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邀請,對於老舊小區把綠化改為停車位首先應該得到業主委員會或是大多數業主的同意,然後停車位收費應該經過物價部門的審核,在小區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停車位應該先滿足本小區的業主,最後就是收取的費用在年底公示,用於改善小區的基礎設施的維修或更新。


這個要看有沒有小區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如果沒有業主大會表決過,是不能收費的


1、前期規劃不足、設計缺陷,導致後期業主使用車位不夠,在經過全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之後,超過三分之二的住戶同意、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建築面積的業主同意,即可啟動綠化帶改為車位相關手續;

2、帶著業主大會的決議,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規劃、設計單位備案同意,方可啟動車位改動事項。

3、物業公司可以收費,收取的費用在去除物業公司相關費用之後,由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協議分成比例,此部分收益可以用於小區設備設施的小修小補、更新改造、大修更換等。

4、物業所收取費用為車位佔用費。即物業針對該車位的清潔衛生、道路標線標識安裝成本、維修保養成本,標準每個城市不一樣,可以月租,也可以定期收取。

【原創首發】版權所有,禁止轉載。關注我獲取更多物業服務諮詢。


綠化改停車位要業委會(開業主大會)同意,而且停車位後期產生的費用為公共收益,這個錢是要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分賬的,收益最後用來補充維修基金!


民法典里都有!


我們要明確一點,首先,現在規定,所有公共收益,屬於全體業主,物業可以提取一部分作為運營費用(一般三七分),第二,車位的維護物業服務費是另外收取得,廣東一般是三十到五十一個,這是正常支出,所以車位費用是一定要收取的,不然服務全體業主的公共綠地變成停車位後,就變成個別業主的好處,這顯然對其他業主不公平,只是這個公共收益屬於全體業主(多數小區是物業代為執行,不排除有不理想的行為)。


該收費,但是收費要跟業主分攤,物業除按規定保留部分管理服務費用外,其餘費用要返還全體業主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