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創作遭到泄漏的可能性很多,儘管創作者可能沒有主動公開過,卻可能對某些人提及過(比如朋友),這些人就有意無意把消息泄漏了。也可能是創作者自己在社交媒體發布消息的時候不小心暴露了相關的信息,比如本來只是想拍一下新買的小玩意,新作的書稿可能就出現在了照片的角落。如果是成名作者,書迷對這類信息是很敏感的。

但這是否侵權呢?大部分情況是算不上的,不算那些不經意泄漏的情況,就算是作者主動告知別人的,也沒有和別人簽訂保密協議,別人沒有義務為作者保守秘密——這就是為什麼正規的公司為內容項目遴選創作者的時候都會要求籤訂保密協議。畢竟就算保密是規矩,但別人壞了規矩也不代表違法,可以譴責但無法追責。


第一個問題,沒經過授權網上是怎麼知道的。這個屬於事實問題,暫不討論。

第二個問題,是不是侵權。首先,知識產權法判定侵權一般需要滿足「實質性相似」+「接觸」的條件。舉個例子,如果A和B互相沒有接觸,各自創作出了相同的小說,是互相不侵犯著作權的。其次,對於小說類的文字作品什麼是實質性相似,在判定的時候也有很多問題存在,牽扯到思想和表達的二分法,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思想。北京高院的審理指南,也提到了場景原則,也就是有一些場合、場景只能利用固定的表達方式,誰寫都會用到,這部分的相同/相似的內容是不會導致侵權的。但是,你提出來的是長篇小說,如果完全相同,那麼一般會被法院默認推斷為對方接觸過你的作品,因為兩個人同時創作出相同的長篇作品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不完全相同,就需要看二者的情節、角色、具體故事框架排除思想部分後,是否滿足實質性相似。如果是,則大概率會侵害著作權,侵害的具體權利是發表權、信息網路傳播權、複製權、署名權。

以上,IP律師的大概回答。


網上是怎麼知道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是指小說內容已經被發布在網站上,還是有人聊天知道你創作了小說?


完全理解樓主的心情,因為我自己的作品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使用,經過多年的著作權版權申請登記行業的經驗,也親身經歷處理了一些侵權的行為。

在幾年前,甚至是最近,在某寶上,侵權的行為是十分常見的,比如店鋪裝修用圖、衣服或者其他上面用的素材,很多都是侵權的,但是隨著假冒商品(特指產品質量)的著重打擊,假冒商品的數量有所減少,質量方面有所提升。

但是著作權版權的侵權還是非常多見,最近和他們的一個主管聊天中提到,他們也注意到這種情況,所以成立了知識產權保護平台,專門負責知識產權的保護,我也有幸作為第三方的行業從業者參與了相應規範的討論和建立。

其中一個問題就是要確定誰是原創,誰是跟隨者。靠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方式肯定解決不了問題,也就是僅僅依靠自己說自己是原創肯定是不夠的。

那怎麼來定性呢?

經過大量的討論,還是回歸到法律層面,也就是公信力機構的證明,在版權著作權方面也就是版權局的證明,版權著作權登記證書也是在法院採信的一種重要的證據。

現在在某寶發現有被侵權的情況就比較容易了,直接提交版權著作權登記證書,就可以很容易讓侵權者付出代價。這種方式後續也被X東、騰X等大的平台接受,並出台類似的措施。

回歸到本問題的本身,也就是你怎麼證明你是這段話的原創,能有強有力的證明,我覺得這事就比較好辦了,無論是侵權者發在什麼地方,都是可以找侵權者溝通以找到合適的解決措施,或者找侵權者使用的平台,他們也是會考慮的。最下策當然是法律,不過他們是最講究證據的。

說到底,為什麼經常出現侵權? 說到底,一方面原創者的著作權版權意識薄弱,沒能及時進行確權導致在維權的時候很難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就是原創者;另一方面,國家的基礎著作權版權的基礎服務仍待改善,流程複雜,讓一些原創望而卻步。

所以,在經歷種種維權和思考之後,我們開始轉向著作權版權的服務,也得到政府的著作權版權登記費用的補貼,進而使著作權版權登記的流程更加簡化,價格也更加便宜(應該是全網最低價),至少是現在,未來還不敢說。做這些事情,想著以我們的努力為原創做點事情,同時凈化本行業。

最近,我們也看到一些改善,至少在確權之後的作品在維權中都有不錯的結果,我們也更加深入研究確權和維權的結合,一種技術就是區塊鏈,可以在確權和維權之間建立連接關係,很容易檢索出侵權的情況。當然中間的一些細節就不在此進行贅述。

現在的情況下,有以下比較有效的措施:1)找到自己發布的歷史(當然無法證明是不是再此之前有無其他人發布),但是這對於之後的侵權的維權已經有說服力了;2)找到侵權當事人進行溝通,並將情況澄清,對方應該知道問題所在;3)在無效的情況下,將證據發給APP的官方,官方負有監管的責任,是肯定不會不管的。至此問題應該可以得到有效的解決。

至於起訴,也是一種措施,不是最有效但最徹底的方式,在此之前還是想清楚自己的訴訟請求,是要求下架,還是道歉,還是賠償損失(當然還牽涉定量的損失,這塊是有點學問的)等等。

祝樓主好運,期待您的事情等到完滿解決,現在的社會還是風清氣正的!


得看兩篇文章是否實質相似.

建議先登記再發表


判斷是否侵權,要決定於是否有侵權事實。「沒經過授權網上是怎麼知道的」這句話,就很難理解了。

如果沒有授權,而被發佈於平台上或社交軟體上,必須要保留證據,例如是包含時間戳的網址和截圖等。然後後面的維權才能走得通。


你應該是在哪裡發布過,然後被轉載或者刊登在網站上。你可以看看該網站的小說作者是不是自己,如果是,請聯繫網站,聲明著作權,要求網站下架或者談授權,如果網站不回復或者不同意下架和授權談判,則通過法律手段。如果自身無時間精力,可授權給其他平台,有其他平台代為維權。

如果不是你的名字,聯繫該網站聲明著作權,要求網站下架並且可以拿作品在貴州省版權登記平台登記,獲取版權登記證書,或者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起訴維權。


你用的什麼軟體?上傳雲端同步,可能在這期間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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