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不可能獲得令所有人(或者說多數理性人)認同的答案.

因為"神"的定義是不明確的.

有的認為神就是先知先覺,無所不能的擬人格,

有的人認為神可以代表大自然或者宇宙本身的意志,

當然還有更多不同看法.

對神的定義解決不了,證明無從談起.

這也是數學本身解決不了的問題.


除了各種用模態邏輯的本體論證明之外(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3392120/answer/447417994), "神存在"這個命題在數學裡面還有另外一個用法: 證明ZFC一致

(首先先讓我說一句: 這尼瑪也能拿funding, 這尼瑪也能發paper)

Harvey Friedman的論文"A DIVINE CONSISTENCY PROOF FOR MATHEMATICS" (https://pdfs.semanticscholar.org/d59f/a64aa1249b29ff2971b089acb23c034a9870.pdf) 做的就是把各種神學原理和"神存在"相關命題形式化, 並且給出一個公理體系, 使得這個公理體系在一致性強度上高於ZFC(甚至高於"ZFC+可測基數存在"). 特別地, 如果我們接受一個神存在, 並且接受這個神的一些特質 (Friedman的"Divine Object Axiom"), 那麼我們可以證明"存在一個 [公式] -完備的非主超濾". 也就是說, 存在一個可測基數 [公式] . 又因為 [公式] 是強不可達基數, 所以 [公式] 是ZFC的模型. 所以ZFC一致.

作為一個數學結果, 論文裏的形式工作是嚴格沒有問題的. 至於這些神學原理的形式化到底符不符合我們直覺上"神存在"這個命題, 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可以定義神是滿足某些公理的對象,怎麼規定這些公理看自己怎麼想。然後就是看這些公理之間有沒有互相矛盾嘍。當然,無矛盾的公理有可能設計出來,但是這是不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就不知道了。


數學的證明就是將一個命題與基本公設用大量三段論聯繫起來,說明這個命題其實蘊含在公設之中,是從公設出發進行保真推理的導出物。只不過一眼看不出來,你要把公設展開,纔看到,噢,公設其實直接就說了這件事。

如果你用數學證明瞭「神存在」,那就意味著神不是那麼至高無上的東西,它是證明所用公設的導出物。那麼,這個公設是不是更神?


不能,首先神這個定義是不明確的,在數學上要先定義什麼叫神,然而我們連神應該是什麼都沒有定論。其次數學不是自然科學,它只關心內部的邏輯是否自洽,不能用來證明現實中某個概念的存在與否,而神顯然是一個現實概念。

再從一個外行的角度,對這個題目說點個人見解。我反對那種在數學上或者物理上證明瞭某個看起來比較高大上的東西,然後就硬說這個就是神的做法。比如說假設我證明瞭牛頓是對的,宇宙有一個第一推動力,那我證明存在的這個就是第一推動力,僅此而已。任何對這個概念加以拓廣,聯繫到"神"上去的做法,都沒有依據可言,除非你認為神這個概念嚴格等價於第一推動力,那隨便你怎麼叫,但神棍們顯然並不滿足於此。哲學或者數學上的概念也是一樣,比如說不可達基數什麼的,我們談論的就是不可達基數本身而已,沒有任何其他性質。現代神棍們學聰明瞭,把聖經裏的上帝包裝成各種理念上的東西,而不再是以前那個長著鬍子的人格化神仙,但我覺得這就是個思維誤區,那些被用來定義神的東西,就是那些東西本身而已,沒必要討論任何不在討論框架內的東西。

所以,如果真的可以在數學上定義"神就是具有性質A的對象",那我們也只需討論這個"具有性質A的對象",而"神"這個概念永遠是多餘的,除非你願意放下聖經,和一系列僅僅是因為歷史慣性讓你不願意去懷疑的東西,把它當成一個普普通通的名詞。就好像有人管"1"叫"幺"一樣,隨便你怎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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