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究了一下漢語詞性問題,發現跟想像的不一樣,以下知識,估計不是語言類專業的人都不知道:

漢語原來是沒有詞性這個概念的,漢語詞典中都不標註詞性,直到2004年出版《現代漢語規範詞典》,2005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開始標註漢語詞性。(這兩個詞典好像一直在吵架中)

一般中國人的詞性知識,來源於英語,例如名詞作主語或賓語,動詞作謂語,形容詞作定語,副詞做狀語...

所以當漢語也要搞詞性時,很容易想當然的模仿英語就行了,但漢語跟英語畢竟不同,隨舉出一例:

漢語辭彙:容易 對應英語的辭彙:easy(形容詞),easily(副詞),easiness(名詞)

例句: 很容易, 容易破碎,容易不是好事情

但現代漢語詞典認為容易只是形容詞,不是名詞,副詞,

對於 「容易破碎」,現代漢語學家認為:這是形容詞作狀語

對於 「容易不是好事情」,現代漢語學家認為:這是形容詞作主語

問題1:英語裡面,單獨形容詞不能作狀語,也不能做主語,漢語學家為什麼要規定漢語形容詞能做狀語,主語而不願意規定「容易」是形容詞也是副詞也是名詞呢?

問題2:容易為何就是形容詞,它為何就不是副詞名詞?然後規定副詞可以做定語,副詞可以做主語?或者名詞可以做定語,名詞可以做狀語?

歡迎探討指教。


古代中國的語法研究集中在對個別具體語法點的討論,對漢語語法系統的研究絕少,沒有獨立發展中自己的語法體系。但不能說漢語沒有語法,語法是語言的固有屬性。

近代西方語法介紹到中國來的時候,或者說西方人站在西方語法的視角審視漢語的時候,出現了兩種觀點。

一種是認為漢語沒有詞性。這一點也可以理解,因為漢語的詞沒有形態,沒有屈折,名詞、動詞、形容詞沒有表面的形態作為區分,站在習慣通過形態區分詞性的西方語法角度看就像不分詞性。

另一種是黎錦熙提出的「依句辨品,離句無品」。意思是一個詞的詞性是由它在句子中的地位決定的,一個詞做主語賓語就是名詞,做謂語就是動詞,做定語就是形容詞,等等。這個觀點王力很早就批駁過,因為一個詞的詞性不確定,可以隨用法變成很多種詞性,實際就相當於沒有詞性。

那麼漢語是不是沒有詞性呢?當然不是的,詞的分類是語法的基本屬性,不管在一種具體的語言中分法怎麼千奇百怪。漢語也不例外。沒有形態怎麼分?通過施加到詞上的語法限制。會講漢語的人都知道能說「很容易」、「不容易」,但不能說「一些容易」、「容易我」,能說"一些石頭"、"扔石頭",但不能說"很石頭"、"不石頭"、「能石頭」、「石頭了你」。由此可見,「容易」和「石頭」屬於不同的語法範疇,依據這樣的語法屬性,漢語的詞可以分為若干種不同的類型。語法學家把「容易」一類稱為形容詞,把「石頭」一類稱為名詞。為詞類起名字只是為了方便討論問題,至於各類詞能放進什麼語法結構,不能放進什麼結構,是這類詞隨語言與生俱來的屬性,語法學家不規定什麼,也規定不了。好的語法是描述性的,不是規定性的。

有沒有其他的描述方法呢?把「容易」這一類認為既是形容詞、又是名詞行不行呢?行。但是按這麼說法「石頭」一類就只能是名詞,不是形容詞。這樣實行起來,字典就得註明有些詞只屬於一類,有些詞兼屬兩類,有些兼屬三類,而且那些兼屬兩類的,那些兼屬三類的,相互之間用法還很相似,為什麼不幹脆把兼兩類的叫做譬如動詞,把兼三類的叫做形容詞來得簡單呢?

同樣道理,把「容易」一類叫做名詞行不行呢?也行。但是那樣「石頭」一類就要另起名字,因為他們的語法屬性和「容易」一類不同。這種區別是販夫走卒通過形諸口舌的語言現象身體力行出來的,而不是語法學家生搬西方語法向壁虛造出來的。漢語的「容易」一類之所以叫做形容詞,是因為它們跟別的語言中叫「形容詞」的一類有點像,既然總要起名字,起一個對於普通人直觀易懂的不好嗎?

雖然叫了相同的名字,漢語的「形容詞」和英語的「形容詞」只是像,兩者的內涵和外延都絕不相同,漢語的形容詞要套到漢語的語法框架上來理解,英語的形容詞要套到英語的語法框架上來理解。有些詞性只有漢語有,有些只有英語有。有些雖然兩者叫了相同的名字,但在各自的領域裡其實指的是差別很大的兩類詞,這太正常了。「副詞」在英語里是和形容詞對舉的一個大類,而在漢語里只是用途很狹窄的一個小類,這是由這個詞類在漢語語法中與生俱來的角色決定的。不能因為形容詞多、副詞少,就硬把形容詞砍一半分給副詞。

最後要說明的是,詞性歸根到底是語法屬性,決定一個詞屬於什麼詞性的是語法而不是語義。「突然」和「忽然」意思很像,但是能說「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不能說「事情發生得很忽然」,說明兩者詞性不同,「突然」是形容詞而「忽然」是副詞。「打仗」和「戰爭」意思也差不多,但能說「我們不打仗了」,不能說「我們不戰爭了」,說明「打仗」是動詞,「戰爭」是名詞。


這個問題切入了語法學的要點,折騰20多年,總算可以給個答案。可以分兩個問題:

1.漢語究竟有沒有詞性?

2.漢語詞性怎麼規定?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有。要明白,詞性是詞義最抽象的語義範疇,是對事物按照邏輯關係劃分的基本認知,它恰好附著在詞語符號的最外一層,可快速調度詞語的功能(事物運作的邏輯)。這一點是任何語言都離不開的。可為什麼閱讀中感覺不到辨析詞性的過程呢?這是因為邏輯思維是默認的,被高度範式化,可以說是潛意識了。那麼詞典里詞性真的全面嗎?顯然不是,掌握了外語詞典,也未必說出一個地道的句子。語言對詞語的應用要求是多方面的,詞性只是其一,還有動態的屬性是在推理中產生的,這些在我的其他文章中可以看到。

2.回到漢語,表面看起來,漢語詞語的詞性混雜的一塌糊塗,實際上細究起來,也不是那麼回事。漢語詞性混雜的原因主要是同形造成的,做示例列舉幾條:一是主次功能同形,例如,副詞和形容詞。二是概念和過程同形,例如動詞和動名詞,三是原義和引申義同形,這個還存在虛實同形,四是屈折同形,等等。可能要問,漢語這樣混雜也玩的轉,為啥?實際上,這涉及漢語的本位問題,漢語不是以短語為本位的,而是以句子甚至以邏輯鏈接為本位,就是說,只有一口氣讀完一句(甚至複句)才算一個理解單位,才能確立各個成分的鼻子眼睛。

綜上,漢語詞語有詞性的,並非舶來品,漢語詞性對於語言理解也是至關重要的。

手機打字太累,暫時就說這麼多吧。


首先聲明我在語言學方面只是個民科,以下回答完全是瞎掰,如果有主流語言學家有不同意見歡迎打臉,靴靴。

對於現代漢語來說它跟其他西方語言的最大區別在於,現代漢語中的詞序很早就變成了語法的一部分,而在其他西方語言中,詞序是很晚才變成語法的一部分的,在詞序變成語法的一部分之前,西方語言使用另一種技術來完成本來應該由詞序來完成的功能,那就是變格,例如he gives me a bag這句話,你可以隨便改動詞序而不影響詞意,me gives he a bag,,me a bag gives he,he me a bag gives,gives he me a bag等等,通過變格,無論詞序如何變化,我們都可以知道是他給我一個包包,而不是我給他一個包包,因為he是主格,me是賓格,而且英語的發明者還貼心的發明了單數第三人稱加s這種語法,有了這種方便的語法(並不),在看到形如gives he me a bag這種句式時,我們能夠在眼睛剛看到第一個單詞gives的時候就立刻意識到後面的主語肯定是單數第三人稱,這相當於為大腦解析這句話做了一次預讀取,變格這一語法的存在極大的提高了大腦解析一句話的速度(並沒有),同時也允許語言本身的詞序可以變得異常靈活,在發現這種異常靈活的詞序其實根本沒什麼卵用之前,西方人使用了這種語法幾百年,唯一會為這種靈活叫好的可能只有為了押韻可以不擇手段的流浪詩人了。

後來的事大家也都清楚了,靈活的詞序被大家拋棄,主謂賓漸漸佔了上風,沒有人再說gives he me a bag,在詞序變成語法的一部分之後,其實單詞本身的詞性已經變得不怎麼重要了,把一個形容詞放在主語的位置它就是名詞,把一個名詞放在形容詞的位置那它就是形容詞,例如容易不是好事情,裡面的容易就是名詞,做人不能太蔡徐坤,裡面的蔡徐坤就是形容詞,當西方語言中的詞序被大量固定下來,單詞本身的詞性開始弱化,整個語言開始變得分析化之後,他們發現漢語早就已經在那裡了


嗯……漢語與英語相比,是一種相當不格式化的語言。所以漢語里形容詞可以修飾形容詞、動詞,也可以作主語,也可以作謂語;動詞也可以作主語;古漢語中甚至名詞也可以作狀語,作謂語。


名詞 動詞 形容詞 副詞

名詞只需要一個概念,動詞至少需要兩個,形容詞至少需要三個,副詞可以看做一類特殊的形容詞,主語是動作的形容詞。

向前演進需要增加概念,向後演進需要增加預設。

每個詞都會因為使用範圍的不同有一個起始的詞性。

語法牽強附會很正常,因為星星的位置不是為了方便畫星座而定下來的。語法就和星座一樣強詞奪理。


現代漢語的語法體系主流是根據 詞的分布 來判定詞的詞性,之所以把「容易」判定為形容詞是因為它作為形容詞的特徵和用法最為普遍,也就是程度最高。

又因為在漢語中,同類型的可以做多種語法成分的詞非常多,如果根據在句中的不同功能讓它們都變成兼類(同時可以是多種詞性),那麼對教學很不友好,因為學生不可能每個詞都去記多種詞性,對記憶來說負擔很重,所以目前主流採用了這種歸類方法。


你就是死盯著容易倆字一萬年你也想不明白。漢語詞性是相對的,放在不同句式,語境中,就會變成不同詞性。我個人感覺,連詞性都不重要。容易我說成動詞,完全不行嗎?

多說一句,英語語法類似於「教條主義」,漢語更靈活。漢語句法文法詞法是包含我們常說的英語語法的。漢語更細緻靈活。比如說:我上面說的「是……的」就是表示判斷。你硬拿英語語法那一套來套,永遠想不通。


問題1:因為理由不充分

有三個角度來丈量一個詞:

  1. 結構形式
  2. 意義
  3. 功能作用

「容易」如果是多詞性的,那結構形式是一樣的,意義也沒有區別,只是功能作用有所不同(指在句子中的位置不同)。其實這就已經說不清了...

所以,這就很難充分支持「多詞性」這個觀點了。這是漢語的特點導致的,因為漢語本身就沒有豐富的形態變化,所以你找不出最有利的證據,證明他們雖然意義相同但是是不同類型的詞。而同一詞性充當不同成分因為佔了兩點,所以更有說服力。

而且還有個問題。要是承認「容易」是多詞性的,那麼,由於它沒有形態變化,只能依據詞和詞在片語、句子中的關係確定。那其實是及其難以操作以致於完全不可操作:因為如果你允許這樣解釋的話,與目標辭彙組合的其他詞的詞性你怎麼確定?不就開始踢皮球了嗎。

問題2:理論允許產生例外,但是理論不能全是例外啊

理論是用來理清問題、解釋問題的,看你這樣說,就全亂了啊,完全沒法解釋說明問題了。理論首先要著眼於最常見的情況,因為畢竟形容詞直接修飾動詞等還是少數,絕大多數還是形容詞修飾名詞(如果算上區別詞的話)。

還有一個理由就是,詞性(或者說詞類)的劃分,是為了更高的目標服務的。在這一階段基本解決了大多數問題就可以了,還要以它為基礎繼續解釋它後邊的片語(短語)、句法成分、單句複句等問題呢。


我看過一部劇,裡面提到一款藥品,跟題主一樣死磕容易。

藥名:易容易容易易容膠囊。

(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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