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強答。

1.先定義什麼叫做「知」。絕對的「知」是做不到的。你在當前,也不盡知當前的所有事情。不可能完全知道。為什麼呢?這個科學家證明過,叫做布拉曼極限。認知不可能超過這個極限。所以,想做到無所不知,那是不可能的。於是,所謂「知」,便是相對的「知」。只是對感興趣的東西的「知」,對相關的東西的「知」,保留了對不相關的不感興趣的東西的「未知」。

2.對相關東西的「知」,就是對不確定性的消除。不論過去未來,對於某個事物,如果你還存在某種疑惑,那就還有某種「未知」。過去的事情,已經發生,那麼它就應該是確定的。那麼,如果對於確定性的東西,用某種方式保留了它的信息,那麼通過這個信息就可以還原當時的情況。這裡再強調一下,這種還原,只是相對地還原,而不可能絕對地還原。

3.未來是尚未發生的時空。如果它已經被決定了,那麼它就是可預測的。如果還沒有決定,那麼就是無法準確預測的。4.未來到底是否是決定論的呢?由於現存的事物,大多都是一種穩定的存在,而不會輕易消逝和變化,因而,每種事物運動都受各自穩定性的束縛而不可能隨意運動。例如月球不可能一下子撞到地球。由於這種存在的穩定性,使得事物在一定時空範圍內的運動都存在上限或者下限。根據這個上下限人們是可以做出一定預測的。5.也就是說,未來是被決定了嗎?有也沒有。未來一直是在發展中的。說它被決定,是由於各自存在需要穩定性,因而,未來是被束縛在穩定性里而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被預測。說沒有,是因為,事物總是在發展中的。我們每一天雖然基本上與前一天沒什麼大的變化,但是我們總能看到穩定性的破壞和新的穩定的形成。而這種破舊立新是不可預測的。為什麼?因為未來也沒想好該怎麼決策。

所以,結論:說一個人知道過去,那是因為他以某種方式獲取到了過去的相關的信息。說一個人可以知未來,那是指對於感興趣的方面,他可以根據當前事物的穩定性的上下限,推斷出在一定時空範圍內事物的發展方向。超過了這個範圍,他也無法預測了。


颱風來臨前,有關部門會發布颱風預警,他們做到了


做到這些有多少意義?


全靠一張嘴做到的。


過去源於記敘,未來源於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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