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我想提出一個平衡球隊和超標球隊的概念,說一說為啥詹姆斯「抱團」的爭議這麼大。

所謂平衡球隊,就是NBA球隊的傳統模式,大家按著戰績分配選秀權,讓更優秀的新人進入戰績差、實力弱的球隊,讓聯盟在長期中達成動態的平衡,長期墊底的球隊,積累了一定數量的高潛力新人,和選秀權,可以拿去換巨星即戰力,組建當下戰鬥力更強的隊伍,而有的球隊也會有出售巨星換多名球員和選秀權的需求。

而超標球隊,就是超出了這個平衡,用非等價交易的方式獲取了超量的巨星,這就是所謂「抱團」。巨星抱團之所以被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因為這種行為會讓聯盟實力失衡,你巔峰期巨星主動抱團某隊,讓前球隊沒有獲得相應的資源,現隊伍沒有相應的付出,甚至你還降薪就為了陣容更強,想通過遠強於其他球隊的陣容配置來奪冠,這種行為就顯得軟蛋、難以服人,畢竟NBA的選秀和奢侈稅規則,可以看出聯盟推崇的是各隊資源相對平衡,以球隊運營和球員實力進步來獲得冠軍。

說是08綠凱「三巨頭」首開抱團,但綠凱為了加內特和雷阿倫,都付出了相應代價,給森林狼和超音速大量的主力球員和秀權,這是平衡的交易,走的還是傳統老路,擺爛之後攢資源,攢夠資源拿去換巨星,綠凱十幾年沒出成績,手裡攢出很多資源,三換一換來雷阿倫,7換一換來加內特,07-08賽季奪冠的綠凱,仍然是平衡的球隊,看著「巨星多」,其實掏空了家底,還透支了未來,平均年齡32歲的「三巨頭」,只有這一年打出了成績。

詹姆斯則不同。他的三次轉會,決定一是先簽後換,但是他主動要求騎士把他交易給熱火,26歲的兩連MVP、天選之子,只給騎士換來了兩個首輪簽和兩個次輪簽。加上自由簽約的波什,熱火沒有付出任何原有主力球員的代價,就聚集了三個26-28歲的巔峰期巨星,組成超標球隊,這三大巨星還降薪以保障更好的角色球員陣容。

決定二、決定三都是自由簽約,加入擺爛數年,手握大量高順位新秀和秀權的球隊,然後讓球隊拿攢下的資源換成即戰力巨星,繼續組建超標球隊。一個「歷史第二人」,生涯三次轉會,一次賤賣,兩次白送,這是不是太自貶身價了?

你要說聯盟里本來就有個大boss(像喬丹這樣的強豪,或是宇宙勇這樣的超標球隊)作為目標,被壓制的巨星們為了打倒boss而聯手,那還有得說,但是詹姆斯作為「天選之子」,他選秀的03屆,加上前3後3,總共7年中,並沒有出過多少實力強勁的巨星,除他以外沒有MVP,實力最接近的第二人,是韋德...他們抱團了。詹姆斯在2010年時,他的主要對手還是泛96屆的科比那代人,96加前2後2共5年的球員里出了6個MVP,他們作為核心球員拿了12個總冠軍(鄧肯5+科比4+綠凱三人+司機+活塞諸將),但到了2010年,他們都已經開始老邁,最小的科比、司機都32歲了,「未來是你的」,至少常規賽泛96已經不太打得動了,詹姆斯帶隊連續兩年聯盟戰績第一,2連MVP,球隊不能說不強。他才26歲啊在怕什麼?

詹姆斯始作俑者,後續又有兩人有樣學樣,一是杜蘭特自由簽約勇士,二是倫納德自由簽約快船,都是學詹姆斯的操作,杜蘭特是加入有即戰力巨星(水花)的球隊,類比熱火。倫納德是加進球隊後球隊用資源換來即戰力巨星(泡椒),類比騎士、湖人。 倫納德今年的抱團還沒出結果,他之前兩冠都是在資源平衡的球隊所獲得的, 不算抱團。馬刺是新秀入隊,猛龍是和德羅贊對換,也是平等交易。

而詹姆斯抱團的結果是什麼呢?超標熱火4年,贏了平衡雷霆、輸了平衡小牛,和平衡馬刺1勝1負。超標騎士4年,和平衡勇士1勝1負,輸給超標勇士2次。詹姆斯的超標球隊和平衡球隊勝負相當,遇到同樣超標的球隊就有敗無勝了。而且還要吃一些東弱西強的福利,東部只有自己一支抱團組建的強隊,季後賽好打,西部諸強爭霸,損耗更多。

至於詹姆斯在平衡球隊么,前7年的騎士1.0是平衡的,7年進了1次總決被橫掃,其餘6年都沒有衝出東部,09、10兩年常規賽戰績都是聯盟第一,季後賽都被東部球隊下克上了,7年間所遇的對手都是平衡球隊。還有去年的湖人也算是平衡球隊(還沒有透支秀權換濃眉),對手么,無所謂平不平衡了。總得說,詹姆斯的17年職業生涯,共有8年在平衡球隊,戰績3釣魚2二輪2東決1總決(被橫掃),也不能說不好,常規(非歷史級)超巨的表現

詹姆斯在騎士1.0「醒悟」之後,前後兩個超標球隊,都只打了4年,為啥呢?

決定一抱團時,韋德28歲,波什26歲,散夥時韋德32歲,波什30歲。

決定二抱團時,歐文22歲,樂福26歲,散夥時樂福30歲。

決定三抱團時,濃眉26歲。

詹皇喜歡的永遠只有20幾歲最巔峰期的巨星啊,只要年過30,就「人老珠黃」,淪為棄婦了。

那麼,你告訴我,一個需要靠自己不佔身價,加入資源豐富的球隊,以超標的巨星配置才能奪冠並且超標配置面對平衡配置球隊也是3勝3負者,如果坐穩了歷史第二人,那是不是整個NBA歷史的逼格都被拉低了?


要是坐穩了,你還需要提這個問題出來?


事先聲明我不是詹黑。

其實如果沒有聯盟修改規則允許四步上籃、2014年針對希伯特的防守威懾力,制定的內線防守規則(直接把希伯特廢成了高圓圓)。如果詹姆斯還能有現在這樣的成就,我是覺得他有機會競爭第二的。

籃球是在不斷發展的,所以當年為了限制麥肯、張伯倫、賈巴爾,NBA把禁區一再外擴,為了張伯倫修改進攻干擾球,為了奧尼爾允許聯防、限制籃下三秒、合理衝撞區等。

當年為喬丹修改過兩次,一次是「反孤立規則」,為了限制公牛安排喬丹無限單打,另一次是針對活塞的「喬丹法則」,對非必要身體接觸判定惡意犯規。這條是誠然對喬丹有好處,但也對所有球員是種保護。

我認為,歷史前幾的球星應該是有領先一個時代的實力,讓NBA不得不去限制他們,比如喬丹,比如賈巴爾這些。而不是修改規則去適應球員,畢竟時代在進步,球員應該是越來越強,技術越來越好的。


詹姆斯有這種球迷,何愁坐不穩歷史第二人啊?自詡總統山,坐二望一的牛逼人物,比硬榮譽比不過。竟然用到了周最佳,月最佳,體育周刊封面的上榜次數,時代周刊雜誌封面的上榜次數這樣的終極榮譽。

幸好他沒有跟喬丹爭第一人,不然喬丹哪裡比得過?妥妥的被秒殺!

詹姆斯的球迷有一大特點,就是一葉障目,不見森林。推己及人,小人之心。

克利夫蘭球市太小,球隊管理層不作為。招募不到幫手,詹姆斯運氣差,碰不到屬於他的皮蓬,羅德曼,傑克遜。跑車,妖刀,波波維奇。

我就納悶了,原來韋德,波什,歐文,樂福要比新秀皮蓬,老邁刺頭羅德曼差?

成績就在這裡擺著,

喬丹5+6+6

天勾6+6+2

魔術師3+5+3

拉塞爾5+11

鄧肯2+5+3

詹姆斯4+3+3

怎麼就穩坐第二了?

更令人可笑的是,明明技不如人。還要無限的拔高。什麼15年總決賽是最硬核的表現,17年總決賽換了喬丹來都不行。18年總決賽是最極致的個人表演。你要用雖敗猶榮這個詞語來形容我還能接受。怎麼就變成極致的個人表演?最極致的個人表演就拿個亞軍?那鯊魚三連的表現算啥?喬丹93.98這兩年的表現放哪?魔術師頂替天勾的比賽又比你差?何況他們還都贏下了比賽,拿了總冠軍。

你做不到的事,不代表別人做不到。只代表了你還不夠別人強?就這樣也來穩坐第二?而且目前的前十排名,就你詹姆斯一個是現役,有多少詹密自認第二都把貸款的數據,榮譽給加成上去了?都不用我明說了。

退役後,沒有了聯盟的力捧,沒有了媒體的引流,沒有了耐克的造勢。他的排名會不下滑?我今天就把話放這裡。要是退役後詹姆斯的榮譽僅止於此,不論達沒達到40000+10000+10000的數據。排名不會高於前五。所以說別碰瓷喬丹了。想想怎麼甩開後來者吧?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開創了東走西顧,繞開挑戰,輕鬆奪冠的模式,在後來者有樣學樣的情況下。終將被這種行為給反噬。


如果很多年後,一個像他一樣有天賦的運動員到處找兄弟抱團拿下not1not2not3....but 7個冠軍的時候,希望某群體和媒體別說抱團得來的冠軍不算冠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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