


「人只會熱愛自己主觀上為止投入過的事物」這句話對嗎?

熱愛一個事物的前提是瞭解該事物,因為對於一個不瞭解的事物,是談不上喜歡與否的。

而瞭解該事物的過程便符合題目描述「投入過的事物」

比如你瞭解某事物所代表的含義,涉及的領域等所付出的時間也算「投入過」

所以說這個觀點是正確的


但是這個結論有個「瑕疵」,那就是題目原句的「主觀上」

即「我覺得」

肯定有人熱愛某個事物卻又覺得自己沒有投入過,只是自然而然的喜歡上了。

還有人甚至意識不到自己「投入過」

因為我們無法忽視這一類人的存在

所以這個觀點也是錯誤的


認同。

因為對還沒投入過的事情的渴望不是熱愛,只是一種經不起現實考驗的幻想。

我想9成的男性都「熱愛」擼管吧?!你認為一個沒有擼管經驗的人會「熱愛擼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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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有「只」「僅」「絕對」「所有」之類字樣的我都持保留或否定態度。

不同意見值得尊重,誰給我那麼大臉代表那麼多別人去做判斷呢?

_(:зゝ∠)_


首先要明確熱愛與喜愛在對事物態度上的區別。

熱愛是一種將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其中去踐行並有一種對目標達成的篤定。

喜愛是一種讓自己身心產生愉悅的行為體驗反饋。

從態度的區別來說,我們往往會更容易對自己投入的事情產生熱愛,或者說如果不是因為熱愛,也不會投入。而對於他人的事物我們則可以產生喜愛,因為這給我們帶來的一種愉悅的放鬆感。


題主也是愛思考。對於這個觀點只能部分贊同。

人的認知、情緒和行為會互相影響。也就是說,通過做法的改變會影響人對事物的情緒和態度。但重點是有影響,具體朝哪個方向不一定,所以結果也不一定是熱愛,也許是更加厭惡,也許是僅僅能接受。比如臥薪嘗膽之後愛上了喫苦膽就太魔幻了,不過總喫苦膽會變得可以接受苦味,而會更加憎恨這種行為(和引發這件事的仇人)。熱愛?這種情況不存在的。那什麼時候會熱愛主觀投入過多的事物?

當我們本身並不厭惡,或者主觀投入後逐漸驗證「我們不厭惡」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增加對ta的接受程度。我泱泱大國早就有這方面的研究了,我們將之定義為「來都來了」效應。我們會因為之前的付出,而在最後接受不符合預期的事物。但熱愛?

對於你真的很厭惡的人其實很難和ta建立親密的關係,但通過送禮物等方式可以自我驗證對方好像不那麼討厭,結果就有可能更接受對方,接受的程度是0還是100,那就因人而異了。這種情況在心理學中成為行為實驗,也有類似的現象稱之為富蘭克林效應。


不怎麼認同,過於絕對了


相當認同。你熱愛的事情會自然而然投入百分之二百的精力去做而且毫不在意。但是現在的問題關鍵是大多數人不知道自己熱愛啥,也就更不存在投入了。


人只會愛自己主觀的東西。這不存在什麼認同,而是可以肯定的事實。因為愛就是主觀的。

所以你問的問題是主觀的東西是主觀的嗎?所以答案是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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