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問題:

撞車,我方全責,對方開口要8000誤工費,合理嗎?

需要從兩個角度來說。

1.能不能要誤工費/誤工費主張能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對方是私家車並且有人受傷需要治療的情況,或者是對方是有營運證明的營運車輛,要求誤工費自然合理。

2.在前一個問題的前提下,8000元的誤工費是否合理。

這個費用合理不合理,需要對方能拿得出來有效證據。

比如在有人傷的情況下,一般來說需要對方提供:

  • 誤工(漏發工資)證明
  • 在職證明
  • 事故前不低於六個月的工資流水
  • 完稅證明
  • 最重要的一點:有誤工事實(如醫囑,住院記錄)

3.如果您有車險,對方的訴求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

如果您跟對方就賠償費用協商無效,建議對方走訴訟。

不管是走訴訟,還是走保險理賠,誤工費用均需要對方提供有效的證明,並且不管是保險公司還是法院在判決的時候,都需要對方能夠提供合理有效的證據才可以支持。並不是對方要多少,就一定賠多少。


如果沒有人傷,誤工費就是個口實。

當然對方可以要,你也可以不給,最終得按法律規則辦事。

如果對方是營業性車輛,法律是支持給予營運損失的,也就是所謂誤工費,非營運車輛就沒有這個的規定了,只支持合理的代步費用。

但不管營運損失,還是代步費用,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需要自己掏腰包,因為保險條款中約定了間接損失是除外責任。


交案子在交警這裡,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交警最多扣你車20天,到期必須放車。他獅子大開口,你願意給是你的事,你不願意給讓他起訴你。就這麼簡單。


太不合理了,不能助長對方的氣焰,堅決走法律途徑。

法律怎麼判,就怎麼走。勸對方耗子尾汁,法庭上見。


啥玩意就讓找你的保險公司,

找你賠錢,明白不?

你有喝酒,沒檢車,吸毒,沒有駕駛證,等等任何問題,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

保險公司不賠你就不賠?誰告訴你的道理。

不賠就起訴你。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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