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这一条标准的话,那就是不合理的。


给你说个概念,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没有答案的,很多东西甚至连获得答案的渠道也没有。在这些破事里就有一个东西叫人心,你能知道一个姑娘是不是爱你吗?但是人这个玩意,尤其是中国人意识形态主导一切,就只能人为划分了,这玩意也叫阶级斗争,敌我矛盾,就是把人化成三六九等,这种思想也是中国几千年独裁专制思想的延续。

可以说个总结,根据国籍来评判是否爱国不合理,但是有用,有用就可以了。


难道那些入籍宣誓都是假的????

"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


其实我是想说有很多老外很爱中国,并长期居住在中国,甚至有人都变更了国籍,那这些老外是否爱本国呢?


一,如果无国籍,自然不存在所谓的爱国问题。二如有国籍,有爱己国,爱他国。然后再细分解可问什么行为能称为爱其他国?什么行为可称为爱本国?什么行为是爱他国?界定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这么界定?怎么定义国?为什么这么定义?这样才是一个逻辑清晰的思考过程,便于更好的思辨。


给你花钱的人不一定爱你

不给你花钱的人一定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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