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晋江看到好几篇收费的动漫同人文创作,算商用了吧?


民不举官不究,都是犄角旮旯里的文,不要把人都逼得太紧了。


没有授权应该不行吧,二创正常情况应该都是禁商用的


不太清楚网文,不过收费的话大概要签约也就是正式的商业用途,这就不能算同人了,这种二创一般没作者同意是不行的,尤其是动漫的,涉及到的版权方就更多了,个人并不认为这些作者有没侵权的可能


我也有点好奇这个问题,关注了看看大家的意见。

本人才疏学浅,只能参考传统出版物的情况来思考。

我觉得可以收吧,毕竟不论怎样借用背景、人物,终究还是新的文学创作。只要不涉抄袭,作者为自己的作品赋予价值没什么问题。就比如《飘》和《斯佳丽》,《斯佳丽》的版权收入应该不需要分给玛格丽特·米切尔。(无考据,如果与事实不符望大佬勿怪,及时纠正我。)

不过话说回来,以前也没有这么多的版权类型,现在人物形象也有版权啦,那动漫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用来再创作并出版,或者制作周边来售卖,那肯定是不行的。但是用来写同人文,到底算是使用版权形象吗?如果算……可谁心里还没有个哈姆雷特呀,你心里那个未必就是我心里那个啊……就算是同人画,除非复制粘贴吧,不然总有差异,再加上故事不同,真的能主张原作者的版权吗?

还是期待有人能解惑~


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可以。


官方有授权就可以吧。

我觉得一般的同人文就算大部分清水但是顺其自然该有车的地方还是得有车。。。

所以我不会再晋江看同人文,毕竟脖子以上感觉感情戏只能点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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